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飞即刻从驾驶座下来。 几步便走到季遇荌的身边,询问道:“季小姐,你怎么来傅氏了?!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给傅总打电话?!” 季遇荌冲着秦飞礼貌地笑了笑,唤了声:“秦秘书。” 然后朝着黑色的劳斯莱斯走去。 微微弯着腰,她对傅盛说:“不是说要请你吃饭吗?!这两天没戏,正好可以请你。不过,我又担心你忙没时间。” 其实,说这番话的时候,季遇荌心里非常难受。 明明就是有事需要麻烦傅盛。 偏偏要打着请他吃饭的幌子。 这分明就是居心不良。 是利用。 所以,季遇荌看傅盛的眼神都有点心虚。 傅盛回复道:“只要季小姐有请,我有的是大把的时间。” 说着,傅盛往旁边的位置挪了挪,用眼神示意季遇荌上车。 季遇荌犹豫了下,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内,一片死寂。 还是傅盛开口打破了沉寂:“季小姐打算带我去哪里吃好吃的?!” 季遇荌的大脑有些空白。 毕竟。 她来傅氏集团的目的,不是请傅盛吃饭。 大脑正在疯狂运转的时候,秦飞插话进来:“傅总,那李总那边……” 秦飞的话还没说完,便从后视镜里,接到傅盛递过来的锋利眼神。 莫名噎了下。 反应过来的季遇荌,连忙扭头问道:“你今晚有饭局?!” 傅盛嘴角的笑意很淡:“也不是什么重要的局,可去,也可以不去。” “……”秦飞。 李总,可是a国的财阀大族。 专程来的帝都。 可去,可不去?! 傅盛从后视镜内,瞄到秦飞的表情似乎有点兜不住,要裂开的模样,于是话语一转,询问季遇荌道:“你不是说《双璃》剧组那边有家不错的夜宵店吗?!要不然,今晚就请我去吃?!” 季遇荌听见傅盛主动提起去吃那家宵夜店,有点诧异:“正餐去吃宵夜,是不是不太好?!” 傅盛却已经开口让秦飞下车了。 “……”秦飞。 秦飞站在马路边,在风中无比凌乱的时候,傅盛已经坐在驾驶座,一边开车,一边从后视镜看着季遇荌道:“但凡是季小姐挑的地方,肯定是极好的,我相信季小姐的眼光。” 季遇荌有些脸红。 她坐在后车厢,一边掏出手机,一边说道:“那我先打电话定个位置。” 傅盛:“好。” 季遇荌:“不过,我想先回家拿点东西。” 傅盛没有说什么,只是在前面的路口,掉了个头。 季遇荌想要回家拿房本。 尽管安置房不如商品房值钱。 可是,多多少少还是能临时变现的。 摄影器材,那般昂贵。 不知道她的片酬和代言费够不够。 倘若不够,她肯定拿房本去贷点款。 …… 现在正值下班高峰。 有点堵。 晚上七点的样子,傅盛的车才停在安置房的楼下。 季遇荌用最快的速度上楼去拿房本,却在下车的时候,刚好遇到遛弯回来的邻居大妈。 瞧见驾驶座的车窗往下降着,她往里面瞥了眼,然后与季遇荌乘坐电梯一同上楼的时候,她没忍住开口说道:“小姑娘,你这个男朋友,潜力是不是忒大了点儿?!上一次我记得他送你回来开的是宾利,这才隔了几个时间,就开上劳斯莱斯了?!” “作为结婚的过来人,大妈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如果考虑结婚的话,考虑的排在最守卫的因数,绝对是钱。” “你那个新男朋友不行。” “车都没有。” “根本没有你这个开劳斯莱斯的前任香,相信大妈我。” “……”季遇荌。 心里压着事儿的缘故,季遇荌不太想说话,所以只是对着邻居大妈笑了笑。 电梯到达楼层之后,她径直出去了。 从抽屉里翻出房本之后,季遇荌蹲在床柜头前,直直盯着看了许久,这才起身去了衣帽间。 现在身上背的包包实在太小了。 装不下房本。 她打算去换个大点的包。 正在挑选能放下房本的包包时,云舒忽然打电话过来。 瞧见云舒的电话号码不断在手机屏幕上跳动,季遇荌只觉得心脏一紧。 是不是吴宇谋又在催摄影设备了?! 自己目前还没有任何门路呢。 季遇荌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接通。 本想开口对云舒说:自己会尽快找到同款器材。 结果云舒却用非常急切欣喜的声音说道:“荌荌荌荌,有个好消息。” 季遇荌问:“什么好消息?!” 云舒说:“我刚刚在酒店碰到副导,他说,剧组的摄影器材要重新更换一批更先进的,把旧的通通撤换下来,换句话说:你不用赔器材了。” 季遇荌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觉得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不是说,《双璃》使用的摄影器材,是最先进的定制设备么?! 怎么说换就换了?! 太突然。 太不可思议了。 季遇荌想问云舒:确定要更换么?! 云舒已经又道:“我听副导说,更换摄影器材是裴总的意思。荌荌,是不是裴总知道是你把器材摔坏了,所以才下令让文淮安换的?!一千万的器材呢,说不要就不要,呜呜~,太财大气粗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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