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给血玲珑集团发了一份通知,告知雷大壮逃跑了,让血玲珑集团的各位领导做好防范,提防雷大壮的报复。 同时,警方还特意派出一些警员去保护血玲珑集团的各位领导。 重点保护对象是金老和血玲珑。 金老表现的很平静,根本没把雷大壮当回事,在他眼里,雷大壮就是一只蚂蚁,随手就能捏死,不可能威胁到他。 血玲珑就很激动了,盼望着雷大壮快点来报复金老,最好把金老杀死。 …… 一晃三天过去了。 一切都很平静。 雷大壮始终都没有露面。 有人猜测雷大壮嘴上叫唤的凶,其实就是个没胆子的怂包,早就逃离了北河市,根本不敢去报复金老和血玲珑。 连庞勇都开始动摇了,怀疑雷大壮是不是早已经离开了北河市。 唯独有一个人认为雷大壮没有离开北河市,坚信雷大壮一定会去报仇的。 这个人就是李海风了。 李海风了解雷大壮的脾气性格,知道雷大壮不是怂包,之所以迟迟不露面,肯定是在进行某种策划…… 等时机成熟,雷大壮就会现身。 李海风虽然猜出了真相,但他并没有告诉警方,因为他不想看到雷大壮被警方抓住。 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了缓和的余地! 只要雷大壮被抓,就一定会被重判!至少十年起步! 雷大壮已经四十多岁了,如果坐十几年的牢,那人生就彻底完了。 可惜的是,李海风现在联系不上雷大壮,想帮忙都帮不了。 他只能在心里祈祷雷大壮能顺利的躲过警方的追捕,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实在不行就去国外生活吧。 …… 又过了三天。 雷大壮还是没有露面。 这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雷大壮已经逃走了,不在北河市了。 警方开始把精力转移到其他的城市,向周边的警局发出协查通知,帮忙抓捕雷大壮。 血玲珑很是失望,大骂雷大壮是个怂包,被欺负成这样都不报仇?真是一点血性都没有! 金老也是一脸的不屑:“我早就知道他是个窝囊废!别看叫唤的挺欢,其实一点胆量也没有!十足的怂包!” 集团的其他领导也都松了口气,纷纷讽刺讥笑雷大壮是个样子货,中看不中用。 出于安全考虑,这些日子他们都没有回家,直接住在了集团,方便警员保护。 早就憋坏了! 现在认定雷大壮早就跑了,不会来报仇了,大家就再也忍耐不住,纷纷提出要回家,警员都拦不住,他们只能请示领导。 领导经过慎重的考虑,下达了命令,让警员们送集团的各位领导回家,然后就留在那里继续保护。 就这样,警员们分散开,和集团领导们回了家。 时间飞逝。 一眨眼过去了十天。 雷大壮依旧没有露面。 那些被警员贴身保护的集团领导们有些不耐烦了,不停的给市局打电话,让市局把警员都撤回去,雷大壮这么久不露面,肯定逃离了北河市,不会再来报仇了,没必要再安排警员保护他们了,家里住着警员,真的太不方便了。 市局为了此事特意开了个会。 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认为雷大壮已经逃离了北河市,没必要再安排警员保护那些血玲珑集团的领导了,应该都撤回来。 最后局长拍板,把警员都撤了回来。 庞勇一直都没有说话,因为他不赞成这个时候撤回警员,万一雷大壮杀个回马枪怎么办?但是看到绝大多数的人都同意了,连局长都点头了,他也不好再反对。 …… 雷大壮一直潜伏在暗处观察着一切。 当他看到市局撤回了保护那些血玲珑集团领导的警员,顿时露出了冷笑。 苦等多日,时机终于成熟了! “妈!我马上就能给你报仇了!” 雷大壮喃喃自语,眼里闪烁着凌厉的光芒。 …… 上午十点。 一个送水工开车来到了血玲珑集团门口,正打算下车的时候,突然钻进来一个陌生男人。 送水工疑惑的问道:“你谁呀?” “抱歉!借你的身份一用!” “砰!” 雷大壮先是说了句抱歉,然后一拳砸在送水工的太阳穴上。 “呃……” 送水工眼皮一翻,昏迷过去。 雷大壮用最快的速度脱下送水工的衣服套在自己身上,然后戴上帽子和口罩,跳下车,扛起两桶纯净水朝血玲珑集团走去。 站岗的保安只是扫了雷大壮一眼,就移开了目光,没有询问,也没有阻拦。 雷大壮很顺利的进入了血玲珑集团,紧悬着的心放下一半。 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朝电梯走去,一路上他都低着头,不让别人看到他的脸。 大厅里的工作人员也都没有怀疑雷大壮。 当雷大壮走进电梯,关上电梯门以后,紧悬着的心又放下不少,到了这一步,事情已经成功了三分之二,不出太大的意外,今天就能报仇…… 他直接坐着电梯到了顶楼,从电梯出来,发现楼道里站着两个黑衣男子,身高马大,应该是保镖。 雷大壮微微一愣,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过去…… “站住!” 两个保镖拦住了雷大壮,疑惑的问:“你是谁啊?小刘呢?他去哪了?” 雷大壮心里叹了口气,看样子瞒不住了,他抬起头冲着两个保镖龇牙一笑:“这是你们自找的,别怪我!”说完,雷大壮直接把两桶水砸在两个保镖头上,然后快速出拳,狠狠的击中两个保镖的太阳穴。 “噗通……噗通……” 两个保镖瞬间失去了知觉,重重倒在地上,其中一个保镖向后倒去,把门撞开了,里面传出一声女人的惊呼,还有一个老男人的呵斥声。 雷大壮抬头一看,眼睛顿时眯了起来。 只见房间里有两个人,一个老男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两人都没穿衣服,在沙发上正做着不害臊的事。 雷大壮直接走了进去,一把抓住血玲珑的头发,拉到身前,先抽了两个嘴巴,然后指着老男人问:“这个老家伙就是金老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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