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在外面呢。”乔庸才害怕孙怡就在刘萌萌身边,就没有说的很清楚。 “你和陌上归在一起么?” 乔庸才一愣,但还是老实回答:“在一起。” “那你能不能把他弄到我们宿舍来,外面有人对小怡表白。” “什么?表白?” 乔庸才怎么也没想到,见过撞车、撞人的,现在居然还有撞表白的。 自己等人在这里忙活好几天,结果居然有人截胡了? “对啊,常伟正在我们宿舍楼下大声告白呢,你们快来啊。”刘萌萌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常伟是谁?” “你傻啊?现在还考虑常伟?赶快回学校啊。”楚随风喊了一声,拉着陌上归就往外走。 其他人反应过来,立马跟了上去。 女生宿舍楼下,原本娴静的地方,此刻人声鼎沸,热闹异常,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菜市场。 宿舍门前的空地上,上千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心形花束。 花束正中,则是用粉色玫瑰拼出了五个字——孙怡我爱你。 一个男生长得还算人模狗样的,站在花束的旁边,一脸痴情的看着楼上。 身后更是站着一群人,显然是男生找来的外援。 “孙怡,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我愿爱你一生一世,白首不相离。” 男生大喊了一句,身后的外援立刻鼓掌,营造气氛。 不得不说,这么大场面的求爱,确实让人眼花缭乱,相信没有几个女孩子能够经得住这种诱惑。 “哇塞,好羡慕啊,为什么校草喜欢的不是我?” 一个有些胖的女孩子,目光紧盯着玫瑰花束,眼中羡慕嫉妒不断闪过。 “就你,常校草喜欢我还差不多。”旁边一个女生听了,看了看女孩子的身材,一脸的鄙夷。 “小怡啊,我真的好羡慕你啊,你看人家常伟,给你准备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啊,要是我男朋友,给我准备九十九朵,我都要笑死了。” 刘萌萌她们的宿舍里,她们的同班同学苏玛一脸羡慕的看着楼下。 “哎呀,苏玛,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说到男朋友,孙怡明显有些脸红。 “我的老天啊,孙怡,你说的不会是那个姓陌的穷小子吧?” 这段时间孙怡和陌上归经常出去约会,是以他们的同学都见过。 见孙怡不说话,苏玛就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哎呀,孙怡,你糊涂啊,找男朋友,看的是什么,肯定是先看家世啊,那个小子有什么?” “他能给你什么?他能捧你当女主?醒醒吧,难道你想等你大红大紫的时候,那个穷小子站在旁边给你提鞋?” “你既然报考了这个专业,自然就该有那个觉悟,你见过哪个女明星的男朋友是穷小子的?” 苏玛卖力的给孙怡洗脑。 不卖力不行啊,堡垒需要从内部打破。 常伟原本是想要找刘萌萌或者丁玉琦当托,给自己说好话,但是两人根本不搭理他。 哪怕是让两人帮忙约一下孙怡都不行,没办法的常伟只好另寻他路,找上了苏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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