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摊牌了,你爷爷我是朱元璋_第七百二十章 成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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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东西,要送去河南那边?”接了任务的锦衣卫,丝毫不敢怠慢,仔细问了之后,就派了几个锦衣卫,带着令牌,带着东西,直奔河南。
  与此同时,应天府这边,也迎来了秋收的喜悦。
  朱英在应天府的周边,就有了几个农庄。
  这几个农庄里的作物,之前的产出,大部分被当做种子,分了出去。
  这一次,所有的产出,他都可以随便处理。
  一部分以着正常价格,卖给了周边的百姓、乡绅。
  按照拥有的田地数量,可以得到差不多数量的种子。
  如果没有田地,只是想买一些在屋前屋后种,也完全可以。
  这类小客户,都可以通过朱氏商超合作的小商铺去购买。
  大量的种子,则需要通过朱氏商超去买。
  将售卖种子这件事也交给朱氏商超处理后,朱英顿时轻松了起来。
  他让人从中挑选了最好的红薯、土豆,都拉回了皇宫。
  “听说太孙又去御膳房了?”就连待在御书房里的老朱,都听说了大孙子回来之后就一头扎进了御膳房。
  因为知道大孙子今天是去挑选红薯跟土豆去了,老朱也猜到了大孙子现在是去做什么了。
  必然是为了做出比较美味的食物,让他这个当爷爷的品尝吧?
  老朱猜得不错,朱英的确是这么干去了。
  除了红薯跟土豆,他还让人杀了一头猪。
  猪是按他的要求精心养的,不仅没有腥味,肉质也十分鲜美。
  朱英直接让人做了一大盘猪肉炖粉条,又让人做了一份土豆炖猪肉。
  红薯则是做了拔丝红薯,还让人蒸了两个小小的红薯,作为主食备选。
  真正的主食,则就是饼子与米饭,可以二选一。
  其他的菜,都是轻淡小菜,基本都是蔬菜与海带之类的海产品。
  等到饭菜都摆到了御书房里支起的小桌上,老朱一看就乐了。
  “两份硬菜啊?”
  “你上次不是说,土豆炖牛肉更好吃吗?”
  朱英就说:“土豆炖牛肉的确不错,但换换口味也好。尝尝这猪肉,觉得如何?”m.biqubao.com
  朱英示意老朱先尝一口。
  因为做饭全程都是他监督着做的,连试毒环节都省了。
  老朱试着吃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
  “这肉……竟比之前的还鲜嫩!”
  之前老朱就吃了不腥臭的猪肉,但这次的猪肉,却格外好吃,比之前吃的都好吃。
  朱英嘿嘿笑道:“这猪肉该如何养,孙儿还特意写了个小册子,上面有各种事项,靠着这本小册子,他们这次养了二百头……我直接让他们办了个更大的养猪场,除了这二百头是特供给皇室的,还有一千头,是十月陆续可以出栏卖给百姓的。”
  这样大手笔?
  老朱有点惊讶了,在吃这方面,大孙子还真是够卖力的啊!
  堂堂太孙,为了吃上更好吃的猪肉,还特意写了份小册子说明,在这方面,他这个当爷爷的都输了啊。
  但又一想,大概也正是因为大孙子这样的性格,才让他总能感受到与当初那些年没什么区别的家人相伴的感觉吧。
  谁说太孙就不能关心一下这等小事了?
  老朱又吃了几口,再次赞道:“实是美味!”
  但想到英儿之前所说的话,又迟疑道:“二百头猪,都给皇室分了?”
  虽然二百头猪不多,但这可是按照大孙子写的小册子养的猪!
  四舍五入,这些猪都是他大孙子养的啊!
  既是他大孙子养的,那如何能随便分给别人?
  老朱开始嘀咕起来:“你那些叔叔,一人可以分一头,还有另外几个郡王……其他的,大臣分几头……还起码剩了一半啊,那就都先留着,等咱们两个慢慢吃吧?”
  最后一句说出来的时候,老朱都觉得这话听着有点不像话了。
  那么多头猪,就算他们两个人一天吃一头猪,也得吃几个月吧?
  再说,他们两个也不可能一天吃一头猪啊!
  三天吃一头,能快吃小一年了!
  若是分给其他人,老朱又舍不得。
  他已是贵为皇帝,可只要一想到要将大孙子养的猪分给别人,他就油然而生一股子不情愿来。
  那些人何德何能啊!
  能吃到太孙养的猪?
  不成!
  就算是给这些猪养老送终,这些猪也不能分给外人!
  在老朱眼里,自己人与外人也是有着比较自我的划分的。
  首先,大部分朱家人,那都是他眼里的自己人。
  只要是被他认为是自己人的人,哪怕是造了反,他们的后人,也依旧可以算是老朱的自己人。
  可能自由没有了,但衣食住行肯定是没问题的,依旧享受着高标准。
  而不被他当做自己人的人,就算是姓朱,也可能只在他眼里有着一点面子情。
  这点情分,可能让他不至于对着对方举起屠刀。
  但是,若是让对方分到太孙养的猪,那也是不可以的。
  朱英见爷爷越说越小气了起来,他也是忍不住直笑。
  “爷爷,您可真大气!”他故意调侃道。
  老朱顿时一瞪眼:“你小子,笑话你爷爷我呢?”
  “哪儿能啊!这不是在夸您呢吗?”朱英忙说。
  老朱哼道:“希望如此!”
  顿了下,又问道:“除了猪肉,你该不会还搞了别的东西吧?”
  他又吃了一口猪肉粉条,发现这个猪肉粉条里的粉条,也比之前吃的时候更好吃了。
  “这粉条……”
  “改良了几版,最初那版是孙儿出的建议,后面几版都是他们自己搞的,不仅更节约,还更劲道,更润滑,吃着又不硬……若是再煮得烂一些,便是老人也能吃一点。”
  朱英又推荐老朱吃了个红薯,没吃前,老朱以为这就是普通的蒸红薯。
  吃了之后,才发现这红薯的味道,怎么与之前吃的红薯,也略有不同?
  再出拔丝红薯,又是另一种味道。
  “这红薯……”
  “也改良了!比最初的种子种出来的口感更好一点,而且,还是朝着两个方向发展,这两个品种的味道,略有不同。”
  “一种更适合做主食,吃着软糯可口,另一种更适合做菜,香甜却又不至于太过软糯。”
  朱英接受着,老朱这次倒是听得很清楚。
  毕竟,就算是普通的庄稼,不同地区的同一种庄稼,也可能有一点区别。
  这是很正常的事。
  老朱惊讶的是,大孙子收拢那些连功名都考不上的“人才”,竟是这么快就见到了成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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