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猪肉香得哟,吃的时候,简直能将舌头都给直接吞下去! 好吃,实在是太好吃了! 那样的肉,竟是猪肉,这也是让吃过那些猪肉的人感到不可思议。 要知道,在更早之前,猪肉一直都是比较“低贱”的玩意儿。 但凡是有点身份的人,都是以吃牛羊肉为主。 吃猪肉? 那样腥臊的玩意儿,哪个有身份的人会吃啊! 可随着大明太孙的出现,大明出现了不少好东西,连猪肉都不腥臭了! 这等事,上哪儿说理去? 反正,只要是吃过大明新猪肉的人,基本都认可了大明太孙身上有着神异这件事。 对于牧民们来说,一个能够让牲畜的肉变得美味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一定是拥有着神异力量的人。 甚至相比于大明那边的百姓,草原上的牧民对于这样的人要更加敬畏几分。 毕竟,牲畜与草原上的牧民一直都有着很紧密的联系。 牲畜好不好,对于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事。 不过,关于大明太孙的任何话题,在草原部落中,都是有点犯忌讳的事,普通人敢私底下讨论一二,部落的高层却不太敢去讨论。 若是让其他部落的人知道,若是让那些大贵族们知道,焉有他们的好果子吃? 所以,沉默了一会儿后,就有人提醒那个年轻人:“中原有句话,叫做祸从口中。少说话,多干事!” 被人提醒了这一句后,那个年轻人还有点不服气,但嘴上却也应了:“是,是!不说就是了!” 其他人与同伴彼此对视一眼,也都没再吭声。 但是,这个队伍里的年轻人,显然有不少人对一直压迫着他们部落的大贵族们有些不满,反倒是对传闻中有着种种神异之处的大明太孙有着一些好奇。 这种情况,在不少中小部落里还挺普遍的。 随着前面的城池越来越近,肉香的味道也越来越浓烈。 城池的守军看到了正朝这边而来的队伍,立刻去唤守将过来。 守将手里有一个单筒望远镜,他平时很是珍惜,此刻也拿出来,对着正在朝这边走的队伍看了一眼。 来的这群人,看着还挺眼熟。 正是与边城一直做生意的一个草原上的部落,眼见着他们来了五十来人,虽然个个骑着马,但对于边城来说,是毫无威胁力的,所以,守将下令,等这群人到了之后,开门让他们进来。 被带来的那些车里,放着的必然都是羊毛吧? “都小心着些!虽然他们人少,但也不是咱们的人,别只顾着吃!”一瞅旁边的人还在捧着大碗吃肉,守将顿时没好气地骂了一句。 不过,骂完之后,想到他自己也是刚刚捧着大碗吃完,他又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 哎呀,虽然这里是苦寒之地,但自从太孙回归后,他们的日子,真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啊。 有太孙在,他们的日子必然能越过越好! 同一时间,应天府那个闹鬼园子外面看着与过去没什么不同,里面已是大变了样。 凡是破旧的建筑,都已被拆除完毕。 荒草都被拔掉了,地面被平了一遍,看着十分平整。 有些楼阁亭台,但凡是没用的,也都被拆除了,砖瓦木料按照类别,被整整齐齐地另放着。 大约有着几百人在施工,喊着号子的声音,不断响起,都干得热火朝天。 黄伯松每日在这里坐镇,连给民工的饭食问题都要亲自过问。 也因此,一日三餐,这里的伙食也相当不错。 对于普通卖力气赚铜板的人来说,一天两顿能随便吃干饭,这已是极好的伙食了。 而在这里,不仅一天能吃三顿,午饭跟晚饭还都有荤腥! 在这里干活,早饭是馒头、包子,配小米粥,每人一个水煮鸡蛋,用油烫过的小咸菜是管够的。 午饭是馒头、饼子、米饭三种任选其一,一荤一素两道菜,素菜就是随便炒一个或是凉拌一个,荤菜别管是什么,里面都有肉!还有肉渣! 反正,每个人一大勺子荤菜,里面至少都有几块肉!炒菜的肉是荤油,所以必然是有油渣的! 晚饭与午饭一样,同样是随便吃,只要不浪费,吃多少都成! 油汪汪的,油水极大! 这样的饭食,对于普通人来说,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对于黄伯松这样的人来说,这样的饭食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可他也是跟着一起吃,免得有人觉得这是给民工做的,做起来不上心。 朱英得知这件事后,对黄伯松的认真还算认可。 其实,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来解决这些事,黄伯松的做法其实都算是“笨办法”。 但对于上位者来说,要看到的只是结果,过程是什么并不重要。 黄伯松只要能够让学校在限期之内建起来,且建得好,那就是办好了差事。 是用了聪明的办法,还是用了笨办法,都不重要。 朱英现在另有事情在忙,作为储君,过年一些施恩的事,他也需要接触一下,提前做一些准备了。 不过,对朱英来说,更让他重视的一件事是,之前派去江南的蓝玉,以及从海上回来的那些人,已是快抵达应天府了。 朱英要为这些人办一个接风宴,还要想一想,怎么给这些人请功。 蓝玉也就罢了,大概也就只能赏赐对方一些东西,或是施恩给蓝玉家的小辈。 而那些从海上回来的人,他们可是着实立下了不少战功。 这一批人回来,武官群体怕是要多出一群后起之秀了。 涉及到封赏武官的事,也不能缺了老朱的参与。 老朱现在日子过得还算滋润,虽然天气开始冷下来了,但应天府的皇宫这里,由朱英做主,弄了暖气。 暖气已是开始通暖了,老朱常待的宫殿里都通了暖气,到处都是暖烘烘的。 老朱也懒得往外面走了,最爱做的事,就是让人弄一个软塌,处理政事累了之后,就坐在软塌上眯一会儿,或是坐在那里喝着温好了小酒。 这天下午,听说太孙来了,正要喝酒的老朱,立刻就招呼大孙子陪自己喝一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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