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 林晓君的手机响了起来。 沐长泽长手一伸,从茶几上帮她拿起了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母上大人”,笑道:“是你妈妈打来的。” 林晓君边接过手机边说道:“肯定是问我们俩什么时候去领结婚证的。” 从她答应了沐长泽的求婚后,老妈就经常催她去领结婚证。 生怕沐长泽这个优秀的女婿会被别人抢走似的。 主要是她和雨晴同年,多年老同学了,雨晴已经怀孕,又办了婚礼,她妈就着急了,也盼着她能快点结婚。 林母还说女儿和雨晴有缘分,上学是同学,十几年的老友,嫁人,又嫁入同一家门,好友成妯娌,在豪门大宅里也能相互有个依靠。 林晓君也觉得很有缘。 做梦都没想过有一天能和好友成为妯娌。 沐长泽温声说道:“等会儿你就和妈说,我们周一去领结婚证。” 现在也上班,因为国庆假调休。 只是大家都累了,想休息两天,调整好状态,以最好的精神面貌走进民政局领结婚证。 林晓君接听了母亲的来电。 “妈。” “你在晴晴家里还是在你租房里?” 林母昨天也应邀参加了雨晴的婚礼,喝完喜酒后,她夫妻俩是直接回家,她走时,女儿还在沐家山庄。 林晓君是伴娘之一,林母也不催女儿回家,以为女儿会在沐家山庄留宿。 毕竟以后沐家山庄也是晓君的婆家了。 “在租房里。怎么啦,妈有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打电话问问你而已,想跟你聊聊。雨晴的婚礼轰动全城,咱们家的那些亲戚朋友是知道你和长泽的事,问起我,你们俩什么时候请喝喜酒。” 林家的亲戚都等着林晓君出嫁,他们以亲戚的身份,能出入沐家山庄,参观一下沐家山庄。 就是不知道沐长泽以后结婚,婚宴是在广城大酒店还是在沐家山庄。 不管怎么样,有个亲戚是沐家的少奶奶,他们也与有荣焉,故而特别的关心林晓君结婚的事。 林晓君工作忙,也不喜欢亲戚的手伸得太长,管到她的头上来,曾经有三姑六婆劝过林晓君早点嫁人的,被林晓君怼过一顿后,至今都不敢找林晓君说话。 亲戚们便只能在林母面前唠叨唠叨,说什么沐长泽是沐家的三少爷,属于沐家三房的长子,要是林晓君不早点嫁给他,谁知道会不会节外生枝?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外面不知道多少女孩子想嫁入沐家的呢。 听亲戚们唠叨得多了,林母也跟着着急,只是她也不好催得太厉害。 雨晴的婚礼刚过,正好给林母一个开口问一问的借口。 “妈,你回复他们,等他们收到请柬的时候,就可以喝喜酒了,放心,我以后嫁人,只要与咱们家有亲戚关系的,都请他们喝喜酒的,让他们早点准备好礼金就行。” 林母听女儿这样说,以为女儿还不想领证,便语气心长地劝着:“晓君,你都答应了长泽的求婚,你们俩又是多年的上司下属关系,彼此都了解对方,不同于雨晴的沐少。” “早点把正事办了吧,免得夜长梦多,妈可是很欣赏长泽这位女婿的,可不能让别人抢了去哈。” “妈,你放心吧,没有人能抢走你的女婿。” 林晓君偏头看着身边的男人,沐长泽这张脸是很俊,不输于沐长风的,但他性格冷漠,是沐家这一代最冷冽的人,见了谁都是冷冰冰的样子。 再加上他以前对待那些想爬他床的秘书手段,传出去后,让那些暗恋他的女孩子都不敢动。 久而久之,沐长泽成了广城有名的冰山总裁。 有人开玩笑说,看到沐长泽这张冰脸,大夏天都不用开空调,也能透心凉。 也有人说用十床棉被去捂沐长泽,也无法融化他。 林晓君反正不担心沐长泽被人抢走。 沐长泽又是感情专一的人,一旦动情便一生一世。 “雨晴现在多幸福呀,你们俩是十几年的老友了,看到她那样幸福,你不心动?” “心动呀。” “我也羡慕晴晴的。” 林晓君把果盘里的最后两块水果叉进了嘴里。 林母问她:“你又在吃什么?说着话,嘴巴也不停,比猪八戒还像猪八戒了,怀疑你上辈子是饿死的,这辈子才那么爱吃。” 对于吃货女儿,林母是无奈得很,怎么念叨,都改不了。 “妈,我可比猪八戒好看多了。水果都是你准女婿切好摆放在果盘里,他又不吃,我要是不吃完,岂不是浪费了他的心意?” “再说了,谁的嘴巴生来不是为了吃的?人生短短几十年,肯定要好好地品尝人间美食,那样就算将来归了西也没有遗撼了,好歹我尝尽了人间美食呀。” 林母:“……说正事,懒得听你的长篇大论,也就长泽不嫌弃你,换成别人,不知道多嫌弃呢,还怕养不起你,那么能吃。” 在家里,如果没有零食解馋,林晓君会拿着勺子去挖一勺子的白糖来吃,或者拿冰糖吃。 如果连这些糖都没有得吃,她甚至去抓一把生米,就那样一粒一粒地吃着,像吃瓜子一样。 反正,那张嘴就是停不下来,总是要找吃的。 林母也知道女儿在公司上班时,也会经常偷吃零食的,也就是沐长泽这么好,能包容她上班时间经常吃零食了。 幸好,晓君也会坚持锻炼身体,保持着曼妙的身材,否则以她的能吃程度来看,她能吃成个两三百斤重的大肥婆。 “长泽,我妈说我这么能吃,没人养得起我,你养得起我吗?” 林晓君故意逗着身边的男人。 沐长泽低沉地道:“别人我不知道,别人也没有这个机会,我绝对能养得起你。阿姨,你放心,晓君嫁给我,我绝对不会让她饿肚子的。”biqubao.com 林母在电话那边笑道:“长泽,我就是跟晓君打个比喻的,这丫头还当真了。你和晓君回来吃饭吗?我下厨烧几道你们爱吃的菜。” “妈,我们先不回去,下周末再回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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