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洛夫人要去参加一个酒会,想让安心陪她一起去。 酒会是晚上才举行,早上安心洗漱完给陆应淮打电话,本来想跟他说一声的,结果男人率先开口。m.biqubao.com “我今晚有点事,不能回来陪你吃完饭了,你乖乖吃饭,早点休息。” 安心咬唇,昨天才原谅他,今天就敢不着家了。 男人果然都是大猪蹄子。 “知道了,反正我今晚也要去参加一个酒会。” “跟妈一起去?” “你怎么知道?” 男人没说,只是叮嘱,“那你记得早点回家,别太晚。有事给我打电话。” “哦。” 又静了片刻,男人在那头道,“那我先工作了。” 安心觉得她现在听到他的声音都觉得生气,等他说完这句话以后,直接掐断了电话,连个再见都没跟他说。 晚上。 因为安心要跟洛夫人一起去参加酒会,所以洛家全家出动,给她梳妆打扮。 姜欣最夸张,直接打电话叫来一个妆造团队,礼服、饰品也是精心搭配好的。 化妆师一边给她化妆,一边夸她皮肤底子好,而且五官看着不算绝美出尘抓人眼球那种,但是稍微勾勒描绘就有一种精致到让人忍不住想感慨的美丽,真的就是天生丽质。 化妆师给她化了一个很淡的妆,造型师根据她的气质做了一个十分温婉优雅的造型。 配着姜欣为她挑选的白色简单款礼裙,和珍珠配饰,主打就是一个典雅端庄。 等一切弄好,洛夫人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安心,忍不住激动的捂住了嘴巴。 洛老夫人也是激动,眼圈有些泛红,“唉,明明心宝跟如雪那么像,咱们当初怎么就一直没认出来呢?” 打扮过后的安心,让洛老夫人想到了初见洛夫人的时候。 也是这般青春正好,跟炳天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是一个郎才女貌,般配得不行。 “是啊,明明女儿就在身边,我却一直都没发现。我这个当妈妈的,真是太失败了。” 安心精致的五官,还有她身上温婉优雅的气质,真的就跟洛夫人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甚至她的五官比洛夫人还要更显精致,简直是集合了她和洛先生所有的优点。 “妈……”安心见不得洛夫人自责,上前挽着她的手,“我不也没有认出妈妈吗?咱们算是扯平了!” 洛夫人被女儿的贴心愈发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拍拍她的手,“你当时才刚出生,那么点儿大,怎么可能知道妈妈长什么样子。” “那妈妈也就只见过小时候的我,也不会想到我长大了之后,会长成这样其貌不扬的样子呀。”安心自损一句,转移洛夫人的注意力。 果不其然,洛夫人立刻被转移焦点,“什么其貌不扬,我女儿是这世界上最好看的。” “妈,你偏心。”姜欣知道安心这么说是为了逗洛夫人开心,所以凑上来逗趣,“你以前明明夸我才是这世上最好看的儿媳妇。” “对啊,你是最好看的儿媳妇,心宝是最好看的女儿,不冲突呀。”洛夫人机智化解,一手一个,笑得合不拢嘴。 偏偏安心存心拆台,要让洛夫人把之前那茬忘得干干净净,“妈,欣姐是最漂亮的儿媳妇的话,那晚晚怎么办啊?晚晚知道了,肯定会伤心的。” 洛夫人,“……” 作为豪门千金从小锻炼出来的临场反应能力,让她很快找到了说辞,“欣欣是最漂亮的儿媳妇,晚晚当然就是那个最好看的儿媳妇啦。” 闻言,安心和姜欣都忍不住爆笑出声。 一人一个大拇指送给洛夫人。 真……端水大师! 洛夫人暗暗擦汗,啧,一想到自己以后还会有老二、老四两个儿媳妇…… 端水能力有待提升啊! …… 晚上,洛家婆媳加女儿三人,美美哒从家里出发。 这次没让家里的男人们送,让司机开车。 黑色加长款宾利上,打扮得精致美艳的三个女人坐在后座上。 “心心。”姜欣突然看向安心,喊她的名字。 安心愣了一下,“嗯?” “咳……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不要生气。”姜欣眼底闪烁着八卦。 安心直觉不好,提前在胸前比×,“如果觉得我会生气的话,明智的做法是不要问!” 然而姜欣可不会因为她比个×,就真的不问了。 反而好奇的凑上来,挽着她的胳膊,“我看今天的八卦……有狗仔拍到你跟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一起吃饭……那男人还是莫城故,你跟他……” 话还没说完,就被安心抢险打断,“谈判去了,而且自我感觉攀谈结果非常良好,说不定就能大获全胜。” “他用安业,跟你谈判?” “嗯,所以我让他用安业的命,换他的命,很划算吧?!”安心很少笑得咧出八颗大门牙。 姜欣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给她比了个大拇指,“损还是你损啊。” 安心就把这句话当夸奖了,照单收下。 “对了,妈,咱礼物带了吗?”姜欣突然想起来。 洛夫人愣了一下,“什么礼物?去参加酒会,带什么礼物?” 姜欣,“……” “妈,咱们今天去参加的是生日晚会!” “生日晚会?”洛夫人赶紧抓过自己的包包,拉开拉链拿出请柬来看了眼,见的确是生日晚会,登时目瞪口呆,“怎么办?我根本没有准备礼物啊!” 她当时收到请柬,就看见个会了,还以为是酒会,所以才把安心叫上。 结果现在仔细看,才发现居然是白家大小姐的生日晚会。 说起云城白家,是除了洛家外的云城第二富。 两家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些复杂。 即是竞争对手关系,又是一定程度上的合作伙伴。所以白家女儿生日,自然要邀请洛家人。 其实白家邀请洛家的目的,洛夫人心里多少有点数,左不过就是盯上了她还没结婚的两个儿子,想来一波商业联姻。 所以,她才没带家里的崽子们出来。 白家这个小姐,她反正是看不上。 养的眼高于顶就算了,还娇气自以为是。 洛家可不要这样的搅家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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