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多了,耳朵起茧了嘛,总要等茧消了,再继续磨的。” “行了,妈也不担心你了,你都三十岁的人了,不是三岁小孩子,我也操不了那么多的心。” “妈,我还不足二十八岁好不好,未到三十岁呢。” “四舍五入,你就是三十岁了。” 林晓君:“……” 按母亲这样算法,她很快就成了老人。 林母结束了与女儿的通话,然后很开心地走到院子里对丈夫说道:“老林,晓君说了周一就和长泽去民政局登记领证,咱们悬着的这颗石头可以放下来了。” 林父应着她:“就你爱操这个心,我从来不担心长泽会变心。” “那么优秀的准女婿,肯定要牢牢抓紧才能放心的,他们一天不领证,我一天不放心。” “不变心的,永远不会变心,会变心的,结婚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都会离婚。一纸结婚证不能保证婚姻的长久。当然了,没有结婚证是不行的。” 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了,只能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对晓君来说就没什么保障了。 林母:“……算了,不和你说,我开心就好。” 她扭身回屋里看电视去。 而林晓君在母亲结束通话后,起身走到窗前,往窗外看去。 她租住在高层,就是贪图在高处看得远。 不过这里都是高楼大厦,她并不是住在最顶层,就算推开窗往外看,看到的依旧是楼房。 沐长泽端着一杯咖啡走出来,他将那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放在了茶几上,然后走到晓君的背后,自背后搂住了她的腰肢,温声问着她:“怎么站在这里发呆?” “妈都和你说了什么?” 他以为是丈母娘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是教导我婚后要做个好儿媳妇,好老婆,提醒我以后做任何事,都要替你考虑一下,免得影响了你们沐家的名声。” 她妈那一辈人受到的思想不一样。 母亲会这样叮嘱她,林晓君一点也不觉得反常。 虽说教导了她要做个好儿媳妇,好妻子,却也给了她依靠,娘家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若是在婆家受到欺负,她的娘家人不会坐视不管。 “你改口倒是改得快,结婚证还没有领到呢,妈倒叫上了。” 沐长泽笑了笑,说道:“第一次叫的时候,还有点不好意思的,叫多两次就自然多了,周一领证,现在就叫上了,当是练习练习,以后叫丈母娘能叫得甜一点,哄得丈母娘开心一点。” “你都不需要哄,我妈看到你就眼睛眯成一条缝了,看到我这个亲生女儿都没有那么高兴。” 沐长泽在她的腮边亲了亲,“一样的,我爸妈看到你,眼里也没有我这个儿子。” “晓君。” 沐长泽将怀里的人儿扳转过来,两人面对面的。 “晓君,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想太多,只要你开心就行,妈说的那些话,你听听就好,不必严格要求自己,我不会要求你在家里当个守规矩的少奶奶的。” 沐长泽说得认真,“我妈和她的妯娌们,哪个年轻时没有事业?她们现在都还有着属于她们的事业,只是不再需要事事亲力亲为了而已。” “你是个有分寸的人,我很放心你,所以,不用给自己太大压力。你妈是觉得我沐家是豪门,听信别人说豪门规矩多如牛毛,深似海的话,才会那样叮嘱你的。” “我承认有很多像我们沐家这样的家庭,的确是有很多的规矩,约束着嫁进来的儿媳妇,不准儿媳妇外出工作,抛头露面什么的,这些在我们沐家是不存在的。” “你看我大嫂,嫁给我大哥后,依旧打理着她的果园,还带着我大哥爬树上摘果呢,奶奶和我大伯娘说什么了?她们什么都没有说,甚至带头跑到大嫂的果园里养鸡鸭,她们都是最接地气的豪门贵妇。” 林晓君想想也是,逐笑道:“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被我妈一说,我还真有点压力呢。” “也是,晴晴现在依旧不受约束,她要不是怀着身孕,依旧在打理她的果园的。” 好友和沐长风领证后的生活,林晓君是看在眼里的。 雨晴上面的两重婆婆都很开明,既高贵,仪态万千,又接地气,能像普通的农村女人那样,什么农活都能学着干。 她的准公婆,也是开明的人。 “别想那么多了,我是希望你能永远快乐的,若是嫁给我,让你提心吊胆地过日子,生怕行差踏错,那样我们还不如就一直恋爱着呢,我不想让婚姻变成我们爱情的坟墓。” 林晓君看着他,心里暖洋洋的,也甜丝丝的。 沐长泽不会说甜言蜜语,但他说的话,却比甜言蜜语甜,甜入了她的心头。 让她忍不住拉低他的头,她主动地送上香唇。 与他一番唇舌纠缠后,林晓君依偎在他的怀里,她的视线还看着窗外,拥着她的男人,视线则是胶在她的身上。 以后,他们一起看日出日落。 愉快的周末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周一。 三朝回门后的雨晴,在新婚丈夫的陪同下,自驾游。 两家长辈挺担心的,考虑到两人刚办完婚礼,雨晴因为有孕在身,不能出远门度蜜月,沐长风又一再保证会照顾好爱妻,两家长辈才让他们出门。 好在就是在广城自驾游,不会跑远。 沐长风在广城房产又多,广城风景美的地方,他几乎都有房子在那里,夫妻俩玩累了,可以直接回到沐长风名下的房子休息。 雨晴是觉得自己的肚子会越来越大,到了孕晚期,她估计连走路都费劲,趁现在还没有影响到行动,出去走走,散散心。 从抄袭事件后,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出去散心了。 那时候,关心她的人,都劝她出去散心,去外地玩,那样就没有人认出她,没有人骂她抄袭狗。 她没有出去。 父母家人以及林晓君是不想她在情绪最低落时出门的,怕她想不开,会趁大家不注意做出偏激的事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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