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陆应淮距离她还有三米左右的距离时,一个冒冒失失的身影突然急急忙忙的冲了过来,一把抓住了男人的手臂,喘着气道,“陆先生……” 男人站定了脚步,低头,俊美的脸上满是冷漠,“手拿开。” 是个年轻的女人,被他这么一说,再见男人脸上是毫不亲近的冷漠,像是被吓着了一般讪讪的把手收了回去,但还是满脸焦急,快哭了一般,“陆先生……求求你救救菲菲姐吧,唐总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但那是我现在找不到她了,也打不通她的电话。我有点担心……” 这年轻女人,是仇凌菲新招的助理。跟了仇凌菲没多久,但对她是真喜欢,是粉丝来应聘的助理,被选上了。 陆应淮冷淡的俊脸,微微皱起了眉,“她的事情,与我无关。你应该找她的经纪人,或者找你们公司老板。” 年轻女人都快急哭了,“可是唐总就是我们的新老板,而且经纪人签了很多新人,已经不怎么管菲菲姐了。唐总虽然看起来对菲菲姐挺照顾,其实是为了把菲菲姐扔给那些脑满肠肥的所谓富商,用菲菲姐去换资源。如果菲菲姐不愿意,唐总他、唐总他会……求求你了陆先生,菲菲姐说过,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帮她,那一定就是陆先生你。” 她说完,顿了顿,又打开包包急急忙忙从里面拿了个东西出来,“哦对了,菲菲姐还说,如果你不愿意帮忙的话,就让我把这个给你看。” 陆应淮看了她手上的东西一眼,静默了几秒,淡淡的道,“知道了,”说完,抬眸朝安心看了一眼,欣长挺拔的身形便转了方向,“跟我来。” 这三个字,是扔给仇凌菲的助理的。 安心逐渐的抿起唇,但温软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波澜和怒气。 至少,旁人看不出任何的端倪。 手里的果汁喝完,她把杯子随手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不想再喝水了,不然一会儿还得跑厕所,所以干脆拿了块小蛋糕,漫不经心的挖着吃。 不到几分钟,眼前突然压下一片阴影。 安心下意识抬头,视线微微一怔,随后掀唇浅笑,“白小姐,有事吗?” 白璐红红的眼圈还没完全退下,但看她的目光却冰冷如同毒蛇,“能坐下吗?” “当然。”安心温淡的笑了一下。 于是白璐坐了下来,盯着安心的脸仔仔细细的看了很久,最后才道,“安小姐,你比我上次在婚礼上看到的时候又更漂亮了。脸好小,大概从来没有体会过胖子的困扰吧。” 安心,“……” 她保持着得体的微笑,点头,“确实是没有,不过……我倒是觉得胖和瘦,各有各的美和韵味,无需攀比。” 安心这张脸是真的只有巴掌大,五官算不上多精致,但温婉耐看,凑在一起就是让人觉得很舒服,没有攻击性,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 白璐看着她的眼睛,眼底流淌着幽冷的光芒,很直接的问道,“既然安小姐这么看得开,那为什么还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明明都已经结婚了,还要圈着洛怀瑾不放。” 安心微微挑起眉,连蛋糕送进口中都忘了咀嚼,直愣愣的看着白璐,“白小姐……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该不会知道了,自己进来的时候,是挽着四哥的手进来,所以误会她跟四哥的关系了吧?! 啊这,醋性这么大的吗?! 有点太夸张了吧?! “我这话是什么意思,安小姐听不出来?”白璐冷笑着看她,“今天晚上,安小姐难道不是挽着洛怀瑾的手进来的?明明自己老公也来参加这场晚会了,为什么却要挽着别的男人的手呢?难道安小姐不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你为什么会认为,我只是挽着她的胳膊进来,就是跟他有什么呢?”安心觉得好笑,这女人不会是连别人稍微跟洛怀瑾靠近,都不行吧。 白璐眯了眯眼,觉得这个安心看着温温柔柔,却比她遇到过的其他女人对洛怀瑾有企图的女人,都要难缠,“没有什么的话,他会那么护着你?甚至护到要跟京都娱乐公司的老总作对的地步?” 安心偏头,好笑的道,“因为我是他妹妹呀,做哥哥的护着自己的妹妹,不是情理之中的事吗?” “妹妹?”白璐先是一愣,而后冷峭的笑了笑,“对啊,现在多的是贪图富贵的女人,打着认哥哥、认干爹的旗号,其实就是换种方式的攀权富贵罢了!” 安心,“……” 她其实很想说一句……这位白小姐知识面是不是有点……过于诡异了?! 但转念一想,像这种脑子里固有思维,嫉妒心爆棚的女人,就算跟她解释一万句,她大概也会觉得你说的是借口。 所以她只是摇摇头,“不管你信不信,我的确是他妹妹,并且跟你想的那种妹妹……不一样!” “是吗?” 白璐看着她,似乎还想说什么,突然被打断了,“大小姐……” 白璐抬头,看着站在跟前的白家佣人,“什么事?” “那个……陆先生跟唐先生吵起来了。陆先生吩咐我们,来叫您和老爷子他们过去。”佣人脸上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白璐奇怪,“吵起来了?陆先生跟唐先生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为什么会吵起来呢?” “……好像是有个女孩子不见了,陆先生让唐先生把人交出来,唐先生不肯。” “我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白璐站起来,低头看了眼安心,眼神复杂,“安小姐不去吗?陆先生可是你的丈夫,他跟人吵架,你就不怕他会吃亏?” 安心垂下某,手指捏着高脚杯的杯脚,淡淡的笑道,“怕,但我更怕别人吃亏。因为我还没见他吵架输过。” “呵,那我倒是很期待,如果他跟洛怀瑾吵起来,谁输、谁赢。” 安心撇了撇嘴,“哦,那大概要让白小姐失望了,他们两个大概永远也吵不起来。” “安小姐这么自信?” “昂,就是这么自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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