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慕思彤关心地问道:“你老哥们是什么病?平时看他身体挺好的呀。” “他前几年患了癌症的,控制了几年,现在癌细胞已经全身转移了……人呀,活着,不求大富大贵,健健康康就好。” 慕爷爷感慨地道。 “可不是嘛,健康最重要。癌症的话,就算有钱治病,大部分也就是多活几年而已,爷爷的老哥们也有八十出头了吧?” 她爷爷就八十出头了。 他们一家人都很关心爷爷的健康,定期带爷爷去医院检查的。 虽然爷爷常说他活到现在八十出头了,也不怕死了,那是嘴上说说的,爷爷若是身体不舒服,他会很紧张,很害怕的。 经常说还没有看到她嫁人生子,放心不下,要看到她嫁人生子了,生活很幸福了,爷爷就放心了。 人终究有一死,慕思彤还是希望爷爷能够长命百岁。 “八十三岁了,比我大一岁。” 慕爷爷今年八十二岁。 “爷爷,你也想开点,你老哥们八十多岁了,得的又是绝症,癌痛很痛苦的,他这样,反而是一种解脱。” 由于她追求的男人是医生,她听他说过,如果病人是癌症晚期,那就不要花钱去治了,让病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看看就去那里看看,有什么心愿就赶紧去实现。 说癌症晚期就算花很多钱去治,也只是多活一点时间而已,病人痛苦,家属也痛苦,特别是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治病的钱往往是东借西借来的。 往往到最后就是人财两空。 她记得他当时回了他一句,说他是学医的,在医院上班,见惯了生死,才能说出那么洒脱的话来。 有多少人真能做到在家人生病时不治的? 都是想着能让家人多活一天是一天的,对于儿女来说,父母还在一天,他们都是有父母的人,对于做父母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儿女就是父母的命呀。 只要有点办法,哪怕是倾家荡产,他们都不会放弃的。 “爷爷知道,爷爷就是忍不住感叹一下,爷爷同辈的好友们,一个个离爷爷而去……不说这个沉重的话题了,爷爷这个年纪的人,活一天是一天,活一天就赚到一天。” “爷爷,我陪你下棋,你别想那些难过的事了。” 慕思彤要陪爷爷下棋。 慕爷爷笑道:“来来来,咱爷孙俩下盘棋,你都多久没有下棋了,怕是棋艺退步了吧。” “打败爷爷的本事,我还是有的,我小时候可是参加过棋艺大赛,得过奖的人。” 慕思彤自信满满的。 被爷爷劝过后,又听了爷爷的一番感慨,慕思彤决定了,她还要继续追求沐子恒。 一来,她想在沐子恒单身的情况下,她无法对他死心。 因为她是真的很喜欢他。 爷爷也说了她不是遇到困难就退缩的性子。 被吓一跳,吓过了,就好。 如果因为这样就放弃他,以后她肯定会悔得肠子变青。 二来沐子恒是医生,医术还挺好的,她想她要是嫁个医生,家里人身体出问题了,沐子恒能第一时间发现。 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存活率能大大提升的。 想通的慕思彤,低落的心情恢复过来,陪着爷爷下棋,还真赢了爷爷。 老人家笑嘻嘻地夸赞她:“不愧是得过奖的,这么久不下棋,还能下赢爷爷。” 也知道孙女心里有了决定的。 如果孙女还在那件事上纠结走不出来,下棋就会心不在焉,常走错棋。 现在能下赢他,就是她想清楚,不再纠结。 “那是自然的。” 慕思彤颇为嘚瑟。 慕爷爷哈哈地笑。 爷孙俩没有再下棋,慕思彤便扶着爷爷在院子里散步。 与此同时的大沐集团。 正在忙着的汪家宜,忽然收到了欧阳卫发给她的信息。 欧阳卫在信息里说道:“家宜,下班后别走,我今晚要应酬,需要有个人伴我去,你陪我去吧。” 汪家宜看完了信息后,本能地回复欧阳卫:“欧阳总,你不是有秘书吗?” 怎么叫她陪着去应酬? 她虽说在大沐集团工作了一段时间,懂得还不多的,有时候上司刁难一下她,她还要手慌脚乱,晚上再加班到深夜呢。 欧阳卫是大沐集团的总特助,他应酬谈生意,都是谈的大生意,她不懂的,陪着欧阳卫应酬,非但帮不到忙,一不小心还会拖后腿。 万一出了问题怪到她头上来,她那点工资可不够扣。 欧阳卫再次发信息过来,还没有下班,他不发语音信息,知道汪家宜并不想让人知道他们是熟人。 “我的秘书刚才接到家里的电话,他妈妈生病住院了,他得赶去医院照顾母亲。” “就这样说定了,你在你的位置上等我,我去找你。” 汪家宜:“……” 欧阳二哥有点强制性的要她陪着他去应酬。 转念一想,自己陪着欧阳卫去应酬,也能学到很多,汪家宜便回复了欧阳卫:“好吧,我陪你去应酬,不过欧阳总不要来找我,咱们老地方见。” 欧阳二哥的爱慕者挺多的。 让人看到欧阳二哥来找她,她都不用混了。 她现在工作得蛮起劲的,跟同事们也处得越来越好了,可不能因为欧阳二哥让她成为年轻女同事们攻击的对象。 汪大小姐在大沐集团隐瞒身份,还没有积累到多少工作经验,倒是明白了人心险恶。 不再像以前那样单纯,以为所有人都是好的。 欧阳卫收到了她同意的回复,嘴角泛起笑意,手指轻快地写着字,回复她:“好吧,老地方见。” 每次他带着她去长风家里聚餐的时候,汪家宜都是在离公司很远,确定周围没有同事了,才会迅速地上他的车。 感觉像做贼似的。 “我又不是见不得光,每次都要偷偷摸摸。” 欧阳卫发完了信息,边嘀咕着边将手机放在桌面上。 身子往后靠在椅背上,又伸了伸懒腰,忙了一整天,累了。 这种日子还要持续好一段时间,因为他的上司兼好友马上就要举行婚礼,准备休婚假。 “我上辈子肯定是欠长风的。” 欧阳卫又嘀咕了一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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