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这杯酒,我们敬你!” 说话的人不是旁人,正是周王次子朱有爋。 这位皇孙,当初第一次跟朱英对上时,因为其纨绔子弟的做派,被朱英狠狠一顿抽。 事后,更是被扔进了大牢里。 可这样的开端,结果却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这位皇孙,不仅没有对太孙敬而远之,反而从此成了太孙的忠诚迷弟。 在争宠方面,可以说,是在太孙亲弟弟之下,其他皇孙之上。 其他人想要争宠,先要越过他这个人才成。 而且,原本他真就是一派被宠坏了的纨绔子弟做派,可被太孙教训过后,竟是真的开始学好了。 从此以后,一天比一天沉稳,也能跟着太孙做事了,还真做成了几件不算大,但是有模有样的差事。 这就让不少人对其改观,就连其他皇孙,对他的态度也是相当不错。 一般来说,藩王之子们,出身差不多的那些人,往往对堂兄弟们都是带着一点客气与不服气的。 客气是真客气,谁让大家都是皇孙呢。 不服气也是真不服气,毕竟大家都是皇孙,谁都要喊皇上一声爷爷,谁又能比谁高贵几分? 无非就是同一个爹的情况下,嫡长子的地位,一般高过其他儿子。 但就算是庶出的儿子,除非藩王是个荒唐性格的,不然的话,对待自己的亲儿子,差又能差到哪里去呢? 皇家,一向是最讲究规矩,却也最不讲究规矩的地方。 如今过来的这群皇孙,以及皇孙后面的一群藩王臣子的儿子们,就是跟着朱有爋一起过来的。 这些人,对太孙,也是相当服气。 他们对太孙,是既崇拜,又想要亲近。 在那些大臣们看来,他们与太孙之间的相处,已是相当亲近了。 可在这些太孙迷弟们的心里,他们与太孙之间的距离还是太遥远了! 虽然对于迷弟们来说,偶像本来就像是天上的月亮,但是,如果有机会,他们当然还是愿意去做围绕着月亮打转的星星啊! 目光一扫,朱英就看出了这些人的忐忑。 这种日子来敬酒,是同辈人中的一种示好。 谁能被一群人这样敬酒,那就说明了此人是当之无愧的领袖人物。 可问题是,就算是陪每个人一人喝一口,这一轮下来,喝的酒也少不了。 这群人怕是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不等朱英开口,另一位皇孙就说道:“我们这么多人,大哥,您以水代酒就好!” 其他人也纷纷说是。 结果,朱英却说:“那多扫兴?不如这样,大家来常常我命人新酿制的葡萄酒?” 葡萄酒,浅酌一口,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朱英两世都酒量颇好,其实就算是喝这个时代的酒,也完全可以当水一样喝。 提出这个建议,主要是,这群人过了年就要各回各家了。 这也是这群皇孙跑来敬酒的原因,毕竟,这原是告别之酒。 朱英打算送给这些堂弟一些“礼物”,他让人按照他前世得的国外葡萄酒酿制的方法,酿制出的葡萄酒,可以让这些堂弟做“经销商”。 若是藩地在适合酿酒的地方,也可以让其中的人自己开个酒庄。 别看只是搞搞葡萄酒,这玩意儿,在古代,可不是寻常人能喝得起的。 毕竟,大多数葡萄酒,都来自外面的国家。 这与地理、气候以及葡萄的种类等,应该都有关系。 反正朱英当初直接是选了个懂酒的人,给出了自己略知的经验与建议,剩下的那些事,都是此人带着人去做的。 这一位,如今被朱英提拔成了葡萄酒相关的负责人。 到时候,这些皇孙就需要与此人来接洽各种事。 朱英让人将酒送上来的时候,也将此人叫了过来,让这些皇孙见了见。 皇孙们都有些懵,初时还觉得太孙不过就是一时兴起让人换个酒喝,到了现在,才有点恍然了。 太孙这是打算又派给他们什么差事了? 众所周知,跟着太孙干,有肉吃! 但凡是跟着太孙做事的人,谁没得了好处? 无论是得了功绩,还是得了别的,反正,都得了好处! 图名的人,办好了差事,好名声也能有。 而图做实事的人,这一部分人,也能做得十分舒心。 毕竟,只要你是做实事的人,只要你认真去做事了,遇到了任何自己解决不了的阻碍,太孙都是坚实后盾! 果然,等酒到了,众人一看,光看这酒的包装卖相,就眼睛一亮。 “这酒瓶子看着,还真是有些与众不同!”一人忍不住说道。 可不是不同嘛! 这酒,是玻璃瓶装着的! 还是深色的玻璃瓶! 与以往的酒坛子不同,这酒瓶从材质到形状,都是很新颖,让人看了就惊叹的。 玻璃的颜色深沉,但隐隐能看到里面的液体。 虽然看不出液体的颜色,可透过这玻璃看过去,让人不免生出了这酒应该挺贵的感觉。 都不必去闻味道,一看这包装,就给人了一种此物很贵的感觉。 扫看一眼众人的表情,朱英挺满意。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这酒,是要卖给各地的达官贵人以及富商的。 当然了,以后还会卖出国门,卖给外国的达官贵人与富商! 既是如此,酒的味道是一回事,外包装就更要重视了。 虽然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酒香不怕巷子深。 可事实上,若是酒既香,又能将各种包装、营销都搞起来,那岂不是更好? “这里面装的,就是葡萄酒。你们都先尝一尝。” 朱英说完,跟着过来的人,就亲自从侍者的手里去过开瓶器,将一瓶葡萄酒轻轻打开了。 动作优雅,一看就经过了无数次的训练。 然后,就是取来了玻璃高脚杯,然后为众人一一倒上,然后讲解了一下如何品这葡萄酒。 别说,就算是这群皇孙们,有些人过去也喝过葡萄酒,可还真没听过这样的品酒之法。 一个个的,都好奇地看着此人做了个示范,然后暗暗称奇。 乖乖,这酒,喝起来还有这样的讲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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