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中午。 杰森走出大厦,疾步上了一辆白色suv,驱车穿过城区,向郊区开去。 一路上,情况并不是很顺利:汽车磕碰到了凸起的石头,划到了底盘,行驶到一半路程,后轮胎炸了,汽车差点撞上路边的榉树。 他调整好情绪,有条不紊地换着备胎。 这时,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过来,到他面前时,两只脚撑着地面停下问,“你是《莫斯廷日报》记者?” 杰森抬头看着男人,视线轻轻扫过男人的鹰钩鼻,回应:“是的。” 男人歪头看着他,又问:“《致命追踪》栏目的杰森·马斯卡?” 杰森直起身,抓着扳手,欣喜地问:“是的,你看过吗?” “看过,看了很多期,有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第一个,男子很爱他的妻子,却在已故妻子墓碑前面结识新欢,没想到新欢很快也死了,最后才发现男子杀死了两任妻子,因为他爱酗酒,又染上了毒瘾;第二个,旅游团误入偏僻小镇,一年后,只跑出来一个女人,听说是靠出卖同伴逃出来的,” 男人瞥了一眼他手里的扳手,轻轻皱了一下眉头,但很快松开,“我认为,每一个故事都很愚蠢,而且荒唐,特别是其中的‘猎杀系列’,一看就是你胡编乱造出来的。” 杰森没有说话,这时,脸上恰好飞过来一个小飞虫,他挥动扳手赶开。 男人右脚放到脚蹬上,做出一个随时骑走的姿势。 “我是记者,”杰森否认,“不是小说家,更不会编故事。” 男人摇了摇头,一字一句:“不,你在撒谎,因为谎言撒的越大,钱拿得越多。” 杰森凝视着男人,握着扳手的手背爆出青筋,停顿了一会儿,他才无所谓地耸耸肩,问:“你叫什么名字?” 春天温暖的空气中,两个人之间的战火烧的噼啪作响,仿佛只要有一个人先松动,就能燃起熊熊火焰。 男人没有回答。 杰森叹了一口气:“唉,网络发达的时代,人人都是披着马甲的记者,所以,拉下这层皮,人人都是撒谎精。” “你连直面真相的勇气都没有,”他笑了笑,“至少,我敢用真实身份承担后果。” 男人踏着脚踏板,自行车滑出去时,丢下一句:“你不觉得自己很讨厌吗?” “我没觉得,”杰森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朝男人善意地说,“今天天气不错,祝你心情愉快!” 男人愣了愣,回头的瞬间,差点撞上路边的榉树。 杰森头也没抬,唇角勾起一抹笑。 自从和面具男人交谈过后,他时常能感受到身上的力量。 他不确定是不是由于自己,选择了主动面对生活中的困境,才会有这种变化;他只明白一点,唯有自己做好万全准备,才能以最佳状态迎接神的来临。 奇妙的是,一旦有了这种心理建设,倒霉的事情开始慢慢远离他。 车子继续上路,朝比鲁小镇行驶。 那里有一处他结婚用的房子,他和妻子艾琳通常在节假日回去。 他打开车载音响,口哨声搭配嬉皮士风格的音乐,快乐充斥整个车厢。 这时,一个突兀的想法掠过大脑:这男人怎么出现的? “见鬼了。”他呢喃一句,“他怎么知道我是记者?” 他顿了顿,“难道在某个活动打过照面?不应该呀,如果有过节,我肯定会有印象。” 心情忽然变得有点糟糕,他朝后视镜看了一眼,很快又收回视线。 最适合郊游的季节中,两侧零星驶过几辆车,反常地显得很冷清,衬得两车道宽的马路比往常开阔许多。 放在驾驶盘上的手指紧了紧。 绵长的公路景色让人昏昏欲睡,直到拐过一个大弯,水泥路面忽然变得坑坑洼洼起来,剧烈震感终于让他清醒过来。 “奇怪,上次不是刚修过吗?”说完,杰森眉头紧锁,陷入短暂沉思,而后又喃喃,“上次?我上次什么时候回来的?” 好像——好像很久的样子。 他将车子驶进花园停车位,踩下刹车。 两层石砌小房子,入户门廊上挂着爬山虎,碧绿色叶子层层叠叠掩住了一半的门,右侧起居室玻璃窗开着,暖黄色窗帘却拉着,遮的严严实实。 “艾琳,”他朝窗户方向喊,“今天天气很好,怎么不把窗帘拉开?” 他掏出钥匙,插入锁孔,转了一下没转动。 里面反锁了。 一路上积累的不安感在加剧,慢慢变成了恐惧,在无人应答的这一刻,变得愈加强烈。 有一刹那,心里生出一种想要逃开的冲动:他不想进去了,也不想见艾琳,更不想为自己以后的软弱申辩。 偏偏这时,“咔哒”一声,门开了。 紧张中,他拔下了钥匙,由于手抖的厉害,钥匙掉在地上。 他没有打算捡钥匙,直接走进门。 屋子里的光线有些昏黄,深咖色地毯中间部位颜色褪得很厉害,仿佛在告诉他有人曾经暴力清洗过,从而让他觉得入门厅变得有些陌生。 走过这一段,便是一个大客厅,鞋底落在硬木地板上发出‘哒哒’的声响。 “艾琳?”杰森摸了摸沙发背,继续往前走,到客厅尽头处往右拐,进了厨房。 里面摆着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浅淡格子ins风桌布上摆着两个调料罐,分别装了盐和胡椒粉,艾琳喜欢在这上面搭配各种美食,拍照片发到各种社交软件上。 但她人呢? 杰森走上楼,来到卧室。 床铺整理的十分干净整洁,墙壁上还挂着他们的结婚照,打开衣柜,西服熨烫整齐地挂着,衬衫还残留着洗衣液的味道。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只是艾琳不见了。 他咽了一下唾沫,感觉喉咙有点干涩,甚至尝到了铁锈的味道。 “嘀呜嘀呜……”,警车声音由远及近而来。 他下意识走到窗户前,掀开窗帘一角看出去。 警车就停在花园外面,两个警察一前一后打开车门走出来,其中一个说:“他回来了?” “车子在。”另一个警察说,“人肯定在。” “他老婆死多久了,”同伴说,“得有一个月了吧。” 杰森感觉思路突然被人打断了,脊背一阵发寒,他像发疯一样跑下楼,来到门厅位置。 他注视着那块地毯,发白的位置仿佛有两个模糊的脚印, ——新鲜的脚印。 “你是谁?”杰森没有回头,声音颤抖,“你跟了我一路,是吧?” “是的。”一个温柔的女声传来,“你好,杰森,我叫李景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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