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大鲜卑山的气候更为寒冷。 他处的初夏,对于北部的山脉来说只是春天的开始。 就连东亭都到处是一片绿色,而这里却只有群山上的树木露出了崭新的嫩绿色。 旷野上依旧荒草连绵,仿佛还处于万物凋落的秋季。 这种嫩绿中夹着秋黄的景色,好似生机与凋亡掺杂在了一起,让人震撼且对生命有种莫名的感悟。 唯一让罗一觉得有些不尽人意的就是山间的气温。 自打顺着河谷踏上山地开始,气温始终是忽高忽低。 而且夜里的温度依旧低的可以让水囊里的水冻上一层薄薄的冰碴。 不过也正是这种忽高忽低的气温,让罗一偶然间见识到原来室韦人也并不是全靠渔猎为生。 他们在相对平缓的山坡上也进行耕种。 而为了能有好收成,比寻常地方的耕种又多了一道工序出来。 山里的气温低,如果不做什么措施,刚刚冒头的庄稼很容易受冻。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每当到了傍晚,室韦人都要用特意编制的薄草席将庄稼盖上,到了第二天的清晨再将草席全都翻开。 庄稼地可不比菜地,面积要大上许多,这样一道工序其实相当单调与辛苦。 做这个活计的人,更是随时在皮衣与单衣之间进行切换。 “你也有新奇的时候?” 给罗一披上大敞,罗满望向山坡上正在掀起草席的室韦人,感慨的继续道:“都是为了能活下去想出的笨办法。 这里还好些,地处大鲜卑山的中间,再往北走盖草席都不管用。 大室韦那边几年夏日更是越来越短,即便不是在山上也只能种些菜。 不管是麦子还栗米,不等长成就开始落雪。 再继续留在那边,除了学食生的泥离人或是狗部之人,就再没法活下去。” 罗一微微颔首。 气候的变化总会引起动荡。 气温地上一些或许对于大唐腹地来说影响并不算大,但对于生存极北的部族则是致命的打击。 气候相对暖和时,耕种的庄稼可以养更多的人。 一旦气候变冷,只能依靠渔猎生存,必然养不了那么多。 而人心都是肉长的,谁又能舍弃自己家人,眼睁睁的任其饿死。 况且人口就是实力,实力的大小又决定部族生存的地位。 趁着族人多的时候迁徙到生存容易之地才是最佳的选择。 即便是死在争抢上,也好过饿死。 或许后世时契丹人能够崛起,就与收服这些南下的部落,壮大了实力有关系。 而自此以后,从这些北地走出的民族接二连三的登场。 其中更是出了一个把西方杀怕了,被称作上帝之鞭的蒙古。 就是不知道他在辽东做出的种种举措,这些部族还有没有机会接连闪亮登场。 如果真能遏制住,晚些下去平叛也就真算不得什么大事。 “在想什么想的这么出神。”见罗一默不作声,罗满抬手晃了晃道。 歉然的对罗满笑了笑,罗一感慨道:“天地之力真是难违。 稍稍冷了些,如此广袤之地便留不得人。” “觉得可惜?”拿起装满酒水的水囊小口抿了一下,罗满嘿嘿一笑,“你的那个谋划不是皆大欢喜之事。” 罗一叹息一声,“可极北之地总归有回暖的那一天。” 感觉想的有些太长远,罗一摇摇头换了个话题道:“听您话里的意思,那个泥离人与狗部之人能在寒地活下去? 这两部都在哪里,即便是食生也得有东西让他们生吃才行。 他们都是靠什么熬过寒冬的。” “没想到你会对这个感兴趣。” 又抿了一口酒,罗满将酒囊塞好,擦了擦嘴角接着道:“其实这两部应该都是一族之人。 只不过因所处之地不同,给了两种叫法。 也可以说狗部是咱们唐人对那些人统称,而室韦人的叫法是泥离。 要说谁叫的更准备,其实相差不大。 叫狗部是因为这些人都靠狗来拉运东西。 而叫泥离人,顾名思义,长久离开泥土的人。 这个部族在短暂的夏日会从海岸迁徙到旷野的河岸旁狩猎。 而到了漫长的冬季,他们就会迁徙到冰封的海面上,凿开厚冰从中捕鱼而食。” 听了便宜老爹的讲述,罗一眨巴眨巴眼睛。 这不就是爱斯基摩人吗。 没想到这个种族从大唐的时候就开始以这种方式进行生存了。 “您对这个部族这样了解,可是曾经去过那里?” 罗满摇头道:“大室韦各部的地界儿已经够冷了,我还往北边跑做什么。 更何况离着泥离人的聚部之地至少有两千多里,走上一趟很容易回不来。” 想了想,罗满笑吟吟的继续道:“你若是想见见泥离人,这个得看运气。 他们只有需要草药的时候才会过来换一些。 但是他们用来拉运东西的狗,我那里倒是有几条。 其中有两条长得不但似狼一样神俊,性情还十分温驯。 我保证你看了绝对会喜欢的不得了。” 罗一呵呵了。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哈士奇与神俊能挂上钩的夸赞。 不过物以稀为贵,而且哈士奇这狗子总能蠢到给人带来意外的欢乐。 弄几条回去给孩子当个逗乐的玩伴儿也不错。 另外,狗子是次要的。 最主要的是便宜老爹没去过爱斯基摩人的地盘,部族里肯定有其他人去过。 东西伯利亚与阿拉斯加可是仅仅隔了一道狭窄的海峡。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拉拢一些人手充当探路先锋。 只要把手伸张了北美洲,就相当于把玉米搞到手了。 而且能到北美洲,那南美洲也就不远了,相当于土豆与地瓜到手了一半。 这比单靠着倭人走海路过去还要稳妥一些。 或许最多五年左右的时间,真能把这些给带回来。 “您说的狗,我肯定会要。”扭头看向罗满,罗一眼中闪动了几下兴奋的光芒道:“但是泥离人,我也要无论如何都见到,而且还是要说了算一些的。” 罗满一阵愕然,“泥离人有什么特别吗?为什么一定要见他们? 大室韦各部的地界儿不是高山就是坡地,到泥离人的地界儿一来一回要四千里。 加之现在部族又到了望建水以南,路程又要多出一千里。 走这一趟最快都需要三个月。 更何况人家能不能来都在两可之间。” 罗一脸色一正,“他们能在冬日生存就是最特别之处。 我要去极东之地寻找些东西,他们是最合适的探路人选。” 考虑到一路全是南部室韦人的地盘,难得能够安稳的走上一趟。 想要将地形地势都仔细看看,好整理出一幅简易地图来,就不能走得太快。 按照这个速度,到欠对山至少还得有半个月的时间。 罗一稍稍盘算了一下,缓声继续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您安排个人手加紧赶回部族,找些与泥离人打过交道的去请人。 只要肯去,要什么我都会给。” “要什么你都给?泥离人真有那么重要?” 砸吧砸吧嘴,罗满一挥大手,“至少亏欠你太多,用不着你来出赏赐。 这次不管你是何意,为父都会给你办的妥妥当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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