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后,欧阳卫先去窗前看看外面的天色,看到有阳光,立即用手机拍下外面阳光明媚的样子,再发到朋友圈去,配文:我终于见到阳光了。 懂的人秒懂他的意思。 不懂的人,在猜测欧阳总怎么了?只要天不下雨,欧阳总哪天见不到阳光? 正在看情书的沐长风,倒是还没有看到欧阳卫发的朋友圈。 一封情书,又没有写几十万字的内容,他看上两分钟就看完了,但他舍不得收起情书呀,那是反反复复地看。 雨晴都忍不住说他:“你还要看多久,笑多久?有那么好笑吗,早知道你笑成这般,我就不给你写了。” 她将那台新手机推到他面前,“送给你的新手机,你都不看两眼,那束花被你放在一旁晾着了。” 让他爱不释手的竟然是那张纸。 上面有她写的一些心理话,可以称之为她写给他的情书。 甜言蜜语没有多少,不过都是婚后的点点滴滴,看似平平凡凡,却藏着夫妻俩的深情。 沐长风笑道:“这不是好笑,我是开心,太开心了,老婆,你这封情书我要保管好,以后老了还能拿出来看看,回忆一下咱们的恩爱。” “又不是没有给你写过情书。” 雨晴好笑地道:“你不忙了,你先工作吧,我在这里看看书就行。” “马上就到点下班了,不干了,我们去吃饭。” 沐长风现在哪里还有心思工作呀。 雨晴看看时间,还真的到了下班时间。 也是,慕思彤煲好了汤后,就给沐子恒送去,虽说慕思彤出门时还没有到中午,到现在却过去了一段时间啦。 “我在思彤家里喝了一碗汤,她煲给老四喝的,老四有口福。” 沐长风宠溺地道:“你也有口福人,我想吃什么,我都给你做。” “不用了,你工作更重要,家里有厨师,花了钱请他们回来做饭的,你别老抢了人家的工作,他们都担心失去工作了。” “偶尔下下厨就行。” 雨晴现在大着肚子,她就不想下厨做饭了。 只要她想换换口味,沐长风都会亲自下厨,他说家里的厨师做的菜,她天天吃,吃腻了,换一个人做饭,才是真的换口味。 “铃铃铃……” 沐长风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看了来电显示,是公司里的一位副总裁。 沐长风接听了电话。 不知道那位副总裁在电话里说了什么,沐长风很快便挂了电话,然后点开了朋友圈,还真的看到了好友欧阳卫发的那条说说。 “晴晴。” 沐长风笑着朝爱妻招手,“你过来看看,欧阳发朋友圈了。” 雨晴边凑近他的身边边说道:“欧阳总发朋友圈有什么奇怪的?” 当她看了欧阳卫那条说说后,她问沐长风:“老公,欧阳总的意思是,他和家宜的关系可以公开了吗?家宜总算想开了。” 沐长风说道:“看他发的这条说说,就是暗示他和家宜的关系可以公开了,他总是抱怨家宜让他当地下情夫,说他见不得光。” “也好,公开了也好,纸包不住火的,早晚都会被人发现,还不如主动公开呢。他们俩,一个未婚,一个未嫁,都是单身,在一起,也碍不了谁的事,光明正大的。” 沐长风还是替好友感到过委屈的,只是家宜那时候不想公开,好友也接受了,他这个旁观者能劝的都劝了,汪家宜还是坚持隐瞒,他也不好说什么的。 现在汪家宜自己想清楚了,愿意公开关系就更好。 欧阳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很快,沐长风的手机收到了欧阳卫发来的信息。 “长风,家宜答应我,要公开我和她的关系了。” 欧阳卫发的是语音信息,听得出来,他很开心,话说带着笑意。 心情愉悦得很。 沐长风回复他两个字:恭喜。 欧阳卫回复了一个笑哈哈的表情。 到了下班时间。 大家陆陆续续地走出公司。 沐长风一手抱着花束和提着装有新手机的袋子,一手牵着许雨晴的手,觉得他拥有了全世界。 为了炫耀他收到老婆送的花束,沐长风特意带着老婆去和员工挤员工电梯。 “沐总,总裁夫人。” 电梯门一开,众人看到小夫妻俩,个个都微笑问好。 沐长风回以点头微笑,他拉着雨晴进了电梯。 “沐总这束花好漂亮。” 在大沐集团工作的人,哪有不知道沐总是个宠妻狂魔。 在电梯门打开,看到要进来的人是沐总夫妻时,他们哪有不明白的。 沐总是想向大家炫耀一下总裁夫人送给他的花束,还有新手机,听说还有情书呢。 是前台文员说的,说总裁夫人在一楼的贵宾室里写的情书,现写的。 都是老夫老妻了,感情还那么好。 夫人还会给沐总写情书。 沐长风俊脸上染上了笑意,他低头看看花束,又看着身边的爱妻,说道:“是晴晴送给我的,我也觉得这束花好漂亮,又大束,我老婆对我太好了。” “那是,夫人对沐总真的很好,沐总对夫人也很好呀,我们最羡慕沐总和夫人的感情了。” “是呀,我们是羡慕嫉妒恨。” 众人顺着沐长风的意思,连连夸赞着。 普普通通的一束花,都要被别人夸成了金花。 雨晴恨不得寻个地洞钻进去。 这个爱炫耀的男人! “夫人还给总裁送了新手机呀,是新款呢。” 沐长风笑着:“我的手机摔了一下,晴晴就给我送新手机了。” 大家见沐长风笑个不停,不复以往的严肃,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还有人打趣地问:“听说夫人还给总裁写情书了。” “嗯,是写了一封情书。” 沐长风笑得内敛了点,“我经常给晴晴写情书的,晴晴给我的回信。” 雨晴:“……” 她可以装着不认识这个男人吗? 没见过那么爱炫耀的。 他还是高高在上的大总裁吗? 沐长风嘿嘿地笑:现在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大总裁,他就是一个秀恩爱的男人,虐死单身狗。 公司里单身狗太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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