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白事儿这些年_第一千六百二十四章 母亲的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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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高兴的问:“这么快就找到了?”
  “试一试吧,大姐一直在找她的儿子,就因为叶总跟兄弟喝酒,把儿子给弄丢了,大姐已经找遍了全国,都没有孩子的消息,每个丢失孩子的母亲,在听到有一点相同信息时,就会迫不及待的寻找。”
  林染完全理解社会大姐的心情,哪怕有一点点的希望都不会放过。
  约翰脸上闪过一丝担忧:“万一要不是呢?”
  “那也没办法。”林染已经听陈叔说了给社会大姐算命的事,这也给社会大姐一个盼头,孩子只要还活着,就代表母子俩有团聚的那一天。
  社会大姐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一部,待见到林染那一刻起,激动得语无伦次:“我儿子肯定是他,我妈……不是……哎呀……”
  同时跟来的手下赶紧扶她坐下,林染给她倒了一杯水:“大姐你别着急,约翰跟康迪联系了,咱们一会儿就过去。”
  “他肯定就是!”社会大姐喝了一口水稳定一下情绪,红着眼眶说道:“我梦到我妈妈了,她说马上就要见到外孙子了,然后你今天就发了朋友圈,老陈大哥说了,孩子可能在国外,然后他说五岁走丢,还是在t市,今年二十五了,哪哪都跟我儿子一样啊!”
  “嗯,我知道,咱们过去验dna。”叶总真不是东西,要不是他的话,大姐也不能变成现在这样!
  “行行。”社会大姐握着水杯的手微微发抖,她此时的心情就好像一直积压在心头的阴霾,正在逐渐消散,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让她内心止不住的狂喜。
  康迪那边回复了约翰,在酒店等他们过来,他也很激动,要是真的也代表母亲从未放弃过他,同时他的命也能保住了。
  林染见时间差不多了,开车带着他们一同去接康迪。
  到了康迪住着的酒店,社会大姐飞快地跑了进去,四处踅摸儿子的影子。
  康迪出了电梯,他的第一眼就落到了社会大姐身上,不知为啥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社会大姐发现了康迪,随着转身的工夫脚下一滑,直接朝前摔了下去。
  康迪一个箭步冲过去扶住了她:“别摔着了。”
  社会大姐仰头看着康迪,突然放声大哭:“你是我的儿子,你就是我的儿子,我找了你二十年啊,你终于回来了,我的儿子!”
  康迪心中一酸,红着眼眶扶起了社会大姐:“咱们去验验dna吧。”她如果真是我的妈妈,我以后陪着她,如果不是,那也加个联系方式吧。
  林染头一次看到社会大姐如此失态,他走上了前:“上医院吧。”
  “小叔,你仔细看,他们是不是很像?”约翰说道。
  林染仔细瞅了一眼,属实是挺像。
  “走吧!”林染说道。
  社会大姐点点头,紧紧攥着康迪的手上了车,几人一同前往医院。
  跟来的手下已经哭了,他跟着大姐足足有十五年,其中的滋味他比谁都清楚。
  一行人到了医院,康迪与社会大姐直接提供了样本,接下来就是等结果了。
  社会大姐认定了康迪就是亲生儿子,让手下驱车过来:“康迪,你别住在酒店了,你跟我回家住,以后我照顾你,有结果了,医院会给我打电话的。”
  康迪本想拒绝,可看社会大姐那可怜兮兮又小心翼翼的眼神时心软了:“行,那就麻烦阿姨了。”
  “不麻烦。”社会大姐现在就想把一切都给康迪,血缘的羁绊使她相信眼前之人肯定是自己亲儿子。
  林染和约翰走了,只等结果出来就给康迪做配型。
  一部里缺一个主持人,林染跟约翰说道:“你招两个主持人,应届的毕业生就行。”
  “知道,我已经安排好了。”约翰在t市生活这么多年,靠着林染也积累了很多的人脉。
  约翰办事儿,林染自然是放心的。
  dna检测报告出来了,康迪正是社会大姐丢失二十年的亲儿子。
  这可把社会大姐给乐坏了,紧紧抱着儿子说啥也不撒手。
  康迪面带微笑地任由母亲抱着,然后给养父养母打了电话。
  那边的父母松了口气,只要找到亲爸亲妈,孩子就有救了。
  他们也要从国外回来一趟,解释一下当年的情况。
  林染和约翰非常高兴,他们在一起吃了一顿饭。
  社会大姐在饭桌上再次对林染和约翰表示感谢,说到激动之处,不由得热泪盈眶。
  林染和约翰还挺不好意思,一切真就是赶巧了。
  社会大姐迫不及待地与儿子做了配型,可惜并不匹配。
  她沮丧地坐在医院里,拉着儿子的手,愧疚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妈,没事儿。”康迪安慰着母亲,像这种配型,有时候亲爸亲妈都不见得匹配。
  社会大姐不能不救儿子,她思来想去只能找前夫了。
  “我给你亲爸打个电话,看看他行不行。”
  “当初他把我扔了。”康迪说道。
  “当初他跟兄弟喝酒把你放在一边,然后你就丢了。”社会大姐解释了一下,可不管怎么说,都是叶成辉不配当父亲。
  康迪不吱声,他并不想见到亲爸。
  社会大姐不能放弃儿子的生命,当着儿子的面给叶总打去了电话:“叶成辉,我找到儿子了,我们俩验了dna。”
  “在哪里?我要去见他!”叶总听到这个好消息,连会都不开了,直接往出跑。
  “在医院里,咱们儿子的肝脏需要移植,我与他不匹配,现在只剩你了,赶紧过来吧。”社会大姐说完便把电话挂了。
  叶总的心凉了半截,好不容易找到的儿子咋还有病呢?
  他也顾不得多想,赶紧让司机开车送他到医院。
  “你爸虽然嘚儿,但他这些年也在找你,你可以不原谅他,但你需要他的肝。”社会大姐也想好了,等捐完肝就把叶成辉踢开,少在眼前碍眼。
  “行,但我不想管他叫爸。”康迪始终迈不过这道坎儿,当初是人贩子把他拐走了,但终归是父亲把他给丢在了路边。
  社会大姐连连点头:“你放心吧,我明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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