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羽的这番话,让温辛雨有些不知所措,但更多的却是满满的暖意。 乔思沐也喜欢她,真好啊! 或许以后,她也能有真正的家里人。 两人以非常快的速度确定了关系,当天晚上回到沈家,沈清羽就立马对家里人说了这件事情。 大家听到两人终于确定了关系,却没有多大的意外,不过,还是很为他们高兴就是。 沈清羽却是觉得有些挫败:“你们都不意外的吗?” 沈老爷子嗤了一声:“有什么好意外的,你说说你,辛雨都已经住进来了这么久,你才想着和人挑明这一层关系,之前也不知道主动一些!” 沈奕航也非常嫌弃道:“就是,还拖了人这么久,没用!”biqubao.com 沈清羽:“…………” 不是,他脱单难道不该是喜事吗?为什么这一个个的还这么嫌弃!! 沈清羽看了一眼在旁边看戏的沈清泽,说道:“不管如何,至少我现在是脱单了,总比某个至今还是黄金单身汉来得强。” 某黄金单身汉立马给了沈清羽一记死亡凝视。 这会儿沈清羽可丝毫不害怕沈清泽的死亡凝视,不甘示弱地回瞪一眼:“我可没有说错。” 沈老爷子也附和道:“嗯,这话说得倒是有点道理,老大,你是做大哥的,现在你的弟弟妹妹都已经成家,就剩你一个。” 沈清泽假装着从容淡定地拿起餐巾擦了一下自己的嘴:“我吃好了,公司还有事情没有忙完,我得先去处理一下。” “你给我坐下!”沈老爷子厉声说道。 沈清泽下意识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 认真起来的沈老爷子那还是有点可怕的。 更别说沈清泽从小就是被沈老爷子管教着长大的,有些敬畏是刻在了骨子里的。 随后,沈清泽一脸无奈地说道:“爷爷,您也说了,他们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您也不用担心没有重孙子,那我什么时候找另一半,我结婚不结婚,不正好不用急吗?” 沈老爷子没好气地瞪他:“别人都是做大哥的以身作则,你倒好,反过来了!” 沈清泽笑着说道:“这才说明我们的与众不同。” “滚蛋!” “好嘞!”沈清泽立马起身离开。 “给我坐下!”沈老爷子又道。 沈清泽:“……到底让我滚蛋还是让我坐下啊。” 这老人家,主意一会儿一个,真难伺候啊。 “其实吧……我觉着沈老大这条件,也不着急着嫁出去,不是,也不着急找另一半,这么优质的基因,那不得找个同样优秀的基因遗传?”司柔弱弱地说道。 司柔被她家老父亲打包送来燕市,让她跟着沈清泽学习后,沈老爷子便做主让这个小丫头也住在沈家。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沈老爷子也很喜欢这个小丫头。 “你现在年纪还小,你当然可以这么说,可这小子都多老了,外面的小姑娘只怕都要嫌他年纪大。”沈老爷子哼哼道。 沈清泽:“…………” 他也不过是三十好几,怎么在沈老爷子的嘴里他仿佛成了七老八十的老头子一样? “爷爷,刚刚司柔不也说了吗,我这条件,不着急着找,但凡我真想找一个,那不多的是可以挑的吗?”沈清泽无奈地说道。 沈老爷子吹胡子瞪眼:“既然你说这么多可以找的,那你倒是找一个回来啊!!” 沈清泽看了一眼时间,拿起自己的西装外套和手机,立马起身说道:“爷爷,公司真的还有事情要忙,我就先走了啊!!!” 说完,沈清泽也不管沈老爷子怎么说,火急火燎地离开了沈家。 “这臭小子。”沈老爷子没好气地哼哼道。 司柔见沈老爷子气得脸都红了,连忙给他倒了一杯茶:“沈爷爷喝口茶缓缓。” 沈老爷子接过司柔手上的茶,一杯茶下肚,情绪缓过来了许多。 其实他倒也不是真的生气,也不是真的非要沈清泽结婚生子。 他只是觉着,自己的年纪越来越大,他只是想在自己两脚一伸离开这个人世之前,能够看到自己最骄傲的大孙子可以找到一个知心人和他共度一生。 “这小子要是能听话就好了。”沈老爷子长长呼出一口气。 司柔笑着说道:“他都这么大的人了,我想他有自己的主意和想法,这样的事情急不来,旁人越催,说不定越会激起他的逆反心,然后就更不乐意了。” 沈老爷子无奈叹气:“我是搞不懂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再是喝了一口茶之后,沈老爷子将目光放到司柔的身上:“不过,我听说你应该也二十六七了吧,有没有想过找个人谈一谈?” 司柔顿时一阵头皮发麻:“沈爷爷,今天不是该说沈二哥和未来二嫂嫂的事情吗?还是不要抢了他们的风头好了!” “你们啊。”沈老爷子无奈道。 不过,还是将眸光放在了沈清羽他们身上:“你们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沈清羽说道:“我想先订婚,然后再认真相处一段时间,等辛雨同意了我们就领证,婚礼再说。” 他们都不是喜欢麻烦的人。 要按照他们两人的想法,如果真的决定要在一起,直接领个证,和家里人吃一顿饭就好了。 订婚,也已经是顾及着沈家的影响力。 “嗯,你们有主意了就行,只不过订婚宴这些也是很繁琐的事情,都得好好搞,你们具体有什么意见吗?”沈老爷子问道。 沈清羽看了温辛雨一眼,而后说道:“我们两个的意思,简单一些就好,不用太复杂,具体的我们也没什么想法,交给专门的人去负责就好。” “倒是省事,和你爹一样。”沈老爷子嫌弃地说道。 被莫名踩了一脚的沈奕航连忙说道:“我可没这么懒!!当初的婚礼,可是我熬死了好多个脑细胞才想出来的!!” 沈老爷子没好气道:“熬死了那么多的脑细胞最后就搞出了这么点东西,也就是子瑜不嫌弃你。” 沈奕航委屈地看向彭子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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