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轩早就想好了,这次回云水市,无论如何也要把程梦蝶带上。 不然,这女孩非死在程彬手里不可。 “程叔,依我看,你还是提前立一份遗嘱比较好。” 叶轩淡淡说道。 程父一听这话,心里咯噔了一下。 要是别人跟他这样说话,他早就发火了。 可这话是叶轩说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小轩,你的意思是?” “很简单,你儿子为了独吞家产,恨不得杀掉你女儿而后快。” “那你就提前立好遗嘱,等你百年以后,所有资产的一半归梦蝶,就算梦蝶出意外不在人世了,她的这一半也委托慈善机构,全部捐赠出去!” “这样一来,你儿子也就彻底死心了,应该不会再做出丧心病狂的事。” 程父仔细的听着,不住点头。 他对叶轩的这番话,还是很认可的。 心想还是小轩有见地啊,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招呢? “小轩,你说的极是!我现在就立下遗嘱,一式三份,给他们兄妹一人一份,剩下的一份拿去公证。” 程父说干就干,当即立下了遗嘱。 可把程彬气坏了。 这样一来,对他的打击是致命的。 正如叶轩所说,他就算杀了程梦蝶,也只能继承一半的遗产。 程彬气得两眼冒火,却不敢吭声,只能在心里暗骂叶轩多管闲事。 “小轩,你说我该怎么处置这个逆子啊。” 程父这时无奈的摇着头,向叶轩请教道。 叶轩道:“这就要听从你的内心了,我不便多管。不过,我即将回云水市了,想把梦蝶带上,让她出去躲躲。” 程父不解问道:“小轩,听你这意思,我女儿还有危险?” 叶轩道:“没错,有两股危险的势力,可能会对她下黑手。等我铲平了这两股势力,再让她回归正常的生活吧。” 程父重重的叹了口气,“唉,我也不知道你说的两股势力是什么,但我相信你所说的。只要梦蝶愿意,就让她跟你去云水市吧。” 程母对此也没有意见,她只是很舍不得女儿离开家。 女儿长这么大,都没有离开过父母,真怕她在外面受委屈。 “小轩啊,阿姨就把梦蝶交给你了,你可一定要好好待她啊。” 程母语重心长的对叶轩道。 叶轩还是很头疼的。 误会一直都没有解除,程梦蝶的父母,认定了他是程梦蝶的男朋友。 但现在人太多了,也没法解释,叶轩只好说道:“放心吧阿姨,我会像对待亲妹妹一样对待梦蝶的。” “嗯?”程父和程母同时愣住了。 心想这是什么话啊,像对待妹妹一样对待我们的女儿? 叶轩一看不好,赶紧对程梦蝶道:“梦蝶,你看看需要带什么东西,快点去收拾,我们要出发了。” 程梦蝶道:“也没什么好带的,叶大哥,我们现在走吧。” 叶轩点了点头,和程父程母告别,出了程家。 至于无法行动的史密逊,叶轩让另两个外国人抬着他走。 而胡啸,则乖乖的跟在叶轩身边,老实的很。 叶轩带着程梦蝶从家里出来后,项霸天则把捆好的三个外国人,塞到了后备箱里。 至于胡啸,这时也被项霸天绑了个结实,一起塞进后备箱。 项霸天开车,车子驶出了仙盘市。 到了郊外,项霸天道:“轩哥,要把这三个外国人带到云水市吗?” 叶轩淡淡一笑:“当然不能带着这仨累赘,你找个小树林停下。” 项霸天就是本地人,对郊外的环境也是很熟悉的。 “前面几里地就有一片树林,那里很少有人去的。”项霸天说道。 “好,就到那片树林。”叶轩道。 很快,项霸天把车开到了那片树林旁。 叶轩下车后看了看,这片树林可不小,一眼都望不到边际。 “把他们四个都卸下来。”叶轩点了支烟,对项霸天说道。 项霸天做这种事太麻利了,很专业的。 这时先把胡啸拽下了车。 胡啸被摔得不轻,老家伙有些生气了,道:“我说项霸天,你就不能轻拿轻放吗?非要摔老夫一下?” 项霸天无语的很,冷声说道:“没摔死你就不错了!闭嘴!” 胡啸气得胡子都撅起来了,却也只好暗气暗憋,不敢再和项霸天顶嘴。 项霸天把史密逊他们在人也都摔在了地上,另两个外国人倒是身强体壮挺耐摔的,可史密逊不行啊,这小子之前就走不了路了。 “混蛋,居然这么对待我,你们会付出代价的!” 史密逊愤怒的喊道。 项霸天哪能惯着他,甩手就是一巴掌,“没问你的时候别说话,否则你说一句就揍你一巴掌!” 史密逊忿忿的瞪着项霸天,却也不敢再吭声了。 “轩哥,都卸下来了,怎么处置?” 项霸天兴冲冲的来到叶轩面前,请示道。 他恨不得现在就结果了这四个人。 叶轩知道项霸天是绝对的狠人,这时冲他摆了摆手,“处置倒不至于,我先问问那个史密逊。” “明白!”项霸天答应一声,先把史密逊拖到了叶轩面前。 史密逊被五花大绑,倒在地上像一头壮牛似的,仰头瞪着叶轩。 “看你这模样,你还有点不服啊?” 项霸天见状火了,指着史密逊的鼻子喝道。 史密逊道:“你们大华国有句俗话,士可杀不可辱!要杀就杀,不要侮辱我!” “还士可杀不可辱,你也能算士?你充其量就是一头笨牛罢了!” 项霸天冷冷说道。 史密逊脸气得通红,索性一言不发。 叶轩这时说道:“史密逊,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肯老实回答,我便放了你们三个。” 史密逊听了眼前一亮,别看他表面上装出一副很蛮横的样子,其实怕死的很。 “什么问题?你说!” 砰! 项霸天一脚踢在史密逊的嘴巴上,把这踢得鼻口窜血! “你再和我轩哥喊一声我听听?” 项霸天瞪着史密逊,如果这家伙再敢嚣张,项霸天可就准备动刀子了。 这一脚踢的太狠了,史密逊大门牙瞬间掉了两颗。 他长这么大,都没被这么虐过。 一时间,史密逊有点懵了,老实了许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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