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看来我是劝不动你了!你回头跟你姐商量就行,至于房租饭钱什么的就算了!我还不至于连这点钱都要挣!”张元道。 闻言,楚雪琪起身伸了个懒腰,把性/感动人的曲线尽数展露在张元面前。 她还得意的看了张元一眼,转身像个得胜的小公鸡一样,扭着屁/股上楼了。 张元无奈的叹了口气,掏出手机拨通了楚雪雁的电话。 电话里,张元把自己劝不动楚雪琪的事告诉了楚雪雁。 楚雪雁听后沉默了几秒,随后说这事不用张元管了,她自己会处理。 见楚雪雁答应不让自己管,张元也省心了。 他还要忙活诊所开业的事呢,可没心思管楚雪琪回不回家。 李成办事的效率很高,第二天就让人给张元送来了中药柜。 崭新的中药柜,用的木头一看就是正儿八经防潮防虫的! 中药柜里面装的是中药材,必须得防潮防虫。 不然万一中药受潮或者被虫子啃了,药材就变质了。 前脚中药柜刚送来,后脚李成又亲自来给张元送中药材,还给张元带了两个药店的伙计,让他们帮忙摆药材。 摆药材可是个累人的活,要是没人帮忙,张元一个人估计得忙活一整天。 现在有伙计干活,张元也乐得轻松。 他从兜里掏出玉溪烟,递给李成一支。 李成接过烟,娴熟的点燃,美美的吸了一口,随后又叹了口气。 “老弟,你别看老哥我喜欢抽烟,其实平时我基本不敢抽烟!” 张元有些惊讶:“为啥?难道是嫂子不让抽?” “那倒不是,只不过我是药店的店长,要是抽烟太多,身上带了烟味,就会影响到中药柜里的药材!所以我只有每晚回家的时候才抽两根,而且抽完就得洗澡,确保第二天不带烟味上班。”李成说着摇了摇头。 张元也有些感叹:“李老哥,看来你这个店长当得也不容易啊!可谓是兢兢业业!” “是啊!陈老看得起我,让我当这个店长,我自然得尽心尽力的管好整个店面!”李成笑着说。 这时李成指着另一边没有中药柜的地方问张元:“老弟,那边怎么没摆中药柜?要不回头我再给你弄个中药柜过来!药材这玩意,种类越多越好,毕竟没准哪天就能用得上!” 张元笑着摆摆手:“不行不行,那边我是专门空下来的!” 他看了看周围,见没有其他人在附近,这才低声对李成说道。 “我准备在那边设置个西医区!” 这下轮到李成感到惊讶了:“西医区?老弟你还懂西医?全才啊!” “不不,我不懂西医,但我一个朋友懂。她也是开诊所的,到时我准备让她也到这边来,两家诊所并成一家!”张元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反正李成不是村里人,告诉他也没什么。 但李成听到张元的话,表情却忽然变得暧/昧起来:“老弟,你说的那个西医医生,应该是个美女吧?” 张元干笑两声,虽然没说话,但却无疑是默认了。 “哈哈!我就知道是这样!不过老弟你的想法是挺好的!中西合璧,比单纯的中药诊所要好!”李成说。 眼见时间快到中午了,张元就提出请李成和那两个伙计去村里的小饭店吃饭。 李成表示他们两人去就行了,两个伙计让饭店的人给他们送菜来就行。 张元知道药店里有不少规矩,比如伙计不能跟老板一块上桌吃饭,只有地位高的伙计才行。 他也没坚持,只是跟那两个伙计说,回头让饭店送几个好菜过来。 两个伙计自是感激不已,他们今天跟李成来,本来就是干活的,中午有份盒饭就满足了。 可张元却很大方,还要给他们送几个好菜,属实仁义。 张元和李成在小饭店里边吃边聊,跟对方请教了不少关于开药店的事情。 李成不愧是开药店的老手,给张元科普了不少有用的经验。 其实开药店和开中医诊所是差不多的。 药店也有病人上门瞧病的。 而且中医诊所很多时候出问题,都是出在药材上面。 毕竟靠谱的老中医基本很少出错,可是不靠谱的伙计却经常会出错! 张元听从李成的建议,准备回头找一个靠谱的伙计! 中医诊所的伙计,重要性丝毫不亚于西医诊所的护士。 护士打针的技术不好,或者弄错了药剂,就会造成严重的医疗事故。 同样的,伙计要是抓药出了问题,也可能会导致病人因为吃错药而病情加重。 最严重的,甚至还有生命危险。 所以得找个对中药有足够了解,而且还要认真仔细的人才行! 张元是个懒散的人,让他给病人把脉开方可以。 但要是让他站在中药柜前抓药材,还要仔细称量,张元可就干不来了。 他打定主意,要是回头找不到合适的伙计,就去找陈玄澄,让他给自己介绍一个。 以陈玄澄的地位,找个水平高干活勤快的伙计,应该不成问题。 同时张元也想到了刘若兰身边的赵燕。 此前刘若兰的诊所之所以能在村里开下去,跟赵燕的帮忙是分不开的。 要不是赵燕这个护士的技术水平过硬,平时还懂得维护性格柔弱的刘若兰,恐怕刘若兰的诊所早就关门了。 等将来两个诊所合并以后,就给赵燕加一千工资吧! 张元心里暗想。 他和刘若兰之所以能走到一块,其中也有赵燕的功劳。 之前张元和刘若兰说私房话的时候,刘若兰也说了,要不是赵燕多次劝她鼓足勇气追求自己的幸福,否则刘若兰还真不一定有勇气主动踏出那一步。 正好,等两家诊所合并的时候,给赵燕加工资,也能让这位唯一的女护士更加死心塌地留在诊所上班。 张元和李成两人喝了几瓶啤酒,见李成有些微醺,张元知道他酒量不大,就不再劝酒了。 两人边吃边聊,至于诊所里的两个伙计,张元也没亏待了他们。 他直接让小饭店的老板派人给两个伙计送了个大肘子,外加两荤一素,大部分都是硬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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