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太太边开着车边对老太太说道:“妈,你觉得思彤怎么样?我反正很喜欢她。” “老四对思彤其实是有点心动的,他不承认而已,以为他的心软是医生对病人的心软,怎么可能,他就是喜欢了思彤,要不是不承认,要不是没有发觉。” 四太太笑道:“思彤的性格太合我心意了,她家世也不错,与咱们家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她这样的脾性,也不会轻易与妯娌们闹矛盾。” 沐家是大家庭。 全都住在山庄里,虽说每家都有独立的院子,还是共一个山庄大门出入的,都住在一起,容易闹矛盾。 所以沐家男人娶妻,最看重人品,要是娶了个喜欢勾心斗角,斤斤计较,爱说是非的女人回家,容易将山庄闹得鸡犬不宁,还会破坏兄弟们的感情。 多少兄弟在未婚之前,手足情深,婚后却很容易闹翻。 沐家长辈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沐家山庄。 往上数几代,都是家和万事兴的。 不能在沐长风这一代坏了家风。 别看长辈们心急着小辈的婚事,他们真有喜欢的女孩子了,长辈们都会先去看过,也会去调查一下女方的家庭情况。 有没有钱倒是其次的,人品一定要好。 沐长风和雨晴属于闪婚,长辈们没有提前知道,不过他们相信沐长风的眼光。 许父许母人品倒是不差,就是在疼女儿方面有点儿无底线,许雨芸还是董家的儿媳妇时,许家为了让许雨芸在婆家过得好,由着许雨芸帮衬着婆家,每次许雨芸回娘家,做父母的都会给她大包小包的回去。biqubao.com 女儿成了婆家的提款机,也有他们做父母的纵容,等于是他们帮着女儿养大了董家的心。 许雨芸与董家鸣闹翻后,许父许母也自责过,觉得是他们帮着女儿养大了董家的心。 不过许雨晴与姐姐不一样,她比姐姐活得通透。 所以沐家长辈在见过许雨晴后,很快就接受了她,认可了她。 老太太笑道:“那是你的儿媳妇,你当婆婆的喜欢就行,我是当太婆婆的,意见没那么重要。” “思彤这个孩子我也喜欢,她爷爷我也认识,慕总人品不错的,虽说最后经商失败,当初收购慕思集团,还是我跟老大提的,慕总就算是投资失败,慕思集团都还有价值。” “你说得也对,思彤这样的性格,以后跟妯娌们都能合得来,她不会小家子气,真心待人。” 四太太笑,“看到子恒拿她没办法的样子,我就想笑,也就是思彤这样的人才能拿下子恒。” “哈哈,她追夫是够厚脸皮的,不过追求自己真爱的时候,脸皮薄是追不到的,被拒绝一次就不好意思再行动,哪能有结果?” “咱们子恒未婚,她未嫁,大家都没有男女朋友,她这样追求子恒,光明正大的,谁也说不了她什么。不过,思彤并不知道子恒的身份。” 老太太嗯着,“我看出来了,子恒没有说,思彤估计以为咱们家就是小康家庭吧。” “走了长风和雨晴的路。” “那又怎么样,只要他们俩能成就行,子恒也不是故意骗她,他在医院上班,一向低调,没有告诉别人他是咱们家的老四。” 他们家的孩子在外面都是比较低调的。 大家熟识的面孔,也就是前面三个,因为前面三个都在负责着家族的生意。 底下那些,还有老五和老八,大家是熟知的,其他人,很多人都不认识。 “你不用担心这个,雨晴都不怕咱们沐家呢,更不要说思彤了。” 慕思彤好歹是慕总的孙女儿。 慕思集团虽说在十几年前被大沐集团收购了,但是慕总拿到的钱也不少的,就算分给了三个儿子,慕思彤家里也能分个个把亿。 有那样的家底,养出来的孩子,自信满满的,不会因为沐子恒是沐家的四少爷就退缩。 四太太嗯着:“希望思彤不会退缩吧,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与我合拍的又适合子恒的女孩子,我是开始将思彤当成儿媳妇看待的了。” “没事的。” 老太太安慰着儿媳妇。 婆媳俩说的话,慕思彤自然不知道,她现在正死皮赖脸地要跟着沐子恒走。 来广城酒店时,两个人是坐着四太太的车过来。 现在四太太开着车走了,两个人只能打车离开。 沐子恒不想让慕思彤跟着他上同一辆车,可是慕思彤甩不掉呀,她简直就是一块牛皮糖,黏得特别的紧。 “慕思彤,你能给我喘口气不?人家上吊都还能喘几口气呢。” 沐子恒无奈地对说慕思彤说道,“我很久没有回家了,难得休假半天,我就想回家休息休息,你还要缠着我不放。” “阿姨让我带你到处逛逛的,我受阿姨所托,要带你到处逛逛,散散心。你想回家也可以,我送你回家。” 慕思彤拿着鸡毛当令箭。 沐子恒黑眸锁着她的俏丽的五官。 这丫头长得特别漂亮,不缠着他的时候,他觉得她气质极佳,举手投足间散发着一股贵气,又自信满满的,都说自信的女人最漂亮。 她走在人群中,总是能让人一眼就认出她来。 她是挺出色的。 “你真要送我回家?” 沐子恒问着她。 慕思彤大乐,说道:“当然,你说,你家住在哪里,我拦辆计程车,送你回家。” 正好,可以知道他家住在哪里,然后在他家旁边买房子,以后跟他做邻居。 更方便追求他。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她现在离他还是有点远的。 幸好他对医院里的那些年轻护士没有意思,否则,她一点希望都没有。 “我家不在市区,从市区回去,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住在郊区还是乡下?无防,不管你住在哪里,我都送你回去,车费,我出得起!” 就他母亲和奶奶那么好的人,哪怕他家是农村的,她也不嫌弃。 婚后,他们俩努力赚钱,在市里买大平层,接上他父母和奶奶过来住,一家子热热闹闹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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