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道老家”吃过小吃,填饱了肚子后,庄小维和左璇又相约着去爬北山。 两人从长周一中背后出发,拾级而上,在郁郁葱葱、古木掩映的林间,走走停停,有说有笑,最后来到北山顶上的北极楼。 站在北极楼上,庄小维眺望半城风光,忆起高中往事,问左璇:“班长,你还记得教我做眼保健操的事吗?” 左璇眼波流转,笑道:“怎么会不记得?你可笨了,学了好久才学会!” “也许我是故意的,就为了让你多教我。” “真的?那么狡猾?早知道,我就按小时收费!” “我已经付过学费啦!” “什么时候?” “我隔三差五替你和李小茗跑腿,去邮电局旁边戴老师老婆的摊子上买灯盏糕——” 左璇闻言,笑了,梨涡浅现,直如她少女时的模样。 庄小维看在眼里,心跳不争气地加快了。 庄小维又问左璇:“班长,你和李小茗有联系吗?” “有啊。” “李小茗京城大学毕业后,也跑到国外读研究生了?” “是的。” “她现在在做什么呢?” “她去年已经回国,在京城大学建筑学院担任教授了,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对了,班长,李小茗结婚了吗?” “也没。” “她的身体还像读高中时那么虚弱吗?” “好得多了!” 左璇听庄小维提起李小茗,想起了几乎被淡忘的曾经有过的嫉妒。 左璇嫉妒过李小茗? 是的,即使左璇心里不愿意承认! 高中时,李小茗的成绩不亚于左璇,两人都稳定的年级前十。 左璇和李小茗是同桌,是闺蜜,但更是学习上的竞争对手! 左璇知道当年庄小维做了一串酸枣珠子,本意是要送给她的,但最终却落在了李小茗手里。 对那一串酸枣珠子,左璇觉得自己自然是看不上眼的,可是看到李小茗拥有时喜孜孜的样子,她心里又酸溜溜的,莫名地不是滋味。 左璇知道李小茗暗地里喜欢庄小维——尽管李小茗压在心底不说,但她还是看出来了! 李小茗看上了庄小维哪一点? 左璇可不觉得庄小维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难道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如果李小茗不是因为身体原因,高二时转学去了京城,她会和庄小维发展出一段恋情吗? 左璇看着眼前的庄小维,觉得他和印象中的样子相比,有了不少的变化。 十几年过去了,人有变化是很正常的。 话说,人总是生活在经验世界中。彼此间有共同经验,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庄小维和她,高中同班了三年呢! 回忆起高中三年的美好时光,左璇总觉得心情是愉快的! 庄小维和左璇在北山上游玩了一下午。 下山时,庄小维问左璇:“班长,晚上想吃什么?” “还是吃小吃吧。” “还吃小吃?”庄小维笑,“晚上不吃小吃了,咱们得去吃大菜!” “什么大菜?” “在长周宾馆里有最地道、最正宗的长周大菜,咱们就去那儿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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