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郁新默念着,暗暗心惊。 太孙的手里,竟掌握着这样的记账法! 他早就知道,太孙在回归皇孙身份之前,是在外经商的,而且在商人中名声颇为奇特,有着奇才之名。 他也曾悄悄打听过,得知太孙这奇才之名,也是骤然横空出世得来的。 在此之前,太孙并不曾亲自经商。 结果,一经商,就惊艳了众人。 这样的手段,若真是生在商贾人家,怕还真能搞出一份大产业来。 不过,这样的手段,放在皇孙中,那就不够看了。 虽然银子很重要,但作为皇孙,又怎么会缺银子呢? 反正郁新是这么认为的,他当时并不觉得会经商对一个皇孙来说算什么加分项。 结果,人家太孙除了会经商,在其他方面竟然也很厉害。 搞出来的良种,竟是神种!biqubao.com 如今那几样种子,都陆续在全国各地逐渐铺开了。 等到神种彻底在大明境内铺开之后,大明的国力必然能够得到提升,而太孙的声誉,也必然达到一个惊人的程度! 这一点,作为户部侍郎的郁新,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如今,太孙又拿出了这样一份令他感到震惊的新记账法! 再想想太孙之前搞出来的那些新鲜玩意儿…… 再想想太孙为什么在民间生活了十年,是因为太孙小时候先是死了,然后又死而复生! 皇上为了能养住了太孙,留住这个嫡孙,所以才会将其养在宫外! 太孙的身上,果然是有神异的! 不然,没办法解释太孙总能拿出这么多好东西啊。 太孙的身边也没有什么赫赫有名的才子,寥寥几个文臣,他们擅长什么,大家都心里有数啊! 这些人里面,也没有能搞出这些东西的人啊! 反正,郁新弄懂了这份记账法后,看朱英的眼神都有点不对了。 朱英早就习惯了被人这么盯着看,如今不过是轮到了被户部尚书盯着看罢了。 对方想看,就随对方去看! 好在,郁新也不敢真盯着太孙看个没完,他压下心底的惊骇,小心翼翼请示着朱英:“太孙,这份记账法,可否用在户部?” 朱英差点翻个白眼给对方看,他若是没打算将这份新记账法交给户部,他是撑的啊,给郁新写这么多? 不过,他倒也能理解大明初期大臣们的小心翼翼。 多问一句,总归不是坏事。 朱英就道:“不错,借贷记账法,就是为户部准备的,户部的人学起来应该不难吧?” 郁新忙说:“不难,不难!这借贷记账法,他们定能很快学会。” 朱英道:“光学会也不成啊,还要尽快用上。” “这样,再挑几个人,先从整理这些没弄好的旧账开始,让他们一边学习,一边整理,一边熟悉这套新记账法。他们学会了,再教给其他人,然后一起将新账也按照新记账法再弄一份。” “这个月的账,就弄两份吧,一份旧的,一份新的,没问题吧?” 郁新很想说,有问题啊。 人手不够啊! 时间不够啊! 可对上太孙的目光,他顿时老实了下来。 没问题!当然没问题! 反正干这些活的人也不是他,而是底下的人。 太孙给他施压,他就给底下的人施压呗! 就算真完不成,只要他们尽力了,想必太孙也是能够体谅的吧? 最起码,在月底之前,先将旧账全部用新记账法给整理出来。 新的账,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吧。 只要完成一项,那到时候就至少有得解释不是? 郁新这么想着,就有点勉强的答应了下来。 等到郁新召来了几个下属,将这新记账法教给他们,又说了太孙的要求后,原本还沉浸在新记账法带给他们的神奇感受中的几人,都睁大了眼睛。 “大人,这、这如何做得完?” “是啊,大人!这如何能做得完啊!” “同时做两份账,还要将旧账都整理出来?时间可太紧了,大人,这根本就做不完啊!” “大人,您就没跟太孙解释一下,这根本就做不完吗?” 几个下属,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这时候都有些绷不住劲了。 无论怎么想,这些事都太紧张了啊! 根本就做不完啊! 他们原本还觉得,太孙空降之后,就给他们带来了不少福利,是他们的幸运。 结果,倒霉的事是在这里等着他们呢? 他们之前是庆幸得太早了? 果然,不会折腾人的权贵,就不是正常的权贵! 太孙作为一国储君,更会折腾人啊! 还是这种折腾法! 他们都能想得到,等他们将这件事告诉给底下的人时,底下的人会露出这样震惊痛苦的表情。 加班加点都不一定能做得完吧! 太孙这要求,未免太狠了! 有人寄希望于郁新,希望尚书大人能够向太孙解释一下这样的任务有多重,让太孙收回命令。 可一看郁新那为难的表情,这几人心都凉了。 算了,与其寄希望于郁大人,还不如寄希望于太孙自己想通了这件事的不可行。 叹着气,这些人离开了郁新处,向外走去。 回去的路上,彼此递了个眼神,都有些郁闷。 别管原本是不是有点小心思,但是,这样的任务落在了他们的头上,他们还是挺有压力的。 其中倒也有人想要搏一搏,好在太孙面前露面。 可一想到这件事靠他一个人努力不成,得是干这事的所有人一起努力,才能让太孙看到效果,这人也不免有些丧气起来。 这样繁琐的任务,底下的人怎么可能愿意干啊! 可再不愿意干,也得干啊! 果然,他们这些人一回去,底下的人也终于听说了太孙下达的新任务,哀嚎声响成一片。 被挑出来先去学习新记账法的人,也都有点提不起精神。 结果,到了这天中午,他们还在忙碌着,根本顾不上去食堂吃饭。 正郁闷着的时候,一股属于食物的香味,已是从外面传了进来。 有人吸了吸鼻子,忍不住羡慕嫉妒恨地说道:“这是谁买饭回来了?竟是将活都干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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