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白事儿这些年_第一千四百零六章 讲究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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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这么教育孩子的?”刘萝老公一直都相信父母的话,可如今看来一切都是假象:“这是我们生的孩子,你哪有这么惯的,她抢别人的玩具,还摔别人的东西!”
  “摔就摔了呗,又不是赔不起,多大点事儿。”老太太依旧是满不在乎的口气。
  刘萝听不下去了,一把抢下了手机:“小晶在学校里有朋友吗?”
  “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怎么跟我说话呢,没大没小,一点教养都没有!”
  老太太自打刘萝进门就没看得起她,言语里不是嘲讽就是颐指气使,还不让刘萝带孩子,这也是刘萝为啥出月子就出去工作的直接原因。
  “你个老绿茶,不要脸的东西,当初你不让我碰孩子,你还把我孩子教得跟你一模一样,我告诉,这孩子你以后别想再管,除非我跟你儿子离婚!”
  刘萝不想再忍着了,今天敢打自己,明天就敢动刀子,电视里可没少报道这样的新闻,有不少孩子砍父母的。
  “你吓唬谁,我儿子要是再娶一个媳妇,正好给我生一个大孙子!”老太太说道。
  “你要了大孙子,那你现在的大孙女怎么办?”刘萝又问。
  “你带走吧!”
  “哼,我告诉你,你儿子这辈子不可能再要孩子了,你们家这辈子都断子绝孙了,你个老不死的!”刘萝未等骂够,一个巴掌落到了她的脸上。
  小晶见母亲挨了打,一把抱住了父亲:“爸,你别打妈妈!”
  “你敢打我?”刘萝指着他:“要是没有我跟你跑生意,你能有今天?告诉你,我对你们家不满很久了,既然要打那就打个够吧!”
  刘萝也给了老公一个嘴巴,双方扭打到了一起。
  小晶吓得哇哇哭,电话那边的老太太害怕了,刚要说两句软乎话,电话却挂断了。
  刘萝两口子也不打了,坐到沙发上谁也不搭理谁。
  小晶吓得回了房间,生怕再挨揍。
  老太太往回打电话,他们两人也不接,对于孩子的变化,两口子都很懊悔,特别是刘萝老公,女儿在他心里是公主,现在变成了不懂事的小丫头。
  “你接吧。”刘萝说道。
  “不想接。”刘萝老公眼神空洞,不知在想些什么。
  “那随你。”
  刘萝回了房间,刚刚挨了一巴掌脸有点疼,但她老公也没好到哪去,脸上一道一道的,没有十天半个月根本好不了,要是顶着这张脸出去谈生意肯定不行,还得指着刘萝。
  小晶的学校已经安排妥当,转学手续都办好了,指定是不能让她回老家。
  刘萝的老婆婆见电话打不通,思来想去,叫上老伴赶紧坐最近的一班飞机前来t市,他们也想好了,如果大孙女过得真不好,那就回老家,一个月让他们往家里打钱,剩下的不用他们管!
  老两口上了飞机,老头子说道:“刘萝能跟咱儿子离婚吗?我可跟你说,咱儿子的公司有人家一多半的功劳,她要是走了,财产得分给人家一半。”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离了谁还要?再说了,咱儿子也有本事,怎么能事事都靠着刘萝?”老太太依旧是发自肺腑地瞧不起刘萝。
  老头子仔细想了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假如儿子要真靠刘萝,就冲他们老两口对刘萝的态度,人家早就拿着钱一走了之了,根本不可能受这个气。
  林染参加婚礼,那两家出了点乱子,两家结婚的车队走串了,好在距离不算远,要不然真麻烦了。
  吃完了酒席,林染跟家禽店老板订了四只下架鸡,他开车先去林利家一趟,他们家今天杀了猪,给他留了不少笨猪肉。
  约翰和林婉带着两孩子回家了。
  在农村谁家要是杀猪了,会叫亲戚过来吃饭。
  林成也过来了,看到林染又开始大吐苦水:“我们两口子可真是坑了小石,那么好的对象说黄就黄了,你说说我当初干啥要听林茹的啊?如果当初我听你的,拦住我媳妇,是不是就没这些事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再说这些也没用,林石年纪还小,以后会遇到合适的,你也别催他,省得他为了应对你们随便找一个凑合,到时即坑人家又坑自己。”
  林染并不想听林成磨叽,虽然是林茹出的主意,你这么大岁数没主见吗?
  现在叨咕这些有啥用?
  当初你可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林染又想到了张安宇,大吉公司出品的电影可是要上映了,要是让林成看到,八成得气个半死!
  约翰也烦林成,赶紧转移话题,省得他继续缠着林染:“小叔,你说我家海森学的英语,我咋就教不明白呢?他还说我发音不标准,我本身是m国人,发音还不标准了?”
  “你是不是本地化了?”林染问。
  “有吗?”约翰试着说了一句英语:“你听听有啥问题?”
  林染囧了:“问题大了,你说英语都带本地的口音,我估计啊,等你回老家了,或许就能自动改过来,有时候说话也是随着环境来的。”
  “还真有可能!”约翰嘿嘿乐了:“小叔我跟你说,我妈和我叔叔在春节的时候要过来。”
  “那挺好,正好过个团圆年。”
  “对对。”约翰现在可比林婉重视中国传统节日,从腊月二十三开始,全部按照规矩来,一点都不带差的,端午节整艾蒿,天不亮就出去买,然后插门上。
  还有那些吃的,过节必须吃饺子,一样不能落下!
  用他的话来讲,既然祖宗这么说了,那自然有这么做的道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不能踩井盖!
  起初林婉也不知道,因为她从小在农村长大,根本没有井盖,结果有一天跟约翰回家,她从井盖上面跳了一下,然后被约翰轻轻打了三下,从那天起她才知道井盖不能踩,否则会倒霉。
  还有一些老传统啥的,过年的时候买新筷子和新碗。
  在本命年的年三十那天不出门,然后躲星啥的,一身红内衣穿上,约翰还给自己买了一双红拖鞋。
  每年的大年初五,他会去附近的寺庙上香祈福,比林婉这个本地人都虔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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