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发现老公是首富_第797章 他的改变,全是因为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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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显敷衍的语气,让安心不由得撇嘴,“既然你嫌我不会,那你来给舅妈打下手吧。又要煲汤又要做一桌子的菜,肯定会很无聊的。你难的回来一次,正好在舅妈们面前刷刷存在感。我不动手,在旁边陪着舅妈们说说话。”
  陆应淮低头看着她巴掌大的脸蛋,明眸皓齿,唇红齿白,唇角勾了勾,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随口般的道,“那你们都出去看电视或者聊天吧,晚饭我来做。”
  “没事应淮,你哪儿会做饭啊,还是我们来做。你就把心心留给我们,陪我们聊天就挺好。你出去看电视吧,或者去看看熙熙的功课怎么样了。这孩子就听你的话,我们想管都管不了。”
  安心看了他一眼,然后开始动手帮他清人,“舅妈,他真的会做饭,之前跟我求婚的时候,做的可好吃了呢。而且还偷偷在公司练过,让他给你们露一手吧,你们也尝尝看,点评点评他的厨艺。”
  室内有暖气,所以男人进门就脱了大衣,这会儿只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针织衫,衬得他整个人有些清冷之外,又有几分儒雅和居家的味道。
  他不紧不慢的挽着衣袖,淡淡的道,“对,舅妈,你们在外面等就行。”
  最后,舅妈们还是被安心好说歹说的给拉了出去。
  这一晚,沐家人意外见证了陆应淮的厨艺,对安心也更加喜欢了。
  他们看得出来,陆应淮的这些改变,全都是因为她。
  *
  晚饭后,安心和舅妈们聊了会儿天,就看到男人帮熙熙辅导完功课,从她房间出来。
  他们也要准备回外公的老宅了。
  陆应淮开车,后备箱放着两人的行礼,安心陪外公坐在后座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大多都是外公在问,安心斟酌着回答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个十分慈祥和善的老爷子,但身上散发出的淡淡严厉,还是让安心有些怕。
  回到老宅,是晚上九点左右。
  老宅伺候的佣人早就为他们收拾好了房间,老爷子作息规律,一到家就回房间洗漱睡觉了。
  安心还不困,而且换了新地方,精神稍微有一点兴奋。
  她眨眨眼,看着整理衣服的男人,朝他走过去,抱着他的腰,仰着脸撒娇道,“我听舅妈说,山下不远有一条路,一路过去都是各种花灯,非常漂亮。而且隔壁还有夜市,卖烧烤的摊子,你陪我出去逛逛吧。”
  男人低沉的笑着,“现在是初春,晚上和白天的温差很大,而且这边靠近山的缘故,温度会更低一点。你要是想逛,我明天白天带你去,嗯?”
  “不嘛,白天看花灯没有晚上漂亮。而且我不觉得冷啊,这里的温度还没有云城的低呢,我想出去看看妈。”她改为抱着他的手臂,晃动着,嗓音软软糯糯,大眼睛故作可怜的看着他,“而且我好久都没吃烧烤了,我想尝尝郦城的烧烤好不好吃。”
  陆应淮,“烧烤不是都一个味道?”
  女人埋首在他的胸膛,脑袋不断地蹭着,“哪有,每个地方的烧烤味道都有区别的好不好,你这个人一看就不会吃。而且我都没有怎么在古城玩过,好不容易来一次,当然要好好逛逛了。白天有白天的风景,晚上有晚上的热闹嘛。你为什么不肯带我去,难道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害怕被我发现吗?”
  陆应淮,“……”
  最后的结果当然还是去了,他怎么可能磨得过安心的软磨硬泡,“穿羽绒服,戴围巾和帽子。”
  “不要,穿羽绒服好肿。”安心抬起头,嘟着嘴巴拒绝。
  “晚上冷,你要是觉得肿的话,那就待在家里吧。家里有暖气,二十四小时恒温,你不穿也没什么问题。”
  安心垂死挣扎,“其实我的羽绒服都比较薄,穿着跟大衣差不多。”
  陆应淮淡淡凉凉的睨着她,“那要不你穿我的,刚好我带了一件短款。就我俩这身高,你基本可以当长款穿。大舅妈一直对我耳提面命,女孩子年轻的时候觉得穿少点潇洒,也不觉得冷,但实际对身体很不好,所以如果让她知道我晚上带你出门没让你穿羽绒服,估计会扒了我的皮。”
  安心,“……那我还是穿我自己的吧,花那么多钱买的,虽然看上去薄了点,应该也挺保暖吧。”
  想象一下穿着他的衣服走在大街上,她就觉得不自在。
  她最后还是换了羽绒服,戴着围巾,陆应淮在她换衣服的时间里不知道从哪儿找出来一顶绒线帽。
  安心仰着脸看低头给自己戴帽子的男人,轮廓清隽而利落,很俊美,但丝毫不显得阴柔,她眨着眼睛,“我很久没觉得这么暖和了,你呢,你暖和吗?”
  男人低头看她一眼,唇上牵出几分笑意,“很暖吗?”
  “嗯,很暖。”安心微笑,执着的又问了一句,也不管他能不能get到自己的意思,“你呢,你暖吗?”
  男人薄唇噙着淡笑,“那回去也这么穿,云城的倒春寒比这边更冷,我多给你几件羽绒服。”
  安心,“……”
  果然,他根本就get不到。
  *
  安心挽着男人的手臂,甜甜蜜蜜的准备去逛夜市。
  结果刚从上山下来,才下车,就听到争吵声。
  准确的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走吧,我们真的不合适……你累,我也累。你家看不上我,我爸妈现在也……也许我们一开始在一起就是错的。”
  这是……宋宁。
  安心撇嘴,看了眼高悬的明月,原来宋宁的家也在郦城吗?
  的确是宋宁,只是她刚好背对着他们,青石板的路上还挺着一辆价值不菲的豪车,身形欣长的一身鬼泣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
  莫城宇一抬头,就看到手牵手出现的一对璧人。
  安心也看到了他,眸子下意识的瞠大。
  老天爷啊,莫城宇什么时候和宋宁在一起了?!
  莫城宇也没想到会在这儿看见安心和陆应淮,他眯起眼睛,笑了一下,“你跟我不合适,那你跟谁合适?许航煜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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