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白事儿这些年_第二千零一十一章 来福开心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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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儿的儿子很快就过来了,他听了女护工的话,一点也没怀疑,见父亲如此不着调,他当儿子的也是真累心。
  “林老板,我爸不能回家,要不然这样好了,给他找一个男护工。”儿子铁定不会将父亲接走。
  女护工看了一眼林染,当初照顾老头儿的也是男护工,是老头儿硬说男护工不好,外加老头儿能走能动,她就觉得照顾一下也没啥问题。
  谁知道……
  “我替我们全家向这位女士道歉,您看这事儿能不能算了?”儿子哀求地望着林染,他属实是没招了。
  “对不起。”老头儿也是能屈能伸的主儿,当场就给女护工道歉。
  “老板,要不然算了吧。”女护工心软了。
  “不行。”林染绝对不允许老头儿留在这里,在这个世界上男人最了解男人,只要等这次风头过后,老头儿还会骚扰女护工。
  而且正好可以敲打一下别人,千万别有歪心眼,否则绝对不留你。
  儿子见林染实在不愿意收留父亲,强忍着愤怒带着父亲离开了万吉养老院。
  女护工问林染:“老板,老头儿住的是中档。”
  “没了他,还会有别人住进来,你好好工作,这件事情我做得很对,否则万一还有别人这么干呢。”
  “嗯,谢谢老板。”女护工感激的说道。
  “没事儿,你去忙吧。”
  “好。”女护工推门走了。
  林染解决了麻烦,揉了揉太阳穴,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嗡嗡——孙康年发来微信:有一个采访养老院的新闻,你那里忙不?
  林染:来吧,正好我在。
  孙康年:好嘞!
  宋柯今天休息,带着来福去宠物医院看牙:“大夫,你看能不能给它镶牙,现在吃点肉都费劲了。”
  “也可以。”
  “???”来福惊呆了,镶牙是什么东西?
  宠物医院的大夫让护士带着来福去拍片子,等出结果再看看镶牙行不行。
  “来福你不用害怕,你要是没牙,别的狗该不怕你了,我也想好了,给你镶金牙。”宋柯对来福可舍得了。
  来福激动得直摇尾巴,它知道什么是黄金,别墅区里有一只狗的项圈都是金的,它哪次看到那只狗子都会刻意多看几眼,那个东西是真亮啊!
  狗的眼睛对颜色视角与人的不一样,但它们也知道什么叫好看。
  但是,萌萌身上的,来福不喜欢。
  宋柯今天把以前储存的黄金拿来了一些,可她又觉得不太妥当:“肉肉和萌萌比来福也就是小一年,它们的牙齿都没掉,是不是与没有生育有关?”
  “这个也不一定,肉肉还生过崽子呢,有的狗一辈子都不掉牙,这就跟咱们人类似的,没有一样的,来福的身体很好,安个假牙倒也可行。”医院无所谓,宠物安假牙可是不便宜。
  “那就先试一下,看看来福能不能受得住,只要没问题就安。”宋柯原本想直接安,可就怕来福不习惯。
  “我们有宠物的假牙,看看来福乐不乐意戴。”大夫也不敢直接就整,万一狗急眼咬人呢,哪怕打麻药也不行。
  大夫拿来假牙给来福戴上,然后又喂来福狗粮。
  来福往后退了一步。
  宋柯从狗粮袋子里拿了一把,喂给来福吃。
  来福这才张嘴吃。
  刚一入口,来福就开始扒拉假牙,显然不喜欢嘴里多出来的异物。
  “这样不行啊,它对假牙很排斥,如果硬镶牙的话,肯定也会更难受。”大夫不会嫌弃钱烫手,但话必须得说明白。
  宋柯伸手将来福的假牙摘掉,抱起来福想了好一会儿:“算了,不整了,到老了也别遭这份罪,大不了天天泡软乎吃,我给你整肉泥。”
  大夫看了一眼宋柯,说不失望那是假的,但是他也理解宋柯说得对,人有时候戴上假牙都会磨合一个来月,也挺遭罪的。
  宋柯牵着来福往出走:“那天我看你盯着咱们小区里一只狗看,我顺着你的目光看到你在盯着人家的金项圈,我就琢磨给你安个假牙。”
  “汪!”来福欢快地叫了一声,似乎在安慰着宋柯。
  “我给你整个金项链。”
  “……”来福。
  “别的狗有的,只要你喜欢,你也要有。”
  来福亲昵地蹭了蹭宋柯的手,心情简直快要美飞了!
  宋柯带着来福去了一家加工首饰的店,她看着来福的脖子:“给我们家来福整一个链子,金项圈有点沉吧?”
  “您确定吗?”师傅有些不敢相信。
  “等一下啊!”宋柯翻出照片让来福看:“你一向聪明,你喜欢什么样的款式,自己挑一个。”
  来福用爪子按住一款磨砂满天星手镯,朝着宋柯叫了一声。
  宋柯明白了:“要这款满天星的,你给来福整成项圈,要卡扣,千万要磨边,不用太厚,不想太沉。”
  “好……好嘞!”妈呀,有钱人都这么狂吗?居然用黄金给狗打项圈?我等平民真是理解不了。
  宋柯将来福脖子上的项圈摘下,取下了牌子:“到时把这个挂上就行,不用太粗,你看着弄吧。”
  “好嘞。”师傅拿着宋柯递过来的黄金开始融合。
  来福眼巴巴地瞅着,对于自己的金首饰,它无比期待。
  其实它并不知道什么是满天星,就是看照片那个比较顺眼。
  一个半小时后,满天星的项圈制作完成。
  宋柯看着成品不由得惊呆了,项圈也就五厘米宽,活口的,边缘还是磨砂的,满天星打的也是最小的那种,打磨好后又闪又亮。
  “汪!汪!汪!!”来福激动了,它就喜欢亮的!
  宋柯看了一眼剩下的黄金:“给我也打一个这款的镯子。”真是太好看了,果然还是简单的款式最好看。
  宋柯将狗牌挂到金项圈上,然后给来福戴上:“哎呀,真好看啊,咱们照镜子瞅瞅,我家来福不管从哪里看都是狗中的公主!”
  来福冲到镜子前面,欣赏着自己的金项圈,它朝着宋柯咧嘴笑了,可见是真的喜欢!
  谁说狗不懂这些,宋柯第一个不干?
  以前给狗子穿衣服时,肉肉啥样都行,来福自己会挑,太难看的从来不碰。
  有时候宋柯也挺纳闷,来福是怎么分辨出衣服的颜色呢?
  后来问过兽医才知道,狗并不是色盲,只是弱色,看的东西与人的不一样,但它们也有自己的审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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