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白事儿这些年_第二千四百二十章 藏心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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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大特临死前写的,狱警说是专门给你的,你看一眼吧。”林染说道。
  大特叔叔接下打开念道:“二叔,我死了后,请把我埋到村长家的坟地,埋到后山就行,我想下辈子当一个健康的人。”
  林染见大特叔叔停下问:“完了?”
  大特叔叔眼神空洞地望向了窗外:“大特不想跟我们家人呆在一块了,他想去你的家里,在他的心里,你比我们这一家子都重要。”
  林染听着这话心里很是不舒服,他再一次想到了小兰,那个苦命的姑娘:“埋在哪里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让死者安息。”
  大特叔叔沉默了,他已经打算好要将大特埋回祖坟:“村长,大特是我们家的人,不埋回祖坟,我怕祖宗不高兴。”
  “你这话说得真有意思,你一走就是好几十年不回来,也没说怕你家祖宗不高兴啊!”小马站在窗前嘲讽大特叔叔。
  “……”大特叔叔。
  “什么祖宗不祖宗的,庇佑子孙、带领子孙走正路的那才叫祖宗,你们家祖宗不知道干了啥,你们家哪有一个身体好的。”小马继续损大特叔叔。
  大特叔叔瞥了小马一眼,没有吭声,脸上也没有任何不快。
  这时,二火一把抢下了大特叔叔手里的遗书,指着上面的字:“爸!这上面还有很多字呢,刚才他都没念完!”
  “不认字吧!”三火凑上前看:“不对呀,有的字我都认识,他这么大岁数了咋能不认字呢?”
  大特叔叔脸腾地红了,窘迫地低下了头,不敢直视林染的双眼。
  林染从二火手里拿过大特写的遗书,第一行字写着的大特叔叔念完了,剩下的他念了出来:“我住的房子是村里花钱盖的,这个房子就归村上,由村里安排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我家的地也都还给村里,分给那些没地的孩子们,我原来银行卡里有十万块,这钱给我二叔。”
  小马冷哼一声:“你不念后面的是怕财产都归村上,你说说你当初回来时,手里也有钱,难不成花光了?”
  “……”大特叔叔。
  林染没有奚落大特叔叔,而是打电话找人准备打墓的事情,他将遗书放到了大特骨灰盒旁:“你是大特的亲叔叔,你在村里也有房子,这里村里就回收了。”
  “村长,这样好吗?”大特叔叔有些不情愿。
  “好不好的,你也没花钱盖!”小马大声说道。
  “……”大特叔叔。
  林染又给大特续了三支香:“做人别太贪婪,你这些年不回家,大特不计前嫌地收留你,还给了你十万块,你应该知足,我会按照大特写的来办。”
  “行。”林染开了口,大特叔叔自然不敢反对。
  林染一直认为大特叔叔很疼大特,没想到在大特死后也想捞些好处,只可惜大特写了遗书,否则的话真就得归了大特叔叔不可。
  这时,有一个男人过来找林染:“村长,我妈快要不行了,她走之前说家里的存折都归我姐,我不甘心,想请您帮忙做个主。”
  “你姐伺候你妈好几年,你妈把钱给你姐是正常的,你常年在外面工作不回家,有什么脸抱怨?”林染丝毫不留情面地怼了回去:“做人得知道感恩,正常来讲你当儿子的也得伺候!”
  “可是我拿钱了啊!”
  “你拿了多少?”林染又问。
  “……”男人不吭声。
  “你只有这一个姐姐,她是你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如果你因为钱而失去你姐,那你还有谁了。”小马也有姐姐,只要父母给他东西,都会给姐姐留一份,主打的就是一个公平。
  男人低下了头。
  “回家吧,别因为钱寒了你姐姐的心,而且就你妈妈的能力,也不可能给你姐留太多的钱。”林染很清楚村里老人的情况。
  “我走了。”男人垂头丧气地离开。
  小马摊了摊手:“这么大岁数简直白活,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要什么啊?要不要脸!”
  小马这话明着在说刚才的男人,实在也是在给大特叔叔话听。
  果不其然,大特叔叔老脸一红,瓮声瓮气地说道:“那个,我去准备酒席什么的,大家辛苦了,得吃点饭。”
  “不用了。”林染拒绝,他没有心情吃饭。
  “好吧。”大特叔叔又退了回来。
  这时,外面停了一辆车,走进来一男一女,他们进屋给大特点香,林染一问才得知这两人是大特的中学同学。
  林染面上一喜:大特在天有灵应该很欣慰吧,他也不是没人惦记。
  村里往家里扔下两个孩子的邱小妹回来了,她因为喝酒肝有了问题,需要在家里静养。
  邱大嫂给邱小妹端来了吃的,安慰道:“你放宽心,好好在家里养病,我跟你哥都能挣钱,指定不会让你受屈的。”
  “嫂子谢谢你,你放心,只要我好了,我肯定再去,说啥也要闯出个人样来!”邱小妹的雄心壮志还在,并没有因为病情而气馁。
  邱大哥翻了一个白眼:“你闯啥了?出去这么多年,你只知道处对象,一门心思往男人身上扑,你但凡自己有点志气,说不定能当大老板了。”
  “那不可能。”邱小妹对自己很了解,根本不是当老板的那块料:“我最大的能力就是征服男人。”
  “你闭嘴吧!”邱大哥听不下去了,摊上这么一个妹妹真的是没招!
  “……”邱小妹。
  吉安村里今天很热闹,据说要办一场喜事,主角是两位老人,双方已经七十岁了,老伴各自去世十来年,他们在一块相互扶持,也没有任何过格的事情。
  双方的儿女们知道他们两人的心意,便要给他们办一场婚礼,只是两位老人不同意,他们好面子,不想让别人说闲话。
  这事儿,自然是又找到了林染。
  林染在大特这边也没有什么事了,开车带着小马和两个儿子去了村民家。
  两家的子女正坐在一块商量,见林染进来,连忙说道:“村长,我爸和我姨不想结婚,我觉得办场婚礼热闹热闹多好。”
  “尊重他们不好吗?”林染也岁数大了,思维方式也偏向了老年人的行列:“他们不喜欢,你们就不要办,他们想过什么样的生活,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
  两家子女愣住了,他们还真没想过这个。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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