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爽! 林川拉过一旁的毛巾擦了擦手,再度问道:“现在,你还不想说么?或者说,你想被我活活打死!?” 李正雄不吭声。 林川也不在意,不急不慢道,“如果你死在这里了,猜钱永福会记得你的好么?” “又或者,他还是会觉得你出卖他了,然后……像你以前做的那样,去杀了你全家泄愤!” 李正雄挣扎着抬起头,朝林川吐了一口血沫子,嗤笑道:“你以为钱少是你么?随随便便就觉得我会出卖他!” 林川一脸玩味,笑道:“可是,假如我想让他信呢!?” “你!~” 李正雄眼睛微缩。 心里的恐惧已经开始蔓延。 别看他自己表现的信心十足,口口声声说钱永福不会认为自己背叛他,可是李正雄自己跟了钱永福十几年了,对于自家主子,李正雄极为了解钱永福。 这位钱大少从来不是一个讲证据的人! 换而言之。 只要有那么一点风吹草动,那么钱大少便绝对不介意来一手‘宁可杀错一千,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 “哈哈哈!” “你慌了!” 林川讥讽道:“我还以为你这么残忍无度的人物,肯定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没有想到,你也会慌。” 李正雄咬牙不语。 “其实啊!” “你说不说根本不重要!” “因为啊,对于‘永生’我知道的比你还多,比你还详细!”林川起身,从一边的橱柜里面翻出一瓶酒,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后,惬意的坐在李正雄对面。 “呵呵。”李正雄冷笑。 “你以为我在诈你么?” 林川呡了一小口酒,随口报了几个名字:“林德恩,杰克许,还有一个叫什么来着,赵继海,其他的小虾米,我就懒得提了。” 听到这几个名字儿。 李正雄的脸色骤变,苍白到脸上的雪血都遮盖不住。 林德恩。 这是‘永生’组织名义上的老大! 但事实上,李正雄这些组织核心都知道,林德恩不过是钱永福推出来的头面人物,虽然在组织内也有些话语权,但是更多的是以钱永福这个幕后大老板的代理人身份做事儿。 主要代替钱永福,负责和提供器官组织的东南亚嘎腰子集团对接,同时负责对内管理团队。 至于杰克许这个人。 则是一个活跃于海外的掮客。 其作用便是帮助钱永福寻找买家,并以此建立关系网,为钱永福的海外扩展提供帮助。 事实上,杰克许这个人才是组织最重要的人物。 可麻烦就在这里。 李正雄曾经听钱永福提起过。 ‘永生’这个组织即便在钱永福身边也是绝密,哪怕是徐文胜也只知道钱永福手里有股神秘的力量,至于杰克许这个人,那更是绝密中的绝密。 哪怕在组织内部。 知道杰克许和组织关系的人也屈指可数。 那么问题来了。 林川从哪里知道的呢? 难道说…… “你想不想知道永生组织怎么来的?” 就在李正雄浮想联翩的时候,林川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考。 他抬起头,只见林川面带笑意,端着酒,像是一个说书人。 “什么情况!?” 李正雄楞了下,剧本是不是反了? “十五年前!” “钱家二代三兄弟,钱永福钱永禄钱永寿三兄弟争夺继承人之位,和现在所有人想象的不同,十五年前,钱永福是最不可能得到继承权的那一个!” “钱永禄的岳父是魔都大贾!” “钱永寿则押宝中了互联网,乃是资本新贵!” “可钱永福呢,文不成武不就,放在赵钱孙三家二代里面都是垫底的,当时谁都不看好。” “……” “可是,从那年冬天出去西非谈了一笔生意之后,钱永福便像是开窍了一般!” “凡是生意!” “就没有他钱永福谈不成的!” “五年之后!” “他拉平了和钱永禄钱永寿的差距!” “不到十年时间,他就已经成为了钱家的继承人,稳坐二代核心,钱家在海外的投资收益更是暴增,其实力也反超孙家成为三家第二,甚至有了觊觎第一,登顶岭南的胆气!” 林川顿了顿,端起酒一饮而尽,而后站起身来,俯视李正雄,高大的身影将李正雄完全笼罩,笑着问道:“你觉得他是天命之子么?” “是!” 李正雄梗着脖子。 “狗屁!” 林川一脸轻蔑。 也不管李正雄愤怒的脸色,继续道:“这一切啊,可就要从十五年前冬天那一场西非之旅开始说起了……” “那年西非大变。” “钱家刚在当地投资的矿场面临被新上台的武装团伙负责人收走的危险,因此需要一位钱家核心人物前去处理此事以尽可能减小钱家的损失” “可是……” “当时上位的武装团伙负责人博尔萨残暴嗜杀,在这种情况下,钱永福被他的两个兄弟联手逼迫当了这个西非之行的负责人。” “在压力之下!” “钱永福只得硬着头皮带着十来人的小团队前往西非,结果,不用想也知道,博尔萨人称暴君,哪里是那么好谈的!?” “可是……” “人这个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就在钱永福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博尔萨的亲信找到了他,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 “你知道这个条件是什么么?” “不知道!” 李正雄黑着脸瓮声瓮气的道。 “其实你已经大致猜到了,不是么?” 林川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而后又走到一旁的橱柜里给自己倒满酒,继续和李正雄说道。 “博尔萨有病!” “这个暴君早年的时候被人用子弹射爆了左肾,如今右肾又出现了问题,几乎每周都需要在密室里面秘密做透析。” “因此亲信希望钱永福能帮助博尔萨找到肾源。” “只要找到了。” “那么博尔萨不仅承认钱家之前的投资,甚至还会得到博尔萨私人的友谊,从而获取在西非更多的投资机会。”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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