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雨薇听到了关键词——男朋友。 前几天还恨不得把对方弄死,转头就成了别人的男朋友。 果然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不对,这和她没关系了。 没!关!系!了! ——才怪! 叶落花见她终于变了脸色,终于高兴了,笑的一脸娇憨,“泫章,陪我去吧?” 孔泫章竟真的答应了,“嗯。” 叶落花笑的更灿烂了。 白圩一点都不想和零号一起待着!他刚想开口说话,就对上了井雨薇的眼神。 那眼神又凶又直白,大有你要是拒绝我们就分手的意思。 白圩只好硬着头皮的跟在身旁,努力的想表现出完美未婚夫的形象,只可惜,他一个盗版,站在正版的旁边,实在太遭罪了。 相形见绌,不过如此。 一行人直接去了店里,过于高端奢华的装修让毓秀都有些束手束脚,她看了一眼身旁的井雨薇,那淡定熟悉的状态,和她完全不同,一看就是经常来的! 这气派,要说不是个千金大小姐都没人信! 女人,不论什么女人,大多没办法拒绝漂亮的小裙子。 尤其是为了招待好这个贵客,还特意调了所有的高货新款过来,这一眼过去,女人都会心动。 叶落花喜欢汉服,但是不影响她也喜欢这些高定的裙子,只是看了一眼标价后,她有些犹豫了,看向了身旁的男人,渴望着他会主动说‘我给你买尽管挑’。 毕竟他是有这个能力的! 但是等啊等,孔泫章就是不开口。 叶落花满心失落,但是不敢吱声,毕竟他们现在的关系实在太脆弱了…… 但是被比下去还是不甘心,她只好硬着头皮去挑选,努力伪装不去看吊卡上那一串数字,实则看的很仔细。 买不起…… 太贵了! 二十万! 越看越难受! 叶落花觉得此刻自己的自尊心被踩了一地,她本以为自己已经算是千金小姐这一类的,寻常的大牌也可以随心买,但是来到这里还是不够看的。 真正有钱人的消费,不是她一个年轻小女孩的零用钱可以支付的。 和她的窘迫相反,井雨薇跟大爷似的坐在沙发上,支着下巴,百无聊赖的等待着。 叶落花很好奇,但是没敢问。 毓秀直接问了:“你没有看上的吗?” 井雨薇有点儿意兴阑珊,还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道:“等着看呢。” 毓秀还没明白,就看到一排的模特穿着新款礼裙和常服,排着队,走着猫步,朝着井雨薇的方向走去,等走到了,还在她面前停留一下,展示身上的衣服。 然后就看见井雨薇扫了一眼,觉得不喜欢的就没反应,然后看到有兴趣的,就点了点头,那么那个模特就会走到另一边去,导购会把衣服的编码给写下来,备货。 这完全就是……老佛爷的伺候方式! 毓秀已经被这份豪爽给震惊的麻了,目瞪口呆,羡慕这个词已经说累了。 不仅是他们,连白圩也满眼错愕。 他是知道井家很有钱,但之前还停留在‘很有钱’这句话上,加上井雨薇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很少表现有钱做派,太平易近人了,所以没有这么清晰的认知。 现在…… 白圩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跳快了。 那些衣服动辄就是六位数,她却眼睛不眨的买下了,而且这模样,摆明了就是不在乎,可想而知井家多有钱! 房地产大亨井百万的身家绝对不是他名字那么低调! 难怪韩院长明明可以直接将井雨薇给带走,却偏偏要他们结婚,生孩子,原来是打着这个主意! 也对,井百万就这么一个女儿,完全是当做继承人来培养的,这庞大的家产以后肯定也是她的! 一瞬间,白圩的眼神狂热起来。biqubao.com 毓秀目瞪口呆的说着:“你不用试试吗?” “如果很喜欢的话我会试一下。” “那既然不是很喜欢,为什么要买?” 问完,毓秀自己都觉得自己傻了,这明显就是人家的日常! “你有喜欢的吗?挑吧,我等你挑好了再走。” 毓秀终于知道她是真的有钱,便没有忌讳,认真的挑选,顺便还帮着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叶落花,你还没选好吗?” 被cue的叶落花脸色更差了,却还要挤出笑容道:“我没什么兴趣,我还是喜欢汉服。” 导购忽然说道:“我们的设计师推出了一个国风系列,正巧在店里有一套,小姐您可以看看。” 井雨薇倒是有兴趣,“拿出来看看。” 几个导购立刻去将那套汉服给拿了出来展示。 竟是一套相当重工的婚嫁服! 混合了几个朝代的特点,结合了新式风格,协调融汇,加上重手工镶嵌珍珠玛瑙点缀,在领口处还用金丝坠着砖石,褶褶生辉,乍一眼看,便会被深深吸引了。 就连一直没什么兴趣的井雨薇都忍不住站起身,凑上前看了看,“哎?还不错。” 导购立刻开始热情的介绍,“这是我们主设计师历时了半年,跑遍了无数名胜古迹,领略风采,才画出来的设计稿,又用了数十个绣娘日夜缝制,上面的每一刻在珠子都是手工缝制的,您瞧这边还有暗纹,在灯光的照射下会泛出金光,这是用了特殊技术……” 导购口若悬河的介绍起来。 作为汉服爱好者,毓秀和叶落花的眼睛几乎黏在上面了,扒都扒不下来,叶落花忍不住问道:“我想要这个,多少钱?” “这套汉服全球仅此一套,售价是二百零八万。” 叶落花抽了一口气,“二百零八万?!开什么玩笑!” “小姐,这上面每一粒钻石和宝石都是稀有珍贵的,加之人工费,这个售价绝对没有虚高。”转折之意就是,买不起就是你的问题,不是衣服的问题。 贵是贵,但好看是真的好看! 叶落花甚至都能想象得到自己穿上这套衣服会有多少人看她羡慕她! 她一定要得到! 她立刻看向了孔泫章,眼神带着祈求,撒娇道:“泫章哥哥,我喜欢这一套,你给我买好不好?以后我们结婚,我就穿这个嫁给你好不好?好嘛好嘛!”说到结婚她脸颊还有些红呢。 这下子泫章哥哥总不会拒绝了吧! 一直冷淡沉默的孔泫章竟真的开口:“把这个……” “我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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