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梦蝶年纪轻轻的,难道她能研究出此等了不起的技术? 要真是这样的话,可就是天才中的天才了。 “程小姐,这无人机的技术不会是你研究出来的吧?” 叶轩淡淡一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程梦蝶道:“大哥,你也太高看我了吧,我哪有那个本事呢?” “是我爷爷研究出来的,他是我国最顶尖的科研专家,已经退休多年了。” “退休后,他老人家用了三年多的时间,终于研制出了领先世界的无人机技术。” “听爷爷说,他研制的无人机无论从升空高度,还有携带能力上,都是目前的技术无法做到的。” “只是可惜,爷爷他……” 程梦蝶说到这里,忍不住哭了出来。 叶轩连忙安慰道:“别着急慢慢说,你爷爷他怎么了?” 程梦蝶好一会这才控制住情绪,“爷爷本来是准备第二天,就把所有数据资料都上交国家的。” “可是那天晚上他太激动了,诱发了心梗,猝死了。” “当时我和我哥都在场,我哥要把爷爷留下的硬盘和纸质资料占为己有,但我没有同意,把所有资料都夺过来藏好了。” 叶轩静静的听着,这时疑惑问道:“你抢的过你哥哥么?他就任由你抢去了?” 程梦蝶点点头,道:“我自幼就练习武艺,是我们市的散打冠军,我哥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哪是我的对手?” 说这话时,程梦蝶还有些自豪。 不过,想到去世不久的爷爷,她又一脸的难过,再也开心不起来了。 叶轩回忆起刚才在房间里,程梦蝶虽然意识不清,但出手却很凌厉。 心想难怪她那么厉害呢,原来是练过啊。 “你手里有无人机新技术,这事应该是你哥哥透露给唐友谅的吧?” 叶轩问道。 程梦蝶道:“你还挺聪明的。” 叶轩道:“你哥怎么认识的唐友谅?” 程梦蝶:“我家在仙盘市也算名门望族了,公司旗下有几家娱乐场所,其中一家夜总会是仙盘市最顶级的,由我哥负责打理。” “唐友谅自从来到隐龙山后,没少了去就近的仙盘市寻花问柳,就和我哥相识了。” “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哥和唐友谅到了称兄道弟的地步,可能那个时候,我哥就把爷爷留下的秘密告诉了唐友谅。” 程梦蝶越说越气愤,紧握着一对小拳头。 叶轩终于清楚了来龙去脉。 对程梦蝶的哥哥,也是无语极了。 身为豪门富少,也不缺钱花啊。 居然昧着良心出卖了自己的亲妹妹,就为了唐友谅许诺的一吨黄金。 “如此说来,你哥可真是个糊涂蛋,他又不是缺钱的人,怎么能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 叶轩无奈的叹了口气。 程梦蝶苦笑道:“他可不糊涂,他这么做,可收一石二鸟之效。因为我父母很疼爱我,准备在百年之后,把遗产一分为二,让我和哥哥均分。” “我哥对此一直很恼火,他恨不得我早点死了才好。” “把我卖给唐友谅,不但能得到一吨黄金,还能除掉和他分遗产的人,这就是他的如意算盘。” 叶轩心中一阵长叹。 世间竟有如此狼心狗肺的人,不顾血脉亲情,为了遗产连亲妹妹都害。biqubao.com 说到底,都是一个贪字在作怪啊。 “那你把资料和硬盘藏在哪里了?你爷爷有没有说过让你怎么处置这些资料?” 叶轩目光凝重,望着程梦蝶问道。 他在内心之中,还是很敬佩程梦蝶的爷爷。 这是一个伟大的科研巨人啊,为了祖国的国防事业,在退休后还不忘了为国家做出贡献。 而且,还成功了! 如果这项无人机技术真的有了巨大的突破,那对大华国来说,是一件幸事。 就拿叶轩镇守的漠北来说,也经常会用到无人机定点清除敌人,携带的炸弹都是有固定限制的。 如果能多携带一枚炸弹,升空高度能突破极限的话,完全就是碾压对手了。 程梦蝶见叶轩这样问,她沉默了片刻。 仔细的打量着叶轩,最终还是没有回应叶轩。 叶轩一看就明白了,这女孩是无法彻底信任他的。 毕竟事关重大,自己刚才也是问的有些唐突了。 刚认识程梦蝶时间不长,对方都对自己不了解,怎么可能把她爷爷的成果随便透露给别人呢? “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不过你如果想把这些资料上交给国家,我可以帮你。” 叶轩淡淡说道。 程梦蝶闻言脸上现出一丝笑容,满意的冲叶轩点了点头。 尽管她也不知道叶轩有什么强大的关系,能接触到国防部门。 “叶大哥,我们还是快点离开此地吧,这里太危险了。” 程梦蝶催促道。 刚才只顾着和叶轩介绍自己的情况了,竟是忘了还身处虎穴之中。 对于叶轩来说,这里没什么危险的,他还巴不得唐友谅快点现身呢。 可程梦蝶不同,她只盼着快点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好吧,我先带你离开这,送你回家如何?” 叶轩征求着程梦蝶的意见,至于无人机技术资料藏在哪里,只能等程梦蝶自己说出来了。 程梦蝶看了看面前的黑大门,无奈的道:“可是,我们怎么出去呢?这大门太高了,上面还有尖刺障碍。” 叶轩抬头看了看这大门,确实是挺高的,足有三米左右。 上面还布满了尖刺,像刺刀的尖一样。 院墙更是达到了五六米的高度,都是山石堆砌而成,表面很光滑,根本没地方借力。 所以攀墙而出不太容易了,何况还要带上程梦蝶这么一个大活人。 但从三米高的大门翻出去,对叶轩来说还不是什么难事。 “到我背上来,我背着你出去。” “什么?这么高,你背上我还能出去?” 程梦蝶怔住了,心想这也太扯了吧,三米的高度啊,背着一个人怎么可能翻出去? 一个弄不好,自己和叶轩都得被上面的尖刺所伤,弄不好都得被穿成糖葫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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