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程老师在心里补充了一句:要不是你们有把城南翻一遍找人的本事,就算我提醒的再及时,也绝对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王少秋! 程老师离开后,张元拍了拍王少秋的肩膀。 “少秋,听说你的手机丢了!待会我们一块去商场,给你买身新衣服,再买个新手机!” “太好了!姐夫真棒!”王少秋激动的差点跳了起来。 看到张元这么疼王少秋,王春花也由衷的感到高兴。 王少秋是她唯一的亲人,张元是她最爱的人,两人能够这么和睦的相处,正是王春花所希望看到的。 随后的时间里,张元带着王春花和王少秋去了县城,给两人每人买了两套衣服,又给王少秋买了一个全新的手机。 王春花没想到张元出手居然这么大方,只得一个劲的劝他不要乱花钱。 张元却没当回事,该花的钱还是得花。 赚了钱不花,放在银行里只不过是一堆数字而已。 只有花出去的钱,那才叫钱! 晚上三人还是在之前那家饭店吃的饭,这是王春花主动要求的。 上次也是在这里,她被张元从无良班主任的魔爪中救了出来,然后三人一起吃了顿温馨的晚餐。 这次依旧是他们三人,但彼此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同了。 现在的他们,可以称得上是一家人! 等吃过饭,王少秋主动提出要回学校住。biqubao.com 他当然不会傻乎乎的留下来,充当两人的电灯泡。 张元也乐得如此,开车送王少秋回了学校。 剩下的时间,就是他和王春花的二人世界了! 两人确定关系以来,还从没去酒店开过房呢! 张元直接带着王春花去了县里档次最高的酒店,开了个套间。 王春花起初还心疼张元乱花钱。 可当她站在房间里,透过窗子欣赏着县里最繁华地带的夜景时,就说不出话来了。 这还是王春花第一次,像现在这样欣赏县城的夜景。 张元笑呵呵的走到她身旁,搂着她和她一起看着窗外的景色。 “怎么样?从这里望去,县里晚上的风景还算不错吧?”张元问道。 王春花点点头:“是挺不错的!虽然这个县城不像大城市那么繁华,但现在这么看,还别有一番韵味。” “是啊!等将来我赚了钱,在县里最豪华的地段盖一栋大别墅!到时咱们一起住在这儿,你觉得怎么样?”张元笑着问王春花。 王春花却叹了口气:“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想让你在村里盖别墅。” 张元明白她的意思,她还是放不下村子,梦想着将来有一天能回村里住。 “春花姐,要不要在村里置办一处院子?我来帮你选地方!”张元忽然说。 王春花愣了下:“在村里置办院子?你的意思是?” “以后你可以在镇上开饭店,也可以随时随地回村里来!在村里有个自己的院子,这样也能让你对村子产生归属感,不是吗?”张元微笑道。 王春花惊讶的看着张元:“元哥儿,可是我的情况你清楚呀!要是我回村,村民们肯定会赶我走的!” 听到这话,张元不由得笑了起来。 “赶你走?我倒要看看,他们谁敢赶你走!春花姐,你放心好了,有我在,没人敢赶你走!” 说到最后,张元眼神温柔的注视着王春花。 王春花的眼眶湿润了,她明白张元对她是绝对的真爱,不然也不会说出这种要和全村人对抗的话。 她把头靠在张元怀里,柔声说道。 “元哥儿,你的心意我都明白!但现在,还不是我回村的最好时机!我不是担心村民,而是担心……叔和婶儿他们不能接受我!” “等过段时间,我准备好了,到时我会亲自跟叔和婶儿解释的,也会用我自己的方式,让他们接受我。” 张元怜爱的看着怀里的王春花:“春花姐,你没必要这样的!我爸妈那边我会解释,他们也不是封、建迷信的人,不会说什么的!” “不!元哥儿,这件事你还是先听我的。我保证,等时机成熟,就跟你一起回村!”王春花的语气透着坚定。 见她执意如此,张元也不好再说什么。 此时无声胜有声,他唯有低头轻吻王春花的红唇,和她享受这个浪漫之夜。 次日上午,两人回到镇上,张元把王春花送回饭店,自己就回村了。 经过上湾村的时候,他特意在吴磊家外面停留了一下。 吴磊从许平浩手里买了“凤凰鸡”鸡苗,相信接下来他肯定会“大干一场”。 张元也想知道,吴磊到底会怎么做。 此时此刻,吴磊正在后院忙活着喂鸡呢! 院子里的这些鸡苗,可都是他的心头肉,一只二十块钱的高价买来的,吴磊根本不敢马虎。 虽然鸡苗的价格不低,但相比于它能产生的收益,吴磊还是很满意的。 二十块钱的鸡苗,养大就能卖两百多,这简直就是稳赚不赔的好买卖啊! 他一边喂鸡苗,一边嘴里嘟囔着: “凤凰鸡啊凤凰鸡,你们快点长大吧!帮我把张元的生意全抢过来!我要让他的养鸡场破产!” 张元不知道吴磊嘀咕的话,要是知道的话,估计他得笑得肚子疼。 吴磊这厮拿普通鸡苗当凤凰鸡,等他花费心思养殖出凤凰鸡,将来有他受的! 不多时,张元回到了家里。 王少秋失踪的事,张元没跟老两口说。 不过他也有借口,只说昨天是跟许平浩一起喝了不少酒,晚上住在了许平浩那儿。 至于吴磊的事,张元更是没有提起。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魏天明昨天帮了张元那么大的忙,怎么也该请人家吃顿饭。 而且张元隐隐觉察出,魏天明应该是有事要跟他说。 所以当天中午,他就打电话请魏天明去天河大饭店吃顿饭。 再次见到魏天明,张元发现他比以前精神了不少。 一问才知道,魏天明这段时间一直在喝壮、阳蜂蜜。 壮、阳蜂蜜喝多了,居然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以至于魏天明显得比以前年轻了好几岁。 得知这一消息后,要不是张元手里已经有了美容养颜的美容羊奶,否则他没准都得考虑,要不要推出一款新的美容蜂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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