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白事儿这些年_第二千二百一十四章 这样就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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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月亮和陈天南还有郝平安听到了楼上的哭声,他们都明白是咋回事儿。
  常程走到了他们面前:“咱们回酒店吧,明天一早过来吊唁一下老爷子,然后就去别的地方转转。”
  “行。”
  几人离开了馄饨馆。
  许家的人开始办葬礼,老爷子属于寿终正寝,岁数也不小了,正是喜丧。
  镇上的人一听许老爷子走了,一个个唏嘘不已。
  有的惋惜,有的羡慕。
  又一夜过去。
  常程几人起床去馄饨店吊唁,点了香后,他们便跟许大叔道别。
  “我要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过来。”常程说道。
  “慢走,谢谢您了。”许大叔很想给常程磕了一个,如果不是常程的话,他的父亲肯定死不瞑目,但他也明白,常程是晚辈,岁数大的人要是给小辈磕头是会折人家的寿的。
  常程看向了老爷子的弟弟和妹妹,走到他们面前握了握手:“我走了,后会有期,你们多保重。”
  “好。”两人站在原地目送常程离开。
  几人坐上了旅游大巴去客运站,他们要坐高铁去下一座城市。
  不知为啥,常程原本心情很难过,直到出了那个古镇居然变好了,他心里忍不住琢磨:我应该与这个古镇的缘分没了,当初也是一时兴起,谁知道碰了这么大的事儿。
  小月亮他们三人倒是没啥感觉,本身也经历得多了,凡事看得都挺开。
  宋柯听小月亮说了事情经过,跟林染打视频:“你相信前世今生吗?”
  “常程的事儿我也知道,天南告诉我了,这件事情吧,你就当一个缘分看待,事儿过去就结束了。”
  “有道理。”宋柯也不管这些了,只要孩子们旅途一路平安就行。
  这时,宋柯看到肉肉嘴角有白色的痕迹,她疑惑地问:“你喝什么了?”
  肉肉是能听懂话的,颠儿颠儿地跑到了萌萌那里,然后做出了一个震惊宋柯的壮举——这货在喝奶!
  来福和大地照着肉肉拍了几下,也没能让肉肉离开,而萌萌也不反坑。
  “肉肉,你可真行!”宋柯火气上来了,要去扒拉肉肉,未想肉肉说啥也不起来:“行,你就这样吧,我也不管了。”
  “怎么了?”林染在视频那头问。
  “没什么。”我多余操这心,萌萌只有一只崽子,乐意吃就吃吧。
  来福叹了口气,对肉肉真的是一点招都没有。
  大地又给了肉肉一下子,然后就去晒太阳了。
  宋柯又跟林染聊了几句,他们明天就会从f市回来,孙舅舅不放心家里养活的那十多只大鹅。
  在农村,丢家禽也是常有的事儿。
  孙舅舅坐在海边挺开心,他也不用林染陪着,自己四处转转。
  林染则是与薛蕊和金老板见了面。
  说实话,这两人在一块除了年纪差得有点多,其余倒也挺好。
  套用薛蕊的话来讲,在月老那里求来的缘分,双方都是单身,根本不用在意年纪,只要开心就好。
  “你今年带老金回村不?”林染问薛蕊。
  薛蕊想了想:“十月一我带老金回家,都跟我爷爷奶奶说完了,我都没敢说老金年纪多大,生怕他们不高兴。”
  金老板赞同地点点头:“不说是对的,而且我看着也年轻,你爷和你奶应该发现不了问题。”
  “对。”薛蕊也是这么认为的。
  林染跟着点头:“成,这样也挺好。”只要他们开心就行,未来啥样谁也不知道,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幸福呢?
  薛哥也知道林染过来,他本想来见林染,又因为金老板不乐意过来。
  原因很简单,薛哥在金老板的公司打工!
  当得知金老板跟自己女儿在一起后,薛哥气得七窍生烟,他也不管薛蕊乐不乐意,找到女儿就说不同意。
  奈何,他说话没啥分量,薛蕊根本不听他的。
  于是薛哥在金老板那里提出了辞职,又去了另一家公司干,岂不知那里还是金老板开的,只是员工早就得到消息一直瞒着薛哥。
  薛哥不来正好,林染也不是那么想见薛哥,两人聊不到一块去。
  这顿饭结束,林染回到了度假酒店。
  孙舅舅看着手机里的消息,郁闷地朝着林染晃了晃:“我亲舅去世了,今天刚走的,你得叫舅老爷。”
  “见过吗?”林染没啥印象。
  “你肯定没见过,你妈走后,他们自然不会跟你爸走。”
  “现在回去?”林染怕孙舅舅着急。
  “明天吧。”
  “别了,亲舅舅没了,这可是大事儿,我回去收拾东西,咱们直接就走,现在才下午四点半,到家也不算晚。”林染说道。
  “行。”孙舅舅同意了。
  亲戚去世是大事儿,得到消息了一定要尽快地赶回去。
  林染开车带着孙舅舅往回走。
  三个多小时后到达了村子。
  “你把我放在村口就行,别跟我过去,要不然你还得花一份钱。”孙舅舅真是处处替林染着想。
  “我寻思要不要花点呢。”
  “花啥啊,你前脚花完,后脚见面没准就认不出来了,一就没来往了,也不用硬处关系,我花钱就行。”孙舅舅想得很周到。
  “成。”
  孙舅舅下车走了,林染开车离开了村子。
  孙舅舅在走向亲舅舅家时,想到了儿女,必须得通知他们,这可是实在亲戚,一定得到场。
  孙舅舅给女儿打去了视频:“你舅爷没了,你明天过来吊唁一下,再通知你哥,我不乐意听他说话。”
  “舅爷没了得去,我正好放假,明天一早就回去,但是我哥……你为啥不给我哥打电话,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孙薇薇并不知道父亲已经得知了真相。
  “什么事情我都知道了,那个女的我一点也瞧不上。”孙舅舅一想起儿子的初恋便如鲠在喉,别提多闹心了。
  “爸,你别生气。”
  “大染带我去海边住了几天,我心情现在挺好,我已经看开了。”孙舅舅绝对不是钻牛角尖的人,既然劝不动,那就放过自己,啥都没有好好活着强。
  孙薇薇明显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太好了,我爸想开就行,但是那个女人别想进我们家的门!
  孙舅舅眼见哀乐声越来越近,他挂了电话快步走了进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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