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昂返回彭城,朱儁等人并未到达,一直在萧县盘桓。 朱儁也不傻,曹昂不在,贸然到了彭城,并无意义,反而显得天使极不贵重,倒是让人看轻了。 虽然长安小朝廷也就那样,但在朱儁等人看来,该有的颜面不能轻丢。 曹昂知道朱儁的心思,到了彭城,便让班英等人,前往萧县迎接,而他本人的注意力,则全部放在他即将降世的第三个孩子身子。 塔读@点&~为@:塔读小说APP 袁荧突然醒了,看到身旁的丈夫,什么话都没有说,眼泪却落了下来。 曹昂立刻轻声安慰道:“月子里不可落泪,容易落下隐疾。再说咱们的小千金看着呢,葳蕤岂不让女儿笑话了。” 袁荧看着丈夫,有些悲伤地说道:“曹子修,我又给你生了一个女儿。” “女儿好啊,女儿是阿父的贴心小棉袄。” “可是你需要一个儿子。” 曹昂一手抱着女儿,一手牵着妻子说道:“昔日孝景皇后嫁给孝景皇帝,连生三女,然后生下孝武皇帝;而卫子夫嫁给孝武皇帝,亦连生三女,这才生了戾太子。所谓‘好事多磨’,我与葳蕤,俱是年轻,葳蕤何必担心儿子。” “可是······” “难道无忧、长乐和咱们的小千金不可爱吗?这软软糯糯的,比儿子好多了。” 袁荧看着丈夫,泪水忽然又流了出来,她这一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便是嫁给了曹昂。 眼看妻子又哭了,曹昂赶紧给她拭去。 塔读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小千金看看,阿娘落泪了,羞不羞,羞不羞!” 曹昂的模样,让袁荧破涕为笑。 “谁家称呼女儿为千金。” “咱家啊,千金之裘,非一狐之腋也。咱们三三的小名,就叫千金,要的就是一个贵重。” “人家会嘲笑的。” “只会羡慕,何来嘲笑。” 袁荧拗不过丈夫,只得同意。或许在她心中,女儿叫千金,虽然直白,却是美好的。 “咱们千金,小名叫千金,大名就叫曹芷。” “哪个芷?” “扈江篱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芷者,高洁的香草,芷兰生幽谷,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而且佩兰也叫千金花,正好对上咱们女儿的小名。” 首发&:塔>-读小说 袁荧看着丈夫,突然问道:“夫君为了给千金取名,之前应该花了不少时间吧,难道夫君之前便想过生的可能是女儿?” “为什么不呢?” 曹昂笑道:“我早就想好了,咱们若是生了儿子,便叫长生,生了女儿,便叫千金。” “夫君为何这般去想?没有人希望生的是女儿吧。” “可是若都生儿子,不生女儿,以后大家岂不是都找不到妻子了。” 曹昂握着妻子的手说道:“葳蕤,不管你是生儿子,还是生女儿,于我来说,皆是一种幸福,因为是你生的。” 葳蕤紧紧抓着丈夫的手,也不说话,只是眼眶通红。 这时无忧牵着长乐的手进来了。无忧不到五周岁,虚岁六岁了,而长乐不到一岁半,才刚学会走路,蹒跚学步。 见到父亲,长乐便伸出手跑了过来,曹昂担心她摔倒,赶紧将她接住。 长乐在父亲怀中,看着父亲另一手抱的奶娃娃,高兴地“咿咿呀呀”。曹昂一手抱着千金,一手搂着长乐,轻声说道:“无忧也过来。” 站点:塔^读小说,欢迎下载-^ 无忧走了过来,一板一眼行了礼,曹昂便伸长胳膊也将她搂住。 无忧年纪大了,有些害羞,看着父亲怀里的小娃娃,轻声问道:“这是妹妹吗?” “对,她叫千金。” 无忧用手指轻轻去戳妹妹的脸,睡梦中的千金仿佛感受到什么,露出微笑,吐了一个“泡泡”。 “阿父,妹妹向我笑了。” “她是感受到姊姊了。” 曹昂搂着三个孩子,看向妻子,低声说道:“葳蕤,有你,有三个宝贝女儿,我夫复何求啊?” ······ 到了下午,曹昂便让人大摆宴席,庆贺喜得佳女。 到了晚上,诸臣皆至,可因为曹昂又生了一个女儿,气氛并不热烈。曹昂也感受到了众人的心思,便故意拉着班英说道:“公玉,我又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叫做千金,你可知道,这是何典?” 站点:塔^读小说,欢迎下载-^ 班英便言道:“传说伍子胥逃离楚国的路上,路遇一个浣纱女,这女子赠其食,同其行,与伍子胥相谈甚欢。伍子胥便将自己的出身和逃亡缘由尽告诉此女,还叮嘱此女一定要保密,如若泄露伍子胥便有杀身之祸。 女子为了守住诺言,便抱起一石,投水而死。 伍子胥见状,咬破手指,在石上血书‘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 后来伍子胥重回故地,想要报恩,但苦于不知此女子家住何处,便把千金投入她当时跳水之处。” 曹昂笑道:“公玉果然博学,千金之德,最是珍贵,我今有一女,亦值千金。”biqubao.com 众人听了,顿时明白曹昂对这个女儿的疼爱,对于袁夫人生女之事,再不敢多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46_146166/73144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