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警察将照片发给了林染。 林染打量了好一会儿:“不是他,他身上没有纹身,而且大北儿子个头也不高,身份证和户口本,我怀疑是别人扔在那里的。” “好的,我了解了,后续有进展会跟你说的。” “辛苦您了。” 林染挂了电话,揉了揉发酸的眼眶,心道:大北儿子也不让人省心,这个人指定不是他,但与他也有关系,否则身份证和户口本哪能在人家身上呢?爱啥样啥样,路都是自己走的。 康迪很满意这里的环境,叮嘱母亲几句便开车离开。 社会大姐内心也不再恐惧,她跟西门金凤叨咕:“岁数越大胆子越小,生怕自己死别人手里。” “你是怕死,还是怕别人折磨你?” “后者。”社会大姐给自己倒了半杯白酒一口全部喝掉:“我这辈子的成就是拼命拼出来的,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求一个寿终正寝。” “会的,你只要没杀人就行。”西门金凤说道。 “你别套我话,我清清白白。” 西门金凤才不相信社会大姐的鬼话,但是一个时代一个样,有些事情真的不是别人能左右得了的。 社会大姐叹了口气:“我当初跟着韩哥,然后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你的老大是谁?”西门金凤来了兴趣。 “韩金利,你也听说过?”社会大姐认为西门金凤这样的千金小姐不会知道。 西门金凤一把抓住社会大姐的手:“我问你啊,韩金利现在在哪里?为什么我得不到他的一点消息?” “你打听他干啥?”社会大姐上下扫了西门金凤一眼,戏谑地笑了笑:“你是不是喜欢他?” “以前我有一次走丢了,差点被人贩子拐走,是他出来救了我,那年我十六岁,你懂我当时的心情吗?他像个英雄一样出现了,你懂吗?”西门金凤始终忘不掉初见韩金利时的场景。 “你不结婚就因为这个?” “对,他穿着帅气的皮夹克,骑着摩托车过来,嘴里还叼着烟,你能懂吗!!!他将我从人贩子手里抢过来,让我坐在后面,就跟电影里演的一样……” 社会大姐回想着韩金利,哪有一点帅气的样子?女人一天换一个,下手贼狠,开各种夜场,那就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变态! 西门金凤说了一大堆,转头见社会大姐走神,不满地问:“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在听在听。”哎呀,要是韩哥知道有一位少女暗恋他这么多年,泉下有知不知道得乐成什么样! “他人呢?” “死了。”社会大姐也不想糊弄西门金凤,跟她说了当时的情况:“当时我跟着他混的时候吧,他已经很厉害了,然后就嘚瑟,反正你懂的,最后死在了外地,我们最后只看到了他的尸体。” “死了……” 社会大姐拿出了以前的老照片,指着其中一个男的:“救你的就是他对吧?” “是他……不对呀,他长得可帅了,现在我看照片咋有点嘚儿呢?” “他本来就嘚儿,不是一天两天的,你之所以觉得他帅,那是因为你被他给救了,但凡你平常见到他,绝对不会产生好感。”社会大姐说道。 “不一样啊,他应该……”西门金凤很想说照片里的男人不是救自己的人,但是模样还真是,纵然过去这么多年,她还记得人家长相呢。 “你是自带滤镜,要不然的话,我跟他混了这么多年,咋嫁给了叶成辉没跟他呢?”社会大姐举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你说得也对哈!” “事实如此啊,但凡他要是行,我能放过他吗?而且我跟他的关系算是最好的,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你得懂。” “……”西门金凤。 “忘掉这个男人吧,你还有……”社会大姐想说你还有美好的未来,可一想人家的年纪,说这话更扎心了。 西门金凤拿起社会大姐的白酒猛灌几口:“无所谓了,我还是继续怀念以前的那个韩金利吧!” “后悔不?”社会大姐问。 “也谈不上,不管咋说,他当初救我一回,每个人看待事物是不一样的,当时的他在我眼里真的是无法形容,只不过后来嘛,我遇到的男人都不合心意,所以就没再找。” “只要过得开心,不找也挺好。”社会大姐想到了叶成辉,死得挺突然,但一点也不冤枉。 “对!”西门金凤笑了。 R市那边的警察晚上五点给林染打来电话:“林村长,已经查清楚了,吴永安还活着,他正在一家食品加工厂打工,死者是他的朋友,户口本身份证在死者身上,也是因为死者怕吴永安跑掉。” “他现在要回T市吗?” “他不想回去,身份证件已经还给他了,他说还要留在那里工作,我们劝了,他也不听,不知道因为什么。”警察不理解大北儿子的想法。 “麻烦您跟他说一声,他爸已经去世,他的母亲被他大舅带回家,如果还不肯回家的话,那就随他吧,生死由命,跟咱们也没关系,谁也不能改变一个人的选择。” “好。”警察挂了电话。 警察跟大北儿子转述了林染的话:“我听你们村长的意思,还是想让你回家,如果你回去也能挣着钱,家里还有房子的话,我建议你回去,死者克扣你的工资也都补给了你,你自己想明白。” “我不想回去,我一点也不想待在吉安村,一想到我的父亲,我的母亲,还有我从小到大所遭受的一切,我觉得活着真没劲。” “那随你吧。”警察也只是言尽于此,就像林染说的,谁也不能改变一个人的选择。 大北儿子离开了警局,坐车又回到了那家工厂,说实在的,他并没有觉得死者对他不好,反而认为死者带他离开了一直束缚他的家乡,是转变他生活的救星。 大北儿子在农村手里有两套房子,一个是爷爷奶奶的,一个是大北的,如果好好收拾一下,也是正经不错的房子。 只可惜,大北儿子不回来,房子只能空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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