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宸看着她吃。 她吃得香,他的心情就好。 “今天我过来得早了点儿,家里的厨师还没有做好早餐,我没有给你带你喜欢吃的早点。” “周末吧,我请你和儿子去我们家的酒店饮早茶。” 暖暖头都不抬,说道:“这个周末我没空。” “一般周四到周六,我特别的忙。” 她是给别人化妆的,大家也就是参加宴会的时候,才需要请她化个精致的妆容,让她们可以在宴会上大放光彩。 很多人家办宴会都要考虑到客人隔天需要休息,所以就会选择周末办宴会,周四五也可以。 所以,暖暖在这几天就会特别的忙。 不用给别人化妆时,她就去筹备她公司的事。 总之,她闲不下来。 “就吃清淡点可以了,不用吃那么丰富,我好不容易瘦下来,可不能再胖回去。” 顾宸说道:“你最近又瘦了,不能再瘦下去,要多吃点,长回一点肉,圆润一点才好看。” “你以前总是说女人过了二十五岁,太瘦的话,会显老,老得快。事实上,相同年纪的女人,一个胖的一个瘦的,瘦的那个是比胖的那个显老。” “咱们也不算很年轻了,早就过了青春期,圆润点,显年轻。” 暖暖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去夹菜吃,说道:“我儿子都那么大了,显老就显老呗。” 她是化妆师,她每天都会化妆出门,也很注重衣着打扮,气质这方面,她拿捏得很好的。 她跟那些太太们站在一起,并不输于她们。 “周末,你带儿子去看看我们的新房子吧,装修的事,你帮我看着,我没有时间去管了。” 顾宸笑着:“好,你不用操这个心,交给我吧,我给你调两个工程队过来,很快就能装修好,装修风格,你喜欢什么样的,跟我说一声就行。” “我喜欢的风格没变。” 顾宸了然地道:“好,那我知道了。” 怎么说都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又是曾经的恋人,暖暖的喜好,顾宸还是知道的。 “等到装修好了,我们再去挑选家具。” 暖暖已经吃完了粥,她放下碗筷,说道:“晴晴说了要送我全屋的家私,晓君送我全屋的家电。” “你真让她们送呀?” 暖暖看向他,反问着:“我朋友大方,要送给我,怎么,我不能收吗?” “我是不会跟晴晴和晓君她们客气的。” 她们是朋友。 她们需要她的时候,她也是无条件地帮她们。 所以,她们要送她家私家电,她就不拒绝。 拒绝了,还会惹两位少奶奶生气,怪她不将她们当成朋友呢。 顾宸说道:“咱们不缺钱,她们送家私家电,我都没有东西好送了。” 暖暖收拾自己的碗筷进厨房,“你已经出了房钱。” “你再叨叨叨的,我就跟晴晴借钱还给你,不用你出钱。” 顾宸立即闭嘴。 “等会儿,我送你回公司,你别自己开车了。” 暖暖淡淡地道:“你可以不管你自己的安危,但我儿子还要爸爸。” 儿子好不容易才有爸爸,她可不想儿子失去了爸爸。 顾宸眉开眼笑的,“好,那你等会儿送我回公司。” 他巴不得她送他回公司。 让大家知道他也是有人关心的,知道他为了暖暖做了那么多,是有回报的。 十几分钟后,两人出了屋,暖暖反锁了屋门,才跟着顾宸一起下楼。 刚走出了大楼,就有个男人抱着一束花迎面走过来。 那个男人脸上满是笑意,眼里也只有暖暖,没有留意顾宸。 顾宸见是个陌生人,本来也不想理的,就这样擦身而过。 谁知道刚擦身而过,顾宸就听到了那个陌生的男人对暖暖说的话。 “白小姐,我总算找到你了,我在这里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你下楼,原来你真的住在这里。” 暖暖:“……先生,你是?我们认识吗?” 她对这个男人感到陌生。 男人将手里的花束递到暖暖的面前,含笑看着暖暖,说道:“白小姐不认识我没事,我自我介绍,我姓钟,就住在紫苑阁对面的那栋房子里。” “我家楼下的商铺是卖烟酒的,那栋楼就是我的了。” “我天天都在街角转弯处看到白小姐,留意了一段时间,才知道白小姐是住在紫苑阁,这就好了,我们挨得真近。” “白小姐,我今年三十五岁,因为工作太忙,还没有结婚,有过女朋友,已经分手两年了,我很喜欢白小姐,就鼓起勇气,冒昧地来找白小姐了。” “白小姐,这束花送给你,今天,我们就认识一下。” 暖暖:“……” 顾宸:“……” 抢他老婆的! 暖暖是他的! 他和暖暖连儿子都有了。 这个姓钟的家伙,竟然还敢来追求暖暖。 而且好直白呀! “钟先生,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的花束,不过,我不能收,我们,还不熟。” 暖暖婉拒了钟先生的那束花。 她不嫁顾宸,也不考虑嫁给别人,也认为没有人敢娶她。 顾宸天天缠着她,哪个不怕死的男人敢和顾大总裁抢女人? 钟先生可能没有打听清楚,不知道她和顾宸的事,也不知道顾宸是什么身份。 大胆地跟她搭讪,想跟她发展一下。 她没有那个想法。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钟先生死心,免得老是纠缠她。 “白小姐,没事的,我们今天认识了,慢慢就熟了,我们两家住得又近。” 钟先生看暖暖的眼神满是欣赏之色。 “钟先生,你了解过我吗?” “我就是不了解白小姐,才需要认识一下,然后相处相处,这样才能彼此了解对方。哦,我知道白小姐有个儿子,没事,我可以接受离婚带孩子的女人。”biqubao.com “白小姐,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白暖暖长得很像他的初恋。 他的初恋出车祸去世了好几年。 他虽说在初恋之后又谈了两个女朋友,但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忘不了初恋。 跟最后一任女友分手后,他就没有再恋爱。 因为她们都不是他的初恋。 他本想着就这样单下去的,却看到了暖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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