#三十七 “庄先生恐怕是觉得您不想见到他,怕惹您烦,所以才回房间的……” 管家的话语在唐今走进电梯的时候,跟着一起飘了进来。 只是即便听见了这句话,唐今也依旧神色淡淡,没有什么情绪变化地抬手按下了顶层的按钮。 似乎根本不关心庄期别到底为什么躲着她一样。 见她这样,老管家也没有再跟上去说什么了。 电梯门关闭,唐今靠在电梯里,看着楼层的显示数一下一下,慢慢地跳到“3”,而后,便又顺畅无阻地继续开始往上升。 笨吗,不知道这个时候来按一下电梯就能把她堵住了…… 婚礼上下药的时候胆那么大,怎么现在就怕惹她烦了呢? 天色已经不早了,唐今走出电梯的时候,已经能透过走廊窗户能瞧见庄园草坪上亮起的一盏盏地灯。 这几天为了避开庄期别,唐今一直睡在酒店里。 那群任务者听到她跟陆闵婚礼取消,又活跃得不行……她这段时间确实是有些忙。虽然不多。 想着想着,唐今眉眼间也不免多了几分倦懒。 推开房门,唐今也换衣服了,直接找到自己那张超大超豪华超柔软的床,张开双手就把自己给扔回了床上。 “唔嗯……” 被子下顿时传出了一声像是什么人被砸出来一样的闷哼。 唐今在那软软的,但明显不太对劲的东西上躺了一会,还是起身,站了起来。 她一把掀开了那床大被子。 那道躲在被子底下的单薄身影也就这样暴露了出来。 大概是她刚刚躺下去的那一下实在太过用力了。 某个莫名其妙出现在她床上的小病秧子这会的脸色,和电视剧里的那些僵尸也白得差不多。 唐今沉默地看了他咳了一会,等他咳嗽声渐渐停了,才问:“你怎么在这。” 庄期别低着头,手指紧紧攥着,没有说话。 唐今看了一眼他的手,索性直接伸手抓住他手腕。 两指稍稍用力,他吃不住痛手指下意识地张开,一包东西也就那样从他掌心里掉了出来。 看着掉在被子上的那半包有点眼熟的任务者同款粉末,唐今都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是个什么反应。 她也不想问庄期别这是从哪弄来的了。 唐今看着他那苍白的脸色,看着他身上那件刻意解开了上面的几颗扣子——对他来说已经算是相当出格了的衬衣,很真诚地问了一句: “这么喜欢爬床啊?上次的教训还没吃够吗?” 语调轻讽的话语让庄期别本就带着些病气的脸色越发苍白,那双漆黑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唐今,染着一圈红,隐隐泛着水色。 良久,唐今听到从他喉间发出来的,嘶哑的声音: “是……” 唐今顿了一下。 那在被子下面躲久了,连头发都还有些乱的小公子,还红着眼圈直勾勾地看着她, “阿期吃不够教训,小姐要让阿期再长长记性吗?” 唐今身体微微后仰。 ……是她思想不够纯洁,还是小病秧子的这句话确实有问题? 始终没有等到她的回答,只见她那样用有些奇怪的目光看着自己,小公子的脸色也又白了一点。 那眼瞧着就快哭了的小公子忽而又歪过头,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其实阿期这几天也已经想明白了,阿期自甘下贱,轻薄无行,既无才学而今品行也不端,实在没有资格当小姐的夫侍。” 他像是很郑重地在发什么毒誓一般, “阿期不会再贪图那些不该有的。日后,小姐就只把阿期当个通房、当个解闷的玩意使便可了……” 唐今的眉头随着庄期别的话语一点点拧紧。 当听见通房、玩意这些词都跳了出来的时候,唐今的眉心就彻底拧成了一个川字。 这小病秧子…… 在说什么鬼话? 唐今挠了挠眉心,都没给眉心那一个川字挠开。 偏偏对面的小病秧子还是那副要把自己贬低进尘埃里的模样。 她索性就顺着这小病秧子的话问:“那要是我以后娶了正夫,正夫容不下你怎么办?” 庄期别愣了愣,“届时……若小姐也不愿留着阿期,阿期不会让小姐为难的……” 唐今实在没忍住伸手在他脑袋上用力弹了个脑瓜嘣。 “你还挺知情识趣啊,那之前婚礼的时候怎么就没忍住呢?” 她弹得确实用力,就是庄期别都被弹得一时间忘记掉了刚刚想说的话,只能捂着额头又听见她说: “我跟别人结个婚你就能在婚礼上给我下春天的药了,我要是娶了别人,还让你滚蛋,你是不是就该下去西天的了?” 庄期别反应了一下才明白她的意思,下意识就要反驳,“我不会……” 但唐今却抢先一步反驳了他的反驳,“嗯,你不会,以你那聪明的小脑袋瓜根本就不会让我娶正夫进门是不是?” 庄期别想辩驳,但有前科在,他辩驳得也有点无力,“阿期不会再做那样的事的……” 虽然,他并不后悔那样做了,但那样的事情他恐怕也不会再做第二遍了。 他真的,不想被唐今厌弃。 唐今语气没什么起伏,“所以,你现在就是铁了心只要给我当通房就够?” 通房,说白了就是白天要干活,晚上要陪睡,连名分都没有,主子说不要就能不要的奴才而已。biqubao.com 换算到现代……还真换算不了,现代社会都已经废除奴隶制了。 小公子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也没提及过自己的家世,但从他的表现看,他的身份绝对不低。 他也更应该清楚通房这个身份有多么…… 但在唐今的那一句询问后,面色苍白的庄期别却点了头,“只要小姐愿意留阿期在身边……” 留个鬼。 唐今真想一个脑瓜嘣把他那陷入自厌自弃的小脑瓜给崩开。 但她没有那么做。 她选择了另一种更直接的方式,让庄期别直接裂开。 唐今一脸冷漠地转开了头,语气更是比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的刀更冷: “哦,那就算了。本来还想着你哭一哭就让你当正夫算了,但既然你非要当通房,那就算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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