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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从寿春乘船而行,半个月后,返回彭城。
自六月出兵,前后征战五月,出兵之时,尚是炎夏,而今已经入冬,曹昂本人,亦是格外思念家中亲人。 回府之后,照例拜见完祖父后,曹昂便回了自己的院子。 小长乐已经半岁有余,见到曹昂,虽然有些陌生,可是抵不过父女天性,不过一会便和父亲亲密互动起来。 而无忧已经五岁,隐约可见其母幼年的影子。行为举止,落落大方,尽显长公主的不凡气度。 看着女儿,曹昂忽然都有些感慨,时间原来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自己从出初识袁荧到现在,已经整整十六年了。 两个女儿毕竟年幼,和曹昂玩了一会便累了,在榻上睡了起来。曹昂索性也躺在一旁,枕在妻子的腿上,而袁荧轻轻给丈夫按摩着头部。 因为有孩子,曹昂夫妻的众人只得放在孩子身上,等到无忧和长乐俱睡着了,曹昂才有机会和袁荧说些话。 “此次攻伐淮南,三叔和袁耀的事情,我很抱歉。” 袁术毕竟是袁荧的亲叔叔,虽然与袁荧并没有多少亲近,但毕竟是袁荧的母家亲族。曹昂率军攻杀袁术父子二人,不仅仅是他二人之间的事情,还关乎着曹家和袁家两个家族的关系,引申之意很深切,所以曹昂需要给袁荧一个交代。 袁荧懂得其中的道理,所以更不能说什么。 “观瓶之居,居井之眉,处高临深,动常近危。你常说‘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三叔既然志于天下事,那就要有亡于天下事的意识。” 曹昂本想安慰袁荧,反倒是让妻子安慰了。 “谢谢你,葳蕤。” 袁荧从不曾在大事上让曹昂为难,可越是这样,越让曹昂心疼。或许未来,会比现在更加的艰难。 “是我应该谢谢你。” 袁荧摇头道:“今日是你胜了,三叔和袁耀俱死,可若是三叔胜了,他也不会放过曹家上下。 古往今来,大凡失败者,多是身死族灭,妻女受辱。 所以三叔其实算是很幸运的,虽然身死,但家眷却得到很好的安置,其他投降的袁家人也被妥善安排,没被羞辱。我知道,这些都是因为你的缘故。” “曹、袁两家是姻亲,虽有敌对,哪能真的下死手。” “嗯!” 袁荧想说什么,可终究没有开口。 这两年,袁荧作为曹昂的妻子,过得很艰难。一方面她迟迟不能为曹昂产下嫡子,而曹昂又没有妾室,以至于外面常传言她性格善妒;而另一方面,整个天下的局势越发明朗,关东之地,群雄逐鹿,今能胜者,非曹即袁,虽然大汉仍在,但两家争锋的苗头,却是难以抑制。 所以对于天下人来说,哪怕之前曹家和袁家再是有各种各样的关系,对曹昂和袁术的战争,从未感到吃惊。 而袁荧作为袁氏女,曹家媳,身份的尴尬,也就越发明显了,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 幸好袁荧上面没有婆婆管束,甚至连个妯娌都没有,一人当家作主,否则光是闲言碎语,都会让她的处境会更加难。 “我准备建一个荣军院,荣养一些在战争中伤残的士兵,还有一些阵亡士兵的父母妻子儿女,使他们不至于无所依靠。 不过这笔开销,肯定不会小,交给幕府去做,幕府也是财政困难,压力极大。所以我想,此事倒不如由侯府负责,支出从侯府这里走,葳蕤亲自管着这件事。 而且彭城之中,眷属众多。很多人都是乍然显贵,这一贵重起来,不少人家里都闹出乱七八糟的事情,连我都有听说,影响着实不好。 都是些女眷,也不好处置,不若葳蕤带着他们,管理此事,算是给她们找点事做,也省得瞎折腾。” “嗯!” 袁荧点点头,她如何不明白丈夫的心思。 自己管着荣军院,必然会让那些军中的将领、士兵念好。而领着幕府眷属做事,也能让袁荧很好地收取这些眷属们的心。 一内一外,都是为了让袁荧更好地坐在广陵侯夫人的位置上,哪怕曹袁之间的大战起,也不至于受袁绍之女的影响。 “谢谢你,曹子修。” “咱们夫妻,本为一体,何谈‘谢’字。” 曹昂或许是疲累了,躺在妻子的腿上,不知不觉间便睡着了。 袁荧看着已经睡着的丈夫,才二十岁,却担着天下,头上竟然有了白发,而她又如何能再让丈夫为难呢。 曹昂一觉睡到傍晚,醒了之后,眼见还枕着妻子的大腿,连忙说道:“我睡了一下午,你怎么不叫我一声,腿肯定要压坏了。” “你睡得这么熟,不忍唤你。” 曹昂也打了一个哈欠,难得睡得这么安心。 曹昂浑身轻松,也不愿起身,便抱着妻子的腿,随意地说起了家事。 后院的事曹昂虽然不管,但是也不会做甩手掌柜,平日都愿意听妻子讲述家中的事情。 尤其是宗族内部,都了解曹昂的脾气,很多事情都求到袁荧这里,但具体的处置,还是需要曹昂拿主意。 “我听说你将公瑾派到豫章了,说好的今年给阿秀成婚,因为战事耽搁了,好不容易战事停了,你又将公瑾派出去了,阿秀过了年就十八了,还要再拖吗?” 曹昂并没忘了此事,可是豫章这个地方,需要一个兼通水陆之兵的人,除了周瑜,也没合适的人。 “确实不能再拖了,明年开春就给他们举行婚礼。” “还有晞儿。” 曹晞只比曹秀小一岁,曹秀明年十八,那曹晞也十七了。这个年纪,也是该嫁人了。 只是曹晞是名义上未来的皇后,现在刘协到了长安,也没人提起此事,因此曹晞拖了一年又一年。 “再拖都成老姑娘了,就是皇家,也没得这么欺负人。” “我这个学生,我很清楚,天子非良配啊。” 曹昂并不想妹妹嫁给刘协,可是这件事没有反对的余地。总不能让他跟天子悔婚,那成了什么样子,而且曹操也不可能答应。 曹昂打定主意,这事不能拖着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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