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雨薇丝毫没有遮掩的样子,笑眯眯的介绍着:“对啊,这是我女儿!小鸭,叫阿姨。” “阿姨好。” 一时间李丽娜不知道该震惊她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好,还是生气自己被人叫阿姨! “她……真是你女儿?” “对啊,真是我女儿。” 李丽娜看了看小鸭,又看了看井雨薇,默默的算了一下她们的年龄,顿时心里涌上了几分鄙夷。 听说当年这位大小姐没考上大学,去了帝都那边参加什么培训去了,这哪是什么培训啊,这是去生孩子了吧? 这孩子的年龄,基本上是高考还没结束就怀孕了吧? 啧啧,学生时代都这么鬼混了,还端着架子假装清高,拒绝那些男生的追求! 她一定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同学群! “你女儿都这么大了啊!你老公呢?” 井雨薇继续敷衍着:“我老公工作忙着呢。” “你老公做什么的?多大了啊?怎么不带出来看看呢?” “他忙得很,没空。” “好好好,那今天难得碰到了,你就一起参加嘛!多难得的机会!” 李丽娜一边说着,一边故作亲密的抱住了她的手臂,大有她不同意就不松手的意思。 “不好意思,我真的没空。” 她宁可带着小鸭去玩,都不想去见一群无聊的人! “去嘛去嘛!宋雨恒和秦玉玉也来!好难得的啊!” 原本满脸拒绝的话顿住了。 她眯了眯眼,“他们回国了?” “是啊是啊。昨天回来了,今天的同学会就是秦玉玉组织的!当年你们可是最好的同桌呢!不去见见多不好!” 她缓缓露出了狞笑,“是啊,不去见见多可惜啊。” 她立刻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蹲下来和小鸭说道:“小鸭,你先回去,外婆在家里等你,妈咪晚点再回家好不好?” 小鸭点点头,“好哦,妈咪,你想去的话就去吧,小鸭在家里等你回来。” 她的心头一热,忍不住狠狠亲了一口小鸭。 这捡来的闺女真棒啊!太好了! “真乖!” 她依依不舍的把小鸭交给了保镖,让司机送回家,而自己则是跟着李丽娜一起去参加同学会。 一路上李丽娜各种打听那位神秘的丈夫,但井雨薇守口如瓶,愣是没透露一点消息。 李丽娜越发好奇了,难不成是嫁了个很有钱的老富豪?所以才这么着急生了孩子? 越是这么想,心里越是舒服。 人往往因为嫉妒总是最恶毒的念头去揣测,以此来获取满足感。 “定的是晚宴,不过下午开始就有人来了,先到可以先玩,宋雨恒定了一个刚开业的山庄,可豪华可气派了!真是大手笔啊!” “嗯,是吗,看来事业有成啊。” “肯定啊!当年他可是我们班的学霸啊!去了国外留学,现在可是海龟呢!签了一家很厉害的公司当总监,年薪百万啊!所以连请我们都非常大方!” 李丽娜话里话外都是各种夸赞,语气激动。 “真羡慕秦玉玉!现在他两金童玉女,就等结婚了,男朋友不仅是学生时代的学霸,现在还是高薪人才,以后的生活肯定不用愁了!命真好!” “嗯。” “当年你和秦玉玉玩的最好,明明宋雨恒先追的你,还整天给你辅导功课,我们都以为你们会在一起,没想到转头她两一起了。” 刚说完,李丽娜故作说错话的样子,捂住了嘴,“啊,不好意思,我说错话了,你不介意把?” 井雨薇微微一笑,“啊,没事,我不介意,都过去了。” 李丽娜仔细的分辨了一下她的表情,确定她真的没有难过,心里顿时不高兴了,她怎么可以一点反应都没有? “真可惜,要是在当年你们在一起的话,现在肯定也很幸福吧,也不至于这么早生了孩子。” “我女儿很好。” “是是是,看着挺可爱。” 唯一让李丽娜嫉妒的是,明明生了个这么大的孩子了,偏偏井雨薇还保持着身材这么好,脸蛋这么漂亮,皮肤这么滑嫩,活脱脱一个美少女! 而自己?早被生活工作磨砺的带了几分老态,不论化多浓的妆都遮不住! 后半路,井雨薇没再回话,一路安静的抵达了德迅山庄。 这明显是刚开业没多久,位置挺偏僻,旁边还有一个正在建造的工地。 她没记错的话…… 这好像是她爸投资开的山庄? 记不清了,她家的产业太多了。 “到了到了,我们进去吧,有好几个人都到了!” 临到这里,井雨薇又有些后悔了,她居然真的这么无聊到来参加同学聚会了? 但临到这里了,没办法回去了,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工作人员领着他们去了一个豪华大包间,日式风格,很大,里面还有假山水池,有好几个人正在打牌聊天。 看见她们来了,其中一人惊呼:“丽娜!你来啦!” “我来了!看我还把谁给带来了!” 说着,李丽娜拽了一把井雨薇,让她走上前。 众人安静了几分钟,其中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一副精英模样的男人站了起来,脸上有几分惊喜。 “雨薇?” 井雨薇也抬头看了过去,一眼认出,宋雨恒。 她的记忆瞬间被拽入了青春回忆中。 她从小就不是个听话的孩子,很野,没少闯祸,仗着爸妈的宠爱不服管教,经常玩一些极限运动,高中的时候就加入了车队,整日在赛道上奔驰,不愿意去上课。 高二那年,她爸气狠了,把她强行从车队里揪出来,丢到了最好的市一中,维持还赞助了一栋楼。 为了暂时哄骗父母,她乖了一段时间,好好念书,但一个转学生加上孤僻的性子,一转学就遭到了冷暴力,同学都孤立她。 她从不在乎,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看各种赛车杂志,然后期中考的一趟糊涂,逼得她妈放出了最后通牒,如果期末不能及格的话,就把她的赛车给没收了! 为了爱车,她终于狠下心去学校,都落下的学业哪里那么好追?偏偏她自尊心强得要死,不想跟父母妥协请家教,硬着头皮自己学,看着天书。 宋雨恒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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