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孙?”听到朱英打了个喷嚏,正要出去的小景子顿时被吓了一跳,忙快走了过来。 “您莫非是……有些着凉了?可需要宣太医过来看一看?” 朱英听到这话,顿时无语地看过去:“我哪里就这么脆弱了?” “太孙,您可是千金之躯,怎能不小心一些?”小景子不赞同地说道。 因着早早就跟在朱英身边,哪怕小景子年纪不大,还不到二十岁,但已是太孙身边一等一的红人。 别说是太监了,就是宫女,也是要听他的命令,在他面前毕恭毕敬。 这个年纪不大的小太监,也的确有着很出色的御下能力。 朱英当初之所以信任小景子,一是看对方比较顺眼,对方也的确是做事麻利、为人机灵,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对方在原本的历史里,是个忠心又能干的太监。 朱英知道对方的名字,所以愿意给对方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 小景子也没有辜负了朱英的信任,给朱英打理各种内务,打理得十分出色。 不过,随着相处的时间不断增加,朱英也发现了对方的一个“缺点”,那就是,有时候过于唠叨了。 按说,一个年纪比他小的人,不该是一个唠叨的人啊! 对方比他爷爷都唠叨! 但是,每当朱英提起这件事时,想让对方稍微改一下的时候,对方那副任劳任怨的模样,就让朱英将话又给咽了下去。 没办法,对方这样事事都以他为先的忠仆,还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忠仆,朱英还真是有点不好打击对方的积极性。 就像是现在,朱英欲言又止,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他只是越发无语地回道:“我还不够小心吗?放心吧,我身体好得很,肯定不会着凉的,再说,每日晨练,你不是也跟着我一起去跑吗?身体有没有变得更好,你自己不清楚?”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朱英就早早起床,开始在宫里跑步。 跟着他一起跑的,还有小景子等人。 这件事是自愿的,不强求,愿意跟着朱英一起跑步的,无论是太监还是宫女,都可以每天早早起来,跟着一起出去排成一队,慢跑几圈。 若是不愿意跟着一起晨练的,也可以不这么早起来。 如果是参加了几次,坚持不下去了,也可以随时不来。 总之,主打一个自愿原则。 但是,凡是能够挤到朱英面前的人,无论是太监还是宫女,哪怕是最普通的打扫院子的太监,那都是拼了老命,用了很多人脉,用了很大力气的。 这样的人,那都是有些野心,想要往上爬的。 但凡是身体吃得消,谁愿意放弃这种能与太孙互动的机会? 所以,除非是有人病了,不然的话,每一天天没亮的时候,朱英身边的人,都会跟着他一起在宫里慢跑晨练。 最初的时候,这些人都是为了能在太孙面前露脸,才参与进来的。 但一个月过去之后,这些人也渐渐感受到了晨练的好处。 像是小景子,虽是个能干的人,但身体健康情况,也就是普通小太监的那种状况,过去天天操劳,怎么可能身体极好? 他们的身体甚至有了一些暗疾,只不过因为年纪还轻,所以还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要说多健康,那肯定是没有的。 也就是仗着年轻,勉强撑着。 但是,在跟着太孙晨练了一段时间之后,小景子明显感觉到身体变得更好了,无论是力气还是精气神,都比过去更强了。 他都是如此,那么,更早之前就坚持每日锻炼的太孙,身体又能差到哪里去呢? 这也就不奇怪,为何太孙回归身份之后,几乎甚少生病了。 身体足够好,可不就不容易生病嘛! 听了太孙的话,小景子也意识到自己是有些关心则乱了。 他忙笑着说:“太孙说得是,是奴婢想太多了。” 但随后又表示,现在已是晚了,太孙还是要尽早安歇才是。 说着,又为朱英送上了一碗热牛奶。 朱英:“……” 怪他,要不是他之前对爷爷说,大明人应该每天早晚喝一杯热牛奶,小景子也不至于记住了这件事,在他睡前都会送来一碗热牛奶。 朱英对牛奶的味道倒是不怎么讨厌,但也算不上喜欢,可话是他说出去的,他也只能是认了。 接过碗,朱英慢慢喝着,脑子里却还在想着事情。 他想的是,帖木儿帝国的使者团,原本是说要走的,结果最近又拖拖拉拉不肯走了。 这些人之所以不肯走,肯定是因为得知了其他使者团都要留下来这件事,想要跟着留下来。 对方要留下来,也不是不成。 应天府这么大,只要对方被锦衣卫一直盯着,就算是真做了什么事,对他来说也不算是坏事,说不定还能趁着这个机会,钓出几条大鱼来。 他一直都觉得,帖木儿帝国在大明这边,应该也是安插了一些人。 但跟其他势力不同,帖木儿帝国距离大明稍微远一些,之前也比较能装模作样,彼此之间并没有进行过大的战役,所以,就算是朝中的一些老大人们,对帖木儿帝国的警惕心都不够强。 但从原本历史的发展去看,对方一直都想要吞掉大明,只不过没成功罢了。 对方想吞掉大明? 朱英也没想将帖木儿帝国留下来! 大明周围的国家,有一个算一个,能打服的,就一定要打服了! 而在原本历史中,会在以后给中原带来麻烦的国家,那就不仅仅是打服这么简单了,他不会容忍它们继续存在下去的。 不过,这些事,都不是必须要在一二年之内完成的,需要徐徐图之。 朱英在想,该怎么震慑一下帖木儿帝国那边的人,让对方老实一段时间? 起码,在大明彻底解决了残元势力之前,要让帖木儿帝国那边的人不敢轻易出手。 只要在解决了残元势力之前,帖木儿帝国能老实下来,等到草原那边的事情解决了,就能腾出手来解决帖木儿帝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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