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情绪不能大悲大喜,大起大落,不然心脏承受不了。 苏南星立即握住他的手:“好,妈妈知道了,妈妈不生气,也不哭了。只要小泽好好的,妈妈就不生气……” 她说着眼泪就掉下来:“妈妈错了,妈妈不该打小泽,对不起……” 陆鸿泽摇着头,眼泪掉得更凶:“妈妈可以打小泽,但是妈妈不要生气,不要哭,小泽……小泽的心好疼……” 刁启明骨折这件事,最终以陆鸿泽在医院住了半个月,陆北渊赔了刁家一笔医药费画上了句号。 之后家里人再没有提起过这件事。 但肉眼可见的,陆暖阳的性子变得刚硬了一些。 在幼儿园,乃至后面上了小学,但凡有人敢找他的麻烦,都被他很快解决。 俩男孩子上小学那一年,于萍萍也被陆北渊安排进了小学,以体育老师的身份,当上了副班主任。 陆暖阳长大了,懂事了,知道护着哥哥,不像幼儿园的时候,只顾着自己玩。 他像是看见苏南星的眼泪,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陆念惜和谢衍之已经上四年级了。 小姑娘已经一米五出头,出落得亭亭玉立,高高束起的马尾在脑袋后面晃着,很有少女气息。 男孩子比女孩子发育得晚一些,但架不住谢衍之比陆念惜大了一岁多。 清俊帅气的男孩子已经接近一米七,比苏南星还要高。 有时候看着这俩孩子,苏南星都很是恍惚。 一眨眼,孩子比她还要高了。 四个孩子上的都是墨城最老的公立学校,但师资力量也是很好的。 虽说教学设施比不上近些年才兴起的私立学校,但校风校纪都是叫人信服的。 陆念惜和谢衍之今年上四年级,在这个学校已经上了三年学,上到校长,下到老师,人品师德都靠谱,陆北渊和苏南星都很满意。 而且这里比起私立学校,孩子们之间也少了很多攀比。 每天上学都是统一的校服,想攀比都没办法。 不过陆北渊爱女心切,学校校服都是他捐助的。 用最舒服的纯棉面料,一年四季,有好几套。 虽说不是特别时尚的学院风西装裙子,但也不丑就是了。 陆北渊可不想让女儿穿着短短的裙子,露着长长的大腿,平白叫那些小子们看了去。 平时在家里,陆念惜怎么打扮都行。 陆北渊甚至给她买了好多名牌包包和衣服首饰。 从小时候就开始买,现在家里单独有个库房,就是放陆念惜这些东西的。 小时候喜欢的,大了就看不上了。 这种东西,也不好送人。 再说,陆北渊也不让。 说都是他闺女的东西,要留着,以后当念想。 长大了回忆一番,也是很美好的。 倒是家里的俩小子,穿衣服没那么多讲究。 男孩子长得快,之前穿不了的旧衣服,也让苏南星拿去送人了。 说是旧衣服,其实都是有九成新的。 送给医院里的同事,他们都不嫌弃。 本来唐若晴还想着,自家臭小子可以穿得上谢衍之的衣服。 倒不是唐家买不起衣服,只是唐若晴觉得,男孩子得穷养。 结果,应伯言的衣服尺码,比谢衍之穿的还要大。 根本没有办法穿人家淘汰的。 没错,直到现在,应伯言还是个小胖子。 不过,别看他是个小胖子,也还没开始长个子,每次聚会,除了顾百川闺女,就数他最矮。 别看他矮,人生理想还挺高。 小家伙刚上幼儿园那一年,有天放学回家,突然和唐若晴说,长大以后要娶惜惜姐姐当老婆。 唐若晴正吃饭,听他说完还以为自己幻听了:“你说什么?老婆?你要娶老婆?” “对呀!”小胖子说话还不算很清晰:“娶老婆!娶惜惜姐姐!” 唐若晴还不敢确定:“哪个惜惜姐姐?” 应伯言有点嫌弃地看自己亲妈:“我只有一个惜惜姐姐啊?” 唐若晴一筷子打在他脑袋上:“你人丑,想得倒是挺美!” 应洛羽一看不乐意了:“你怎么能这么说孩子?” 唐若晴不以为意:“我说错了?都跟他说要减肥,还吃那么多。长那么胖,还想娶惜惜?谢衍之那样的,陆北渊都看不上,能看上你?” 小胖子瘪着嘴,不说话了。 应洛羽一看儿子受委屈,叹口气道:“小孩子喜欢就是随口说说,你怎么能打击他的积极性呢?” 唐若晴一想,也是,忙道:“儿子,你觉得惜惜好看吗?” 小家伙立即精神了:“好看!惜惜姐姐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女孩子!” “那最好看的女孩子,她老公是不是也是最帅气的?” 小家伙蔫了。 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帅气。 要是认同妈妈的说话,那惜惜姐姐的老公,就不可能是自己了。 唐若晴趁热打铁:“所以啊,你想要让惜惜姐姐喜欢你,你首先得帅起来!” 应伯言虚心求教:“那我怎么帅起来?” “你看你爸,帅吗?” 应伯言点头:“帅!我们好多同学都说我爸爸是大帅哥!” “那你妈呢?”唐若晴一撩头发:“好看吗?” 应伯言也老实交代:“他们都说妈妈是最漂亮的妈妈!” 小家伙可自豪了。 “你爹妈都这么好看,所以,你不可能丑。”唐若晴说:“但你太胖了,根本看不出脸上的五官长什么样,都让你的肥肉挤一起了。” 小家伙又皱了一张脸。 “所以你要减肥。”唐若晴激励他:“你瘦下来,会比你爸还帅气!到时候,说不定惜惜就喜欢你了?”biqubao.com 小家伙睁大眼睛:“真的?” 小家伙瘦下来会帅,这可能是真的。 但惜惜能不能喜欢他,那可不好说。 何况,小家伙比惜惜小。 在陆念惜眼里,他还是个小屁孩。 但唐若晴想让儿子减肥,只好给他画饼:“没错,你瘦下来,变成帅哥,惜惜肯定会喜欢你的!” 唐若晴以为儿子这下能坚定信心了。 但减肥这个事,太痛苦了。 大人都坚持不下来,何况孩子。 所以直到现在,小家伙也并没有瘦到唐若晴想要的地步。 不过,小帅哥的模样,已经初见雏形。 而且,这都好几年过去了,小家伙初心不改,还是喜欢陆念惜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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