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轩被弄得很不自然,他刚才也看见了,程母对程父耳语了几句。 一定是告诉程父,自己就是程梦蝶的男友了。 这可如何是好?误会了啊。 程父现在看叶轩,就像看准女婿一样了。 叶轩坐下后,程父亲自为叶轩倒了一杯酒,热情极了。 “小轩啊,你是哪里人?” 程父喝了一小口酒,故意装作随口一问,其实他很迫切的想了解一下叶轩的情况了。 毕竟女儿也大了,眼光很高的,诺大的仙盘市,就没有她能看上的男人。 现在居然带回来一个男朋友,可把程父给乐坏了。 “我是云水市人。”叶轩淡淡开口说道。 程父满意的点点头,云水市和仙盘市,距离也不算远,都不到二百公里。 他最担心的就是女儿远嫁了。 既然叶轩是云水市人,这就解决了一个后顾之忧。 而且从昨晚开始,程父就发现叶轩举止得体,谈吐不凡,很对他的胃口。 “冒昧的问一下,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程父很礼貌的问道。 叶轩狂汗不已,看来程父是真的对自己很满意啊,这都调查户口了。 做什么工作的? 这怎么回答? 总不能说自己统百万雄师,是镇守漠北护佑整个大华国的护国龙神吧! 这要说出来,不被骂精神病才怪。 “我在云水市做点小生意。” 叶轩迟疑了几秒钟后说道。 倒也不算说谎,他在云水市和林雨惜经营雨朵药业,确实也算是做生意的。 程父听了,满意的笑了笑。 他估计叶轩也就是摆个水果摊之类的,可不就是小生意么。 这样更好,有做生意的经验,以后来到程家的公司,也能帮上忙。 至少干个销售工作,还是不成问题的。 “不错,很好——” 程父把杯中酒干了,冲老婆笑了笑。 程母也满意的直点头,夫妻二人心照不宣,不再多言了。 一边的程梦蝶,这时也看出不对劲了。 她很聪明的,哪能看不出父母话里有话的? “叶大哥,你和我妈刚才说什么了呀?”程梦蝶趴在叶轩耳边轻声问道。 把叶轩弄得措手不及,这动作也太亲密了吧。 “晚会再跟你解释吧。”叶轩也小声的说道。 程父和程母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心想女儿和小轩的感情还真不错啊,当着他们的面就说起悄悄话了。 叶轩也看到了程父和程母的神情,心里暗自叫苦。 这阴差阳错的,简直就是受罪啊。 正在叶轩尴尬之时,程彬来了。 这小子什么时候都是衣冠楚楚的,今天更是精心打扮了一番,看起来很精神。 程彬进来后,就冲着程梦蝶和叶轩笑了笑。 其实他心里慌的一匹,生怕程梦蝶把他干的丑事说出来。 如果父母知道他这么害自己的亲妹妹,还不扒了他的皮? “爸,妈,妹妹,吃饭呢?” 程彬笑眯眯的打着招呼。 “是啊,小彬,你怎么来了?” 程父正开心呢,示意程彬坐下。 程彬拉把椅子就坐在了叶轩的身边,一副和叶轩不见外的模样。 “我不放心妹妹啊,另外咱们家的恩人在此,我得来陪陪啊,呵呵。” 程彬说着,望着叶轩呵呵一笑。 不过却是皮笑肉不笑,笑的那叫一个难看。 “说的对,小轩不但是梦蝶的恩人,也是我们程家的恩人。”程父很赞同的点头道。 程彬这时站了起来,对叶轩道:“叶先生,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酒席,就别在家里吃了,随我一起出去吧。” 说完,没等叶轩回应,程彬就对程父说道:“爸,我想请叶先生吃个饭,你看……” 程父马上点了点头:“应该的,你们年轻人在一起会更轻松一点。” 程母也说道:“小彬啊,那你就带小轩和梦蝶出去吧,让你那些朋友也过来,陪小轩在仙盘市好好玩几天。” 程彬心中暗喜,没想到父母送上神助攻啊。 奶奶的,只要姓叶的跟老子出去,就好办了!biqubao.com 程彬心中暗想,一副很诚恳的模样望着叶轩。 程梦蝶实在压不住火了,她可是知道程彬是什么玩意! 这简直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叶轩要是跟程彬出去,准没什么好事。 刚要揭穿程彬,这时叶轩在桌下拽了拽她的衣服。 程梦蝶看了一眼叶轩,见叶轩示意她不要发作,她这才强忍下来。 “叶先生,请吧?” 程彬很客气的对叶轩说道。 叶轩站了起来,道:“叔叔,阿姨,你们慢慢吃。” “好,小轩,玩的开心点。”程彬笑道。 程母道:“小轩,都是自家人,想吃什么就让小彬安排,不用跟你哥哥客气。” 叶轩微微点头,没再说什么,迈步走出了餐厅。 程梦蝶咬了咬红唇,赶紧跟了出去。 她可不放心让叶轩单独和程彬出去,有她陪着叶轩,至少还有个照应。 程彬心满意足,在后面跟着叶轩和程梦蝶,三人一起出了程家别墅。 到了外面,程彬上了他那辆迈巴赫,拉上叶轩和程梦蝶,直奔他的夜总会。 这家夜总会,在仙盘市算是最顶级的了。 上午客人不多,程彬腾出了一间最豪华的包房,款待叶轩。 叶轩走进去后才发现,包房里早有几个年轻男女了。 一个个衣着考究,打扮精致。 程彬冲几个男女说道:“各位,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叶先生,我妹妹的救命恩人。” 说着,程彬指了指叶轩。 “彬少,就是他把梦蝶妹妹救回来的吗?”一个打扮娇艳的女孩子,轻佻的望了一眼叶轩,问程彬。 程彬道:“是啊,我妹妹失踪这么多天,多亏叶先生搭救了。” “哟,那我们可要多敬叶哥几杯了,叶哥,我敬你一杯,一定要赏脸哦。” 妖艳女孩说着,把杯中的红酒一口干了。 程彬赶紧给叶轩倒上了一杯酒,“叶先生,这位美女是仙盘市地产大王之女,吴佩佩,她可不轻易敬人酒啊。” 叶轩见状,一阵的无语。 这程彬还邀来了几个狐朋狗友,这是要干嘛?灌醉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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