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中滋味,自然只有亲自体会过的张元才会明白! 难怪那些有钱的老板都喜欢请美女瑜伽教练来教自己练瑜伽。 练瑜伽是假,做运动才是真啊! 看到张元来了,李秋菊妩/媚一笑,脚步盈盈的朝他走来。 “老板,昨儿个不是刚来过吗?今天怎么又来了?” 张元乐了:“那我走?” 说完他转身做出要离开的姿态。 李秋菊顿时急了,赶忙上前抱住了他的胳膊,还故意用那丰、满的身子磨蹭他。 “哎呀!谁说让你走了?” 张元坏笑道:“想留下我,光靠一张嘴可是不够的。你得拿出诚意来才行!” 李秋菊神情妩/媚的白了他一眼:“讨厌!就知道欺负人家!大不了,人家就像上次那样伺候你!” “这才对嘛!跟我去三楼!”张元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不料李秋菊却舔了舔嘴唇:“去什么三楼呀?就在一楼,在一楼……更刺激!” 张元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李秋菊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敢在一楼。 不过……他喜欢! 良久,两人打扫完战场,穿好了衣服,张元满意的拍了拍李秋菊的丰闰翘/臀。 “秋菊嫂,这回你的表现让我很满意!快到中午了,我先回诊所。” 李秋菊慵懒的侧躺在沙发上,美好曲线一览无遗。 “去吧,改天把那个林丁香也拿下,给我当个姐妹!到时我这个当姐姐的,一定好好调、教她!” 张元无语了:“秋菊嫂,林丁香只是我的员工,我们俩可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嘻嘻,现在不是,没准将来就是了呢!算啦算啦,快回去吧!我等会收拾下也要回家做饭了!”李秋菊笑嘻嘻的说。 张元无奈的摇摇头。 也不知道李秋菊是咋想的,总想着要给他多找几个女人。 哪怕张元对她说了,刘若兰也成了他的女人,可李秋菊还是觉得不满足,还要让张元继续给她安排姐妹。 等张元溜达着回到诊所,这会林丁香正坐在那儿看医书呢! 见张元进来,林丁香只是抬头跟张元打了声招呼,随后就低头继续看书。 “丁香,我不在诊所的时候,没有病人来吗?”张元随口问了句。 他走到桌前,打开水杯咕嘟咕嘟喝着茶水。 林丁香抬起头:“有两个人来,其中一个是来买菊花泡茶的。另外一个得了轻症感冒,我让他去那边的西医诊所拿感冒药去了。” 话音刚落,就见不远处的张元一口水喷出,满脸震惊看着她。 “你说啥?你把病人介绍到西医诊所去了?” 林丁香口中的西医诊所,自然就是刘若兰的诊所。 中医诊所的病人介绍去西医诊所,这不是投敌么? 出人意料的,林丁香却是一脸的平静。 “没错,那病人得了轻症感冒,根本没必要吃中药。吃点西药反而效果会更好!” 张元一脸的无语,就算那个病人是轻感冒,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让他去西医诊所啊! 这要是传出去,万一有人误会自己的诊所比不上西医诊所该怎么办? 似是看出了张元的想法,林丁香继续说道。 “我跟那个病人说过了,他只是得了小病,根本没必要等老板你回来。所以老板你不用担心会影响诊所的名声!” 闻言张元这才松了口气。 林丁香这么处理还好,即便将来这事传出去了,旁人也只以为,那病人是因为张元不在诊所,所以才去了西医诊所。 倒不是张元小气,不想把病人分给刘若兰。 其实他对这些普通病人也没什么兴趣。 张元一身登峰造极的医术,更适合给那些得了疑难杂症的病人治疗。 如果让他整天给普通病人治病,那才真叫大材小用! 只不过,要是因此影响了张氏诊所的名声,那可就不美了! 今天的这档子事也提醒了张元,他和刘若兰的诊所也是时候该合并了! 合并的好处有很多,首先是可以每天和刘若兰在一起共事。 其次,他这里的普通病人,都可以交到刘若兰那边治疗。 西医对于日常的伤风感冒,头疼脑热之类的比较擅长,吃点药就能迅速缓解。 要是喝中药,光是煎药就够麻烦的。 不过在两家诊所合并之前,还有两件事要办。 其一就是给刘若兰完成最后的治疗,彻底治好她的不孕症。 其二,自然是让刘若兰跟林中飞离婚! 其实刘若兰早就想跟林中飞离婚了,只是她不想背着一个不能生孩子的名声离婚。 一旦两人离婚,以林中飞的性格,肯定会把刘若兰不能生育的事宣传出去,败坏刘若兰和她大哥刘若海的名声。 所以刘若兰才想着,等张元治好她的不孕症,到时她去县医院体检,拿到确认她的生育功能一切正常的体检报告。 有体检报告做说明,到时林中飞肯定不敢再散播刘若兰不能生育的谣言。 万一到时谣言一起,刘若兰直接拿出来体检报告证明她能生育,不能生孩子的黑锅可就要扣到林中飞头上了! 傍晚时分,诊所下班后,张元让林丁香先回家,随后就去了刘若兰的诊所。 诊所里,赵燕刚走没几分钟,刘若兰正在整理办公桌。 见张元来了,她的俏脸上不由得露出喜色。 “元哥儿,你怎么来啦?” 张元笑吟吟的:“我想你了,来看看你呗!” 听到张元这么说,刘若兰脸蛋微红,心里却是觉得很甜蜜。 “兰兰,最近诊所忙不忙?”张元走到刘若兰身边坐下。 他的大手也不老实的在刘若兰身上肆、意游、走。 很快,刘若兰就气喘吁吁的。 “不……不怎么忙……忙呀!对了,今天……有个病人说是你那边介绍来的!”刘若兰说起了那个病人的事。 张元乐了:“那病人可不是我介绍的,是林丁香让他来你这儿的。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吃西药治疗更速效。” 刘若兰白了他一眼:“合着我这个西医在你眼里,就只能治小病啦?我治不了大病是不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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