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都已经开口把小病秧子给说成那样了,接下来的几天里,虽然对于小病秧子研发出来的几道金光灿灿的新菜很馋很馋。 但唐今还是忍痛,做出了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吃了两天外头的餐厅。 就这么熬了两天后,唐今终于得到了解放。 因为她跟陆闵的婚礼就在眼前了。 庄期别开始变得越来越心不在焉,连续几天给她做饭却都被拒绝之后,也没有再继续做了。 而就像是为了故意跟唐今表示自己的大度一样。 陆闵又来了一趟公司。 他就在唐今的办公室外堵住了庄期别。 当着整层楼的员工们的面,陆闵“送”了一套伴郎服给庄期别。 “既然都要麻烦你当我和阿唐婚礼的伴郎了,那也不好再让你自己破费买衣服了,这衣服就当是我和阿唐送给你的。” 陆闵笑得儒雅爽朗,可话里话外却都流露出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感。 ——不过这种微妙的轻蔑也只有“被施舍”的一方能够察觉到。 在旁人看来,陆闵实在是太过大方太过善良。 明知对方是小三,还对对方这么好,请对方当伴郎,甚至还亲自给他准备伴郎服? 这正宫当得也太憋屈了吧? 对着个小三为什么还这么委曲求全? 他们不能对陆闵说什么,也不可能骂唐今,就只能更为冷漠地孤立庄期别这个小三。 对此,陆闵只是继续装着一副大方的模样,又在公司里派发了一大堆邀请函出去。 并且扬言:“大家要来的话可以在财务那边登记一个名字,当天的加班费走我的私账补给大家!” 这样慷慨的举动自然又引得了一大批员工为之鼓掌叫好。 也让唐今不爽。 这可是她的公司啊。 这人莫名其妙地空降过来要当她未婚夫就算了,随手一改还把她公司给分走了一半,而且现在,竟然还要抢她员工了? 唐今叹了一口气,掏出手机,勾选了几十个联系人,群发了两条消息出去。 ——其实,从见到你的第一面起,我就深深地爱上你了。可是我是一个有婚约的人,而且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对不起小傻瓜,请记住,以后不论我在谁的身边,我的心里永远都会只有你这一个小、傻、瓜。 ——要是,没有他就好了……/玫瑰凋零biqubao.com …… 几十个任务者联合起来,就算陆闵是超人都得栽。 消息发完的第二天早上,唐今就收获了一条特大喜讯。 陆闵出车祸,被撞进医院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也要在床上躺个十天半个月的才能动弹—— 这貌似还是陆闵用过系统道具救命之后的结果。 可明天就是婚礼了。 “阿唐——” 视频对面,传来男人努力温和,但凄凉得厉害的声音。 唐今看着视频里那浑身缠满绷带,鼻青脸肿五官都好像有那么一点错位的男人啧啧了两声。 但还不等陆闵继续说些什么博取同情的话语,他就看见视频对面的那上一秒好似还有点可怜他的青年骤然就变了脸。 “我看你是故意的吧?是不是不想签股权转让合同啊?为了躲避婚礼就故意出个车祸来撞自己?” 唐今冷漠地嗤笑了一声,“还挺聪明啊你。” 她直接下了死命令,“我告诉你,我不管你是真车祸还是假车祸,你要是还想结这个婚,明天就是爬!也得给我爬到婚礼现场来!” 不等那面色涨红,血压飙升的陆闵继续说什么,屏幕一闪,唐今直接切断了通讯。 陆闵眼眶瞪得死死地看着手机屏幕,额角青筋暴跳。 他忍了忍,又忍了忍,半晌,还是没忍住,直接猛地坐起身,一口血直接喷了出去。 畜生,畜生,这他吗是个活畜生啊!!! ——唐不顿庄园。 唐今蓦地打了个喷嚏,而后便摇头叹息了一声。 想都知道,肯定又是有人在背后嫉妒她的才华了。 一旁的老管家贴心地递来纸巾盒,“家主,您明天……真的要去参加那个婚礼吗?” 唐今奇怪,“为什么不去?” 老管家哑然。 说是婚礼,可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陆闵一个人在办,唐今甚至连婚礼流程彩排那些都没有看过。 老管家还以为,她也只是跟之前一样耍着那些图谋不轨的人玩玩而已—— 这个陆先生说是家主的未婚夫,他好像也有那么些印象,但却总觉得这个人出现得太过奇怪了。 但看唐今现在的样子,竟然是真的要去参加那个婚礼…… 老管家沉默半晌,目光渐渐往上。 他们现在所住的这栋别墅,或者说城堡,总体被分为三个区。 他们现在所在的,便是采光最好,主客房条件最好的中心区。 整个中心区,从一楼到四楼的中间都是空着的,绚烂迷离的水晶吊灯从高楼上落下,将整栋城堡照亮,华丽奢靡。 这样的设计,也让上面楼层的人清晰地看到一楼客厅内发生的事情。 老管家抬头的时候,一道白色身影正安安静静地回到自己的房间。 庄期别重新关上了门。 他在门边站了一会,片刻,慢慢走到了书桌前。 他拉开最底层的那个抽屉。 抽屉里静静地躺着一包白色的不知为何物的药粉。 庄期别的目光定定地落在那包药粉之上,无法转移。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竟已经卑劣到了会为他人的痛苦而欢欣的地步。 在听见那个人出车祸,可能无法进行明天的婚礼的时候,他的心里居然生出了一分窃喜。 在察觉到自己的情绪后,他的心里很快又多出了一种名为羞愧的情绪。 但这样的一分存有理智的情绪,就在听见唐今依旧不打算取消婚礼之时,便被翻涌起来的,另一种让他感到陌生,感到可怕的情感所淹没。 他要别人大度,要别人容下他,可…… 他却开始变得,容不下别人了。 他当真是虚伪卑劣至极。 庄期别静静看着抽屉角落里的那一包药粉,许久,将之拿了出来。 这一包药粉,是那位曾来找他,说要跟他合作的男佣留下的。 当时那男佣说,不论是什么人,只要尝上一点这个粉末,便会情难自控…… 男佣将一整包药粉都给了他,让他下在汤里,端去给唐今…… 他最后当然没有下药。 但不知道怎么的,他却也没有将这东西扔了。 庄期别一点一点,将那包药攥进了手心里。 原本以为,凭着厨艺,积年累月,或许也能让妻主多看自己些,但…… 现在,他也只剩下这唯一的办法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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