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醒了,他看着年迈的弟弟妹妹,根本没认出来,站起来抬脚便要往出走。 “大哥,你干什么去?”老爷子的妹妹拦住了他:“大哥,我是你妹妹啊,你仔细看看我啊!” 老爷子转头瞥了她一眼,不耐烦地说道:“我妹妹才七岁,长得水灵灵的,哪像你老气横秋满脸褶子,一点也不好看。” “……”许大叔姑姑。 许家大闺女赶紧解释:“姑奶你别生气,我爷犯病了,最近天天都糊涂。” “我不生气,他已经好多好多年没夸我好看了,今天听到我还挺高兴的,我跟你说呀,我小时候真的长得很水灵。”老爷子妹妹眼中含泪地说道。 许家大闺女看过姑奶以前的老照片,长得属实好看。 老爷子的弟弟拉住他:“大哥,你别出去了,外面来了很多的游客,你再走丢了呢。” “我要去找我爸。” “咱爸不是……”未等老爷子弟弟说完,便被许家闺女给拦住了:“叔爷,事情是这样的……咱们去一边说。” 许大叔走了出来,拉着父亲坐下:“要找我爷,你也得吃点饭吧?” “饿了。”老爷子坐了下来。 “怎么回事?”老爷子妹妹问。 许家大闺女将昨天发生的事情如实说了一遍:“我已经给常先生发了消息,他很快就会过来了,趁着我爷犯病,把照片拍了。” 二位老人眼里升起了一股好奇,父亲虽然死得早,但因为大哥手里有照片的原因,他们也知道父亲长什么样。 “都怪我。”许家闺女自责地说道。 “跟你没关系,你也是不小心。” 两位老人没有怪罪孩子的意思,本身照顾老人都够辛苦的了,走神也是可以理解的,如今不是也有了弥补的好机会么。 常程他们正在吃早餐,结束后,小月亮他们原本要跟当地的导游坐车去山上,但一想到老爷子的情况,便跟着一起去看看。 几人到了馄饨店,刚一进去,便听到老爷子的弟弟和妹妹同时发出了惊呼:“我的天呐,真是太像了,简直一模一样啊!” 两位老人不由得眼眶一热,从小没爸,妈又改嫁,这其中的辛酸,他们真的是无法形容。 常程朝着他们点了一下头,走到正在被儿子喂汤的老爷子面前,见他不好好吃饭,伸手将馄饨碗接过,喂给老爷子吃。 许大叔赶紧让出了位置,他很清楚这一刻父亲是最幸福的。 “爸,你来了,我还以为你走了呢。”老爷子略带委屈的说道。 “不会,你受了这么多年的苦,我哪能走啊!”常程又喂给他一口汤:“你要多吃点,吃得饱饱的,知道了没?” “好好,我听话。” 老爷子将常程喂的馄饨都吃了下去:“爸,咱们一起过年吧!” “啊?”常程愣住了,这才七月中旬,过什么年啊? “爸,没到时……”许大叔想要劝劝,却听父亲说道:“我总感觉好像在做梦一样,我怕我一醒过来你就走了,咱们过个年行不行?” 常程笑着点点头:“太行了,正好都回来了,咱们一起吃顿团圆饭,然后包饺子,咱们再拍全家福。” “好好。”老爷子高兴地连连点头。 老爷子的弟弟妹妹也激动得不知该说啥才好,他们认为常程是父亲的转世,要不然哪能那么巧就来到这个小镇了呢? 许家大闺女问小月亮:“你们是怎么想到来这个古镇的?平时哪怕是旅游旺季,也不会有很多人过来。” “怎么说呢,我哥在查附近的古镇,然后就看到了一条评论,再加上几张图片,我哥觉得这里人少,就带着我们来了。”小月亮如实说道。 “看来,这就是缘分啊!”许家大闺女认为凡事自有定数,否则常程怎么那么巧就挑中了这里,然后偏偏来了自己家吃早餐呢? 小月亮跟着点头:“我觉得也是,还正赶上你弄丢照片的这一天。” “对对!” 陈天南和郝平安听到后不禁跟着点头,事实还真是如此,否则那有这么巧的事情,又不是事先安排好提前演的一出戏。 再加上,离开了t市的范围,外面谁认识自己啊! 有时候,缘分两个字能解决一切问题。 许大叔擦了擦眼角那感激的泪花:“我去买菜,咱们一家人吃顿团圆饭,我再包饺子,然后咱们拍照片。” “先拍照片。”常程怕老爷子清醒过来,到时找照片咋整? “我去拿拍立得。”许家大闺女蹬蹬跑上了楼。 没一会儿,她拿着相机下来,然后挑地方拍照。 东墙正适合,大家将桌椅挪开,腾出了一个宽敞的位置。 老爷子哆哆嗦嗦地搬来一把椅子,然后朝着常程说道:“爸,你坐在这里,我站你身后。” “行啊!”常程有心想说这样适合吗?可转念一想不能说,拍全家福必须得父母坐着,儿女站身后。 陈天南给常程整理了一下衣服:“可以了,这样很立整。” “我用不用穿得老一些?”常程觉得应该穿那个年代特有的衣服。 “不用,这样就很好了。”许大叔笑道。 常程坐到了椅子上,他想起了为啥会来到这个小镇,也跟小月亮说的差不多,更多的是有一种莫名的憧憬,他总觉得应该来这里。 或许,真是缘分? 常程坐直了身体,老爷子站到他的身后,然后两边站着他的弟弟妹妹,许大叔和闺女蹲在两边。 其余的人都不在,虽然有些遗憾,但也没关系,至少对老爷子而言,最亲近的人在身边就足够了。 陈天南帮着拍照片,只听咔嚓几声,照片拍出来了。 小月亮接过照片看了一眼,跟走过来的许家闺女说道:“姐姐,你看我哥坐在那里多有派头,你们一看就是一家子。” 许家闺女紧紧盯着照片,跑回到了老人身边:“看看!” 老爷子的弟弟妹妹看着照片,眼里泛起了泪花,单凭这张照片,说不是一家人别人都不相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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