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淑玉的家人倒是见过陆北渊等人,朱海清父母却是第一次见。 陆北渊和苏南星都四十多岁了,看上去却像是三十出头。 而且气质也好,颜值也高。 一家人出街,回头率真的是百分百。 陆暖阳最终还是和陆鸿泽跟着来了。 陆北渊答应他,到时候可以不按照大部队的行程走,但大方向不能变。 也就是说,在朱海清家乡这边,他们可以分头玩,但不能出了这个地方,到时候离开,也是一家人一起走。 朱海清父母尽了地主之谊,请他们吃饭,带他们去了家乡的知名景点。 但陆北渊他们要玩好几天,朱海清父母都有工作,也不可能天天陪着。 最后就是陆暖阳和陆鸿泽两兄弟自己出去玩。 三个舍友外加三个男朋友一起。 陆北渊和苏南星倒是难得有了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 他们已经去过了世界很多地方,也见过了很多美景。 但最美丽的,往往不是风景,而是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那份心情。 在这里,每个人都收获良多。 兄弟,情侣,夫妻。 离开的时候,朱海清父母热情邀约他们下次再来。 和朱海清父母道别之后,他们就直奔冯淑玉的家乡。 那里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也有绵延千里的戈壁滩,壮观美丽。 冯淑玉家里有楼房,有普通民居,还有帐篷。 陆念惜等人也是现在才知道,冯淑玉家里,良田千亩,牛羊无数。 她真是想去学校论坛上,给那些之前说冯淑玉家里又穷又土的人说一说。 冯淑玉不要太有钱好吗? 不止有牛羊,还有马。 膘肥体壮,鬃毛油亮,都是上等的好马。 上次去首都,冯淑玉父母都见过陆北渊等人。 也接受了郑方瑞做自己女儿的男朋友。 来到这里,陆念惜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大口喝酒,什么是大块吃肉。 这里的人淳朴又热情,好客又大方,不止冯淑玉家里,冯淑玉的亲戚,邻居,知道来了贵客,都要来宴请他们。 苏南星说:“我在这里再住几天,都要长胖十斤了。” 陆北渊说:“那正好,我们不走了,多住一段时间。” 陆念惜也有这个苦恼,实在是这里的美食很多,又一天好几顿的吃。 她真的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小猪了。 但说实话,她也确实很喜欢这里。 七月份,正是水草丰美的季节,大草原一片绿油油,一望无际,躺在草地上,白天看蓝天白云,晚上看漫天繁星。 简直不要太惬意。 更爽的是,还可以骑马驰骋,随便跑。 最高兴的是陆暖阳,他甚至还相中了一匹小马,在和陆北渊商量着,怎么运回墨城去。 陆鸿泽之前做过身体检查,各项指标都正常了。 但即使这样,骑马快跑这样的剧烈运动,苏南星还是不敢让他做的。 哪怕陆鸿泽觉得没问题,但为了让苏南星放心,他也不可能去策马狂奔。 所以陆暖阳骑着马的大草原上驰骋的时候,他就在旁边,骑着一匹小马,慢悠悠晃来晃去。 看上去很是悠哉惬意。 在这里,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乐不思蜀了。 本来计划玩五天就走的,结果又增加到七天,十天。 最后还是要离开的。 只有郑方瑞留了下来。 他现在是准女婿,反正是暑假时间,家里爸妈也支持他,所以他可以肆无忌惮地玩。 不过郑方瑞也是第一次知道,冯淑玉家里的资产,原来这么多。 不说牛羊马匹,就说土地的出产,农作物和各种水果,每年的销售额和纯利润,都不是一个小数目。 郑方瑞父母本来也不是势利的人,但儿子找的女朋友,家里条件好,他们自然也高兴。 而且,这也不是一般的好。 就他们家那个条件,在首都找个门当户对的,可能都找不到有这么多净资产的。 毕竟现在很多有钱人,表面上看着光鲜亮丽的,可能内里早就亏空甚至腐烂了。 总之来这一趟,所有人都是收获满满。 肉眼可见的,陆暖阳的心情好多了。 前一段时间,这小子就和间歇性发疯似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emo了。 虽然不至于离家出走,但他的情绪变化,家里人还是看在眼里的。 难免会担心,怕他出什么问题。 问吧,又问不出什么来。 但这次出来玩,他再没有忧郁的时候,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回到墨城,第一件事,他就约了韩知南。 他给韩知南带了礼物。 可惜的是,韩警官到现在都没醒。 但韩家人自然不会放弃,特别是于海青,依旧每天和丈夫说话,给他按摩,不放弃任何一点希望。 陆暖阳和家人在外面玩了十几天,晒黑了,但整个人看上去更精神,更帅气。 他给韩知南带了礼物,不是一份,有南方的特产,还有冯淑玉家里的好吃的。 还有当地的玉石。 吃的韩知南可以收,但玉石这种东西,对她来说太贵重了。 “这个我不能要。”韩知南把小盒子推回去:“谢谢你。” “这是我姐姐给你挑的,”陆暖阳说:“你不收她会不开心的。” “惜惜姐姐给我的啊?”韩知南有点心动:“可是……太贵重了。” “不贵啊。”陆暖阳说:“这种东西,在那边到处都是,很便宜的。” “真的?”韩知南信了:“那我收下啦!谢谢你,我也会给惜惜姐姐发消息的。” “客气了,”陆暖阳问她:“自己预习的怎么样?” 她之前和陆暖阳计划好了,要在暑假把整个高二的课程都学完。 陆暖阳其实已经学完了,也计划着旅游回来,就和她一起学习。 韩知南点头:“我觉得还可以,有些实在不懂的,我都做了记号,等着问你呢。” “那我们快点开始。”陆暖阳说:“到时候我们考同一所大学!” “啊?”韩知南看他:“你也要考警察大学吗?” 陆暖阳一愣:“你要考警察大学?” 韩知南用力点头:“嗯,我想和爸爸一样,当个人民警察!” 陆暖阳看了看她的小身板,又看了看她纤细的手腕,忍不住有些担心:“你确定?我不是打击你,就你这样的,太弱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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