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小维微微一笑,向张一灵招了招手。 张一灵身姿婀娜、步伐优雅地走到庄小维身边。 庄小维端起桌上那只精致的高脚小酒杯,将杯中的飞天茅台美酒轻抿一口含在嘴里,然后慢慢地靠近张一灵的嘴唇,将口中的美酒缓缓渡入她的口中。 张一灵的脸颊顿时如熟透的苹果一般涨得通红,但却又无法抗拒庄小维的举动,只能无奈而羞涩地接受着这一口香醇的茅台美酒。 鲍芳在一旁看得瞠目结舌,半晌才回过神来,道:“小维,一灵,你们……” 此时此刻,看着眼前的情景,鲍芳董事长瞬间明白了庄小维和张一灵之间不寻常的关系。 次日清晨,阳光洒满了鲍芳别墅的庭院。 庄小维早早地起了床,站在院子里接听着电话。 与此同时,鲍芳和张一灵正兴高采烈地在厨房里忙碌着,一边准备美味的早餐,一边谈笑风生。 她们俩美丽动人的脸庞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光彩,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喜悦所笼罩。 早餐做好了。 鲍芳招呼了一声:“小维,吃早饭了!” “好的,就来!” 庄小维从院子里进来,来到餐厅。 庄小维、鲍芳、张一灵三人在餐桌前坐定,有说有笑地用起早餐来。 鲍芳道:“吃过早饭后,我们去广州塔逛逛,怎么样?” 张一灵笑:“好啊,说实话,广州和深圳离得那么近,但我还没好好地逛过广州塔呢!” 鲍芳问庄小维:“小维,你呢?” 庄小维回答:“你们去哪儿,我就跟着你们去哪儿。这是我第一次来广州,什么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 吃完早餐后,庄小维陪着鲍芳和张一灵两位佳人一同前往广州塔游玩。 广州塔,外号小蛮腰,是广州市的地标性建筑。 庄小维看着广州塔的优美造型,又看着鲍芳和张一灵凹凸起伏、曲线妙曼、各具韵味的身躯,感觉赏心悦目。 游览完广州塔之后,他们一行三人漫步来到了附近的海心桥上。 就在此时,一名身材高大威猛、脸上戴着口罩并手持一把手枪的男人突然从某个角落里冲了出来。 只见这个持枪男子用黑洞洞的枪口直直地指向鲍芳和张一灵,大声吼道:“喂!你们俩个,赶紧把手里的包包给我丢到地上!动作快点儿!不然的话,可就休怪我手中的子弹不长眼睛了!” 难道说……居然在这里碰上了持枪打劫的劫匪? 这该不会是在拍电视剧吧? 面对眼前这突如其来的状况,鲍芳和张一灵显然都有些发懵,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而那名持枪男子则显得愈发暴躁起来,嘴里不停地谩骂着:“磨蹭什么呢!还不快点儿把你们的包包扔掉!告诉你们,我的耐心可是非常有限度的!等你们把包扔了以后,再乖乖地举起双手,抱住自己的脑袋!” 直到此刻,鲍芳和张一灵才终于回过神来——原来,她们真的遇到持枪抢劫的歹徒了! 如果没有庄小维在身旁,她们第一时间会按匪徒的命令行事,以尽量降低自身的危险。 但是,今天,有庄小维在她们身边! 所以,她们下意识的第一反应,是看着庄小维。 要知道,在西欧或者美国等地区,遭遇持枪劫匪这种事情也许并不罕见。但在广州塔旁,居然惊现持枪歹徒,这简直就是匪夷所思之事! 眼见着鲍芳和张一灵对自己的话置若罔闻,持枪匪徒顿时火冒三丈,气急败坏地怒斥道:“喂,你们两位美女,难道耳朵聋了不成?没听见我让你们把包丢到地上吗?动作快点儿!立刻!马上!听好了,老子正在打劫呢,明白不?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也是最后一次警告,如果再不照做,可别怪我的子弹不长眼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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