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醒来的时候井雨薇才知道,孔泫章早早的走了,甚至没有等她起来。 她的失落肉眼可见。 小鸭牵着妈咪的手,“妈咪,爹地什么时候再来呀?” 她努力打起精神,“很快就会来的了。妈咪送你去学校吧。” “好哦!” 因为小鸭常年呆在大山深处,没怎么和外界接触,也没多少同龄的玩伴,担心她脱离集体太久不好,井家便给小鸭报了学前班,为一年级做好准备,做一个过渡期。 选定的学校自然也是贵族学校,高端精的教育,相当受欢迎。 因为井家是最大的股东,所以学校的老师早早的准备迎接,整容强大。 井雨薇蹲下来,摸了摸女儿的头发,“小鸭怕不怕?” 小鸭摇摇头,“不怕呢。” “里面有很多小伙伴,玩得开心点,下午妈咪来接你。” “好哦!” 小鸭垫着脚尖,亲了一口妈咪的脸颊,然后就被老师给带着进去了。 女儿去了学校后,井雨薇就觉得心口有些空虚了。 孔泫章不知道在哪里工作,女儿又去学校了,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想到小晚因为盛庭枭还没醒来,一直在帝都忙着,若不是盛庭枭的生理数据很平稳,只怕小晚都要疯了。 想着想着她的思维就涣散了,爱情是什么呢? 她不太明白,但肯定不是她当年那种懵懂无知的被骗。 只是想到小晚和盛庭枭之间,几经生死,困难重重,这么多年了,甚至连好好的相聚都没有几天。 这种刻骨铭心的爱情又让她很害怕。 她禁不住这样数次历经生死的感情。 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决定不再想了,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爸,我去给你看看公司吧?打工也行!” 井百万正在喝茶,听到女儿这句话,差点把茶都喷出来了。 “咳咳咳咳,薇薇啊,你是受什么刺激了?是不是钱不够花了?爸爸再给你打几百万?你想买什么就去买,不过再找我要。” “爸,我对花钱没兴趣了。” “那,那你想怎么样?” “我去给你打工,放心,我很厉害的!绝对不会败坏你的招牌!” 井百万犹豫了会,还是答应了,这段时间因为结婚的事把薇薇给逼紧了,还是哄着她点。 “那行,爸爸给你安排去总公司当经理吧!我去交代一下他们。” “不用!我不去总公司!” 总公司上下都认得她,去了又怎样?不过是把她供起来罢了。 她不服! 既然孔泫章可以放下一切去干工地,她也可以的! 她又不是没工作过! 最后她跟爸爸死皮赖脸的磨了一会,终于得到答应,去一家小小的分公司当一个普通职员,也没告诉身份,就是顺手插进去了。 她立刻愉快的开着车去上班了,当然,在去之前她还特意换了有明显logo的衣服,显得朴素一点。 但当她抬起头看见公司名字时,她觉得好像有一点熟悉? 康泰生物公司。 的确是他爸顺手投资的公司。 不管了,进去吧。 人事部经理早早就收到了消息,会有一个新员工来上班,但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就是一个小铃铛的远房亲戚,来当个小职员。 经理也就没放在心上,只是当他看见这新员工的长相相当惊艳时,还有些诧异。 “要不你当前台吧?小姑娘长得这么好看,适合当门面!” 对于要做什么井雨薇无所谓,便点头应了。 “挺好挺好!亮眼的门面!刚好上一个门面辞职了。” 没多久,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了,今天有一个非常非常漂亮的美女前台! 有多漂亮? 直接导致今天上门签合同的成功率都高了! 做一个前台没什么工作量,就是登记一下进出,活儿很轻松,但也很无聊。 就在她考虑着要不要换个岗位时,有意思的事情就来了。 她又看见了小绿茶。 对,就是上次在山庄看见的小绿茶。 那个清纯貌美的校花竟然是公司的实习生。 因为她今天穿着朴素又低调,小绿茶没有一下子认出她来。 原本属于井雨薇‘美女前台’的风头一下子就被新来的漂亮实习生给抢完了! 当然也是因为前台虽美但很冷淡,不太爱搭理人有关系,可这实习生不仅是名校毕业还是校花,还很活泼开朗,叫哥叫姐的,不过半天时间,就俘获了公司上下男职员的心! “呵!来了个绿茶,啧,以后的生活有意思了。” 井雨薇一脸夸赞的看向旁边的前台同事,“我也觉得。” 对方又加了一句:“是吧!你也觉得很茶味吧!你看斟茶倒水一嘴一个哥,多甜啊,就给男的倒水,打什么主意还不知道嘛!” “对!” “我刚刚仔细看过了,没你好看,但是绿茶会化妆,把自己的眼睛给化成了无辜眼,带着美瞳,还有不仅打了粉底,身上肯定抹了美白霜,就是那种白幼瘦的装扮!” “对!” “你要是也化妆肯定比她好看多了!还有你穿得太休闲啦,应该打扮好看点!” “我家穷,买不起好看的衣服。” “唉,可惜了。” 倒是因为小绿茶的关系,她结交了一个还算不错的新同事,叫斐翠,名字很特别,为人也很爽快。 到了下午,公司提出要给新员工接风,定了一个餐厅,一起聚餐。 当然不是给一个前台和一个实习接风,而是给新来的技术部经理接风。 斐翠顺嘴八卦着:“听说那经理很年轻,是国外名校毕业的。不知道长什么样子呢!” 井雨薇正在给小鸭打了电话告知自己不能过去了,哄了小鸭一会,又让司机去接,打完电话听到这句话时顺嘴问了一句:“叫什么名字?” “咦,好像是叫什么来着?对!叫宋雨恒!名字倒是不错,不知道会不会是个大帅哥!” 井雨薇的脸色一下子沉了,紧绷了。 “不会。是个人渣。” “哈?你怎么知道?” 她立刻去了卫生间,拿出手机,给他爸打了一个电话,“爸!我要炒一个人!立刻马上!” “啊?闺女啊,谁惹你了?” “一个叫宋雨恒的人,我不要看到他在同一个公司!立刻解雇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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