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他的声音太低,姜映梨没听清楚。 初始冲喜时,沈隽意对姜映梨毫无好感,自是希望两人从里到外都拉开距离。但如今他接受了两人的夫妻关系,对姜映梨又日渐有好感,再倒回来听姜映梨全名全姓的称呼,自然是觉得太过生疏。 沈隽意蹙眉抿唇,不知她是何意,扭头看向姜映梨,就见她因为嫌风吹得两耳冷,揉捏着冻得通红的耳朵尖,眨巴眼睛,一脸疑惑地望来。 “姐姐,姐夫!” 不远处的巷子口,姜青檀正冲他们激动的招手,姜映梨也回应地挥了挥,瞅着半天不回话的沈隽意:“你刚才说了什么?” 沈隽意觑了眼姜青檀,无声地闭了闭眼,余下的话就吞了回去:“……没什么。” 姜映梨感觉他这回似乎有些无语,她本来想继续问,可看到兴奋跑来的姜青檀,便没有深究。 “阿檀,那么冷,你没事站在巷子口干嘛?” 姜青檀哈了口冷气,咧嘴笑道,“我和郁齐光跑开后,你跟姐夫就不知道去哪里了,我们猜测你们应该是去吃饭了。我们吃完饭回来,没瞧见你们,我有点担心,就出来瞧瞧。姐,你们去哪里了?” “去前头吃的甜酒冲蛋,耽搁了点时间。下次别那么傻愣愣站外头,仔细冻病了。走,进去!”姜映梨推着他往回走。 “没事,姐,我身体结实得很呢!” 寒风中是姐弟两略显吵闹的关切话语,沈隽意吐了口白气,望了眼一望无际的夜空,突然觉得目前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郁齐光已经烧好了热水,见到他们回来,松了口气,招呼道,“今天大家都累了,赶快洗洗去去寒气睡觉吧!” 几人自然没有意见。 旁边房间里,窗门紧闭,只余一盏昏黄的小油灯摇曳着,史霜客坐在桌旁边看书边泡脚,刘秋梅则坐在另一边缝缝补补,听到外头传来的动静,她不禁聚精会神的侧耳倾听。 “人好像都送走了,但听着沈公子的妻子还留下了呢!”刘秋梅说着,忍不住感慨道,“今天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 “开始那位李姑娘信誓旦旦的,我还真以为她是沈公子的妻子。没想到居然是骗人的!” 再想想沈隽意那副丰神俊美的模样,她情不自禁道,“沈公子这般样貌,我从前都只在戏文里听过,也难怪她愿意当妾,都要陪伴左右。” 她头回见到沈隽意的时候都不禁目眩神迷,也亏得她成了亲,跟丈夫感情也好,不然换成一般情窦初开的未婚姑娘,瞧上一眼,哪里有不沦陷的道理。 史霜客翻过一页,对靠脸吃饭的男人甚是鄙夷,嗤笑道,“容颜不过是粉面枯骨,也就你们女人肤浅,爱俏男。” “男人立世,靠的是真才实学。难道科考场上,考官会因为他长得英俊就给他功名不成?” 刘秋梅寻不到话反驳,抿唇道,“可你不是说沈公子的才学也极不错嘛?” 这是上回月考排名后,史霜客跟她说起的,原意是没想到沈隽意不是绣花枕头,夜夜熬灯油,竟还能考出这般成绩,令人诧异。 没错,史霜客一直认为沈隽意不务正业,进了乙班,却不好珍惜机会,每日里都在熬夜抄些不正经的话本,实在是暴殄天物。 再来,他也实是不喜欢容颜过盛的沈隽意,他的出现总能把人的注意力夺走,连他的妻子都对沈隽意多加称赞。 史霜客:“……” 没得到丈夫的回话,刘秋梅也不在意,想起姜映梨,她颇为唏嘘,“不过,我没想到沈公子竟然会娶那样一位妻子。也不知道两人如何成的?” 在她看来,沈隽意这样无论样貌和能力都俱佳的男子,不说娶个名门闺秀,好歹也会娶个小家碧玉吧! 姜映梨是哪里都没搭上边。 而且,她瞧着那李家亲戚似乎对她也颇为不满。 史霜客:“……我听说,沈家极穷困,沈隽意之所以能租住在此,是他妻子这边打点的。” 这是他当时听中人高七无意间说起的。 高七是三教九流的人,自然养成了看人准的眼光,姜映梨虽然样貌和身段都不出挑,但她的谈吐举止,却无法遮掩。 加上后来姜映梨处理大黑豚和请金嫂子帮忙的事情上,大气又果断,便让他知道,她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你是说,沈公子的夫人家很有钱?所以沈公子才会娶她?”刘秋梅惊讶,想起姜映梨简朴的打扮,她用绣花针在头发上润了润,不解道,“看不出来啊!她的穿着打扮都不像啊。而且,那位姜公子是她的弟弟吧,也不像是什么公子哥啊!” 对比起来,郁齐光都看起来比姜青檀出身好。 史霜客想想也是,姜青檀咋胡咋胡的,就是个普通的农家子弟,虽然他们在一个班,但他有时都懒得跟他交流。 “谁知道呢!” 不过史霜客也没阻拦刘秋梅打探姜映梨来历的打算,毕竟他也有点好奇。 “水凉了。”他没有交谈的欲望了,“……我要再看会书。” 史霜客当初落选进入丁班,但他觉得自己不该止步于此。他想趁着年底大考提高名次,试试看能不能进入丙班,这样才能有机会考取功名。 能进入岳麓书院的学子,哪个没有金榜题名的野心呢! 而且,他听说山长似乎有意再收一名关门弟子,他也有些跃跃欲试,哪怕他知道可能性极低,却总会存在点幻想。 说不定就有那等运气呢! 毕竟一旦能跟山长搭上边,从此以后,不说权势在握,但也能得到不少人脉助力! 刘秋梅也不再打扰丈夫读书,她放下缝补的衣裳,走过来给丈夫擦干脚,自己也简单梳洗了一遍,安静地端着木盆出去了。 院子里其他两间门扉紧闭,借着摇曳的灯火,她依稀听见沈隽意的房间传来了些奇怪的声音。 等反应过来后,她脸颊骤然涨红,捂着脸,急忙跑回了房间,连关门时,手都在抖索。 这,这也太羞人了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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