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罪妻:冷血总裁宠太深_第二千三百五十六章:实话实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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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哥的被刀疤分开成两半的脸上,露出一丝阴森的笑,他吞吐着烟圈,状似无意的问道:“哦?因为他?你是要为他求药吗?”
  白乐笙咬着牙道:“我才没那么好心,不过是想要个筹码在手里,好把盛世集团的股份弄到我手里而已。”
  “怎么讲?”乐哥继续问道。
  白乐笙眼睛里闪过一抹恨意,微微咬了咬牙,开口道:“冷雪慕现在得了一种病,只有这种矿石才能提炼出来治疗的药剂,冷家人肯定舍不得冷雪慕受病痛折磨,只要我有治疗的药剂在手,还怕他们不把股份送给我吗?”
  乐哥的眼眸里闪过一抹光,继续很随意的问道:“这么说来,你认识可以制造出药剂的人了?”
  白乐笙怔了一下,却没想他会问起这个,她以为乐哥逼问她的原因是因为她和冷雪慕曾经的关系,可却没想到,他的兴趣好像并不在这一点上。
  白乐笙想起了蒋末诚,那家伙是她五年前无意中遇上的,后来才慢慢知道他是个研究狂,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做研究,一年也出不了几次门,她起初是对他做出来的延缓衰老的药剂感兴趣,再后来是因为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需要他的药剂做支持,所以便断断续续的给他了一些钱,让他做研究。
  可对蒋末诚这个人白乐笙自知并不是特别了解的,他以前是做什么的,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做的药剂都卖给了什么人?这些她统统不清楚,曾经也好奇问过,蒋末诚打个哈哈混过去,没告诉她,白乐笙便也没再打听。
  因为毕竟她要的不过是他制作出来的药剂而已,至于他本人是什么样的人,有着什么样的经历,其实她并不感兴趣。
  可想起蒋末诚那个人神神秘秘的,连实验室都弄在那种地方,而且除非必要,基本从来不出实验室,她总觉得他是在躲什么人似的。
  想到这里,白乐笙便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我也是朋友介绍了一个会弄这些东西的人,平常都是通过快递什么的交易的,也没见过人的……”
  “哦,是这样……”乐哥不咸不淡的应了一声,吐了几个烟圈,将手里的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
  白乐笙没来由的背脊一凉,还没来得及反应,下巴便被乐哥捏在了手里。
  “乐哥……你……这是干什么?”白乐笙疼的眼泪都涌出来了,可却不敢喊出声来,强忍着疼含糊不清的问。
  乐哥盯着她的眼睛,冷笑:“乐笙,我把你当我的女人,怎么,你当老子是替你办事的小弟是吗,我问你还给你面子,你要让老子自己查,查出来你说的话有半句话是假的,老子这人什么处事风格,你不清楚吗?”
  “乐哥……你别生气,我错了,我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白乐笙吓得脸都白了,眼泪哗哗的涌出来,一脸的哀求。
  乐哥哼了一声,把她的下巴从手里甩开,白乐笙被这力道带的差点掉下床,好容易才扶着床边坐稳了,强忍着下巴的疼痛,抽泣着道:“乐哥,你饶了我这一次,我真的再也不敢瞒着你了。”
  “是这样最好!”乐哥冷冷道。
  白乐笙咬着唇赶紧开口:“你放心,我再也不会了。”
  “行了,别哭哭啼啼的,老子最讨厌女人哭了,你说清楚,你说的那些药剂是什么人给你弄得,还有,你要的那矿石,是不是也是给他用的?”乐哥一脸不耐烦道。
  白乐笙连连点头,这下却不敢再有隐瞒,开口说道:“药是一个叫蒋末诚的人制造的,五年前我无意中认识了他,熟悉了之后,他就经常做一些奇奇怪怪的药给我,大多数其实都是些保持年轻,美白之类的药物,你也知道,我做这一行就是靠脸吃饭的,所以对这方面比较在意,吃了他的药剂很有效果,所以我就经常给他投资些钱,让他可以继续做实验,制药。”
  “三年前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到了这种矿石,然后制作出来了好几种神奇的药剂,大部分都是可以控制人的精神方面的,我……我曾经给冷雪慕吃过其中的一种遗忘药剂,但是这种药会有很严重的后遗症,会损害用过药的人的脑神经,冷雪慕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不及时制造出治疗的药剂的话,他很有可能就会脑死亡成植物人,或者忘了所有的事情,变成白痴。”
  “所以你要M-M,是想制造出治疗药剂,然后用这个来要挟冷家的人把盛世集团的股份转让给你对吗?”乐哥听完之后,随口问道。
  白乐笙咬着唇点了点头。
  乐哥冷笑一声,道:“这么说来,你对那个冷雪慕,还是有感情的对吗?”
  白乐笙赶紧摇头道:“乐哥你误会了,我……我恨他还来不及,怎么会对他还有感情?”
  似乎怕乐哥不信,白乐笙继续解释道:“乐哥你应该知道,我的女儿诺雅就是冷雪慕的亲生女儿,可他却为了另外一个女人不要我们母女,他这样绝情的男人,我即便对他还有感情,也不过全是恨而已!”
  乐哥看着她半响没说话,末了忽的笑了笑,将白乐笙揽在自己怀里,开口道:“乐笙,既然你现在是我的女人,你的仇我自然会帮你报,你要盛世集团,我帮你夺过来,不过你也得帮我一个忙。”
  白乐笙没想到乐哥居然会这么爽快,答应帮她,心里顿时高兴极了,原本她一个女人对抗冷家就有点心惊胆战,现在有了乐哥的势力庇护,她自然愿意。
  “只要我能帮上忙的,乐哥你尽管吩咐!”白乐笙信誓旦旦道。
  乐哥笑了笑,道:“很简单,帮我约蒋末诚,我要见他。”m.biqubao.com
  白乐笙闻言犹豫了一下,皱眉想了想,便很快点头应道:“乐哥,这样,我先帮你约他,可他这个人脾气有点古怪,我约也不一定会出来,如果他拒绝的话……”
  “没事,只要你尽心办了,我会知道,他要是真不出来,我就再想别的办法逼他出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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