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后娘小富婆_第427章 闺女,让你爹回去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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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明峰是个好学的人,看着周行瑾剥虾放到一旁空碗里,他也学着那么做。
  “给,吃吧!”周行瑾剥了五六个之后,把碗放到了杨梅枝的面前。
  杨梅枝哀怨的看着一桌的海鲜,默默的拿出了酱油,淋了一点在虾肉上。
  “娘,我吃不了这么多,给你留点?”周静初心疼杨梅枝,她娘可是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和她们分享的。
  当初她上学的时候,兜里有奶糖,不知道有多少同学羡慕自己,说自己有个好娘。
  “娘不吃了,海鲜放时间长,容易坏肚子,你好好吃,等娘身体好了,再研究看看怎么买点。”以后的日子,吃海鲜可不会像现在这么麻烦。
  周静初见她娘说的不像做假,也就掉头乖乖吃饭了,江忆明看着周静初羡慕的说道:“我以后要能生个这么乖巧的女儿,我就心满意足了。”
  “为什么不是个儿子?”杨明峰疑惑的问道。
  江忆明脸色变了:“你喜欢儿子?”现在国家有规定,只能要一个孩子,如果自己生的是个女孩……
  杨梅枝瞪了自家大哥一眼,今天出门没带脑子?怎么就说一些送命的题?
  “我不是那个意思啊!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男孩女孩都一样,都是咱们家的孩子。”杨明峰也是个会看眼色的,看出了江忆明的不高兴。
  “你爹娘呢?”
  “你又不是和他们过。”杨明峰也突然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杨梅枝看着自家的傻大哥,这不是提前制造矛盾吗?她把嘴里的粥咽了下去:“忆明姐,你看我娘疼我比疼我哥多。”
  “那是因为有那么一个儿子了。”江忆明这会儿有些发愁,她又不能保证,就生的是个儿子。
  刘莉笑了笑:“明峰啊!说错话了吧!”
  杨明峰点了点头,也不知道随口一句话居然是个雷。
  江老也不说胡,笑着看着这件事情怎么解决,他了解杨家老两口,肯定是喜欢孙子,毕竟根深蒂固的老观念了,不过也不会因为美锦给他们生了个孙女就对美锦和孩子不好的。
  “明峰,刘姨跟你说个常识,其实女人生男孩还是女孩,决定不是在女人而是在男人。”刘莉也没避讳周静初,毕竟这只是生物学普及而已。m.biqubao.com
  杨明峰点了点头,他也是听说过的,他看着江忆明:“只要是你生的,我都喜欢。”
  江忆明本来也不怎么生气了,就那么一瞬间,因为她还是了解这个男人的,她瞪了杨明峰一眼:“生块叉烧。”
  “叉烧?那是个啥?”杨明峰觉得耳熟,但是又想不起来了。
  “吃饭吧!”杨梅枝没好气的给他夹了一个虾。
  一顿饭吃下来,大家都很开心,江老和杨明峰还喝了一杯黄酒,当然是在刘莉和杨梅枝同意之下。
  刘莉也劝了江老很多,江老如今也想开了,人看着也精神了不少,等把大家都送走,周行瑾也该走了。
  “爹,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周静初有点舍不得周行瑾。
  “乖乖听干姥姥和你娘的话,爹有时间就回来了。”周行瑾就算是现在也做不到,心中没有一点波澜的离开,现在他更深刻的明白了,什么叫舍小家,为大家。
  杨梅枝看着时间差不多了:“闺女,让你爹回去吧!”
  看着周行瑾的背影,周静初有些不开心的往楼上跑去,杨梅枝泡了壶茶,和刘莉坐在院子里,刚撒地里的薄荷和艾草已经长出来了,这会儿凉亭里坐着倒是也不会有蚊子过来打扰。
  “静初还是年纪小,我让老冯多盯着点了,别让哪个人给骗了去。”刘莉知道,静初就像是杨梅枝心里的那片净土。
  杨梅枝笑了笑:“有些事是拦不住的。”
  “你现在说的轻松。”真有那么一天,看她疯不疯。
  “我就是现在说的沉重,也拦不住什么的。”杨梅枝想的明白,有些事情就是天注定的,就算她拦着,年轻的少女也期望有个浪漫的爱人出现。
  等到她三十或者四十岁的时候,或许就回认清楚现实,谁都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哪怕叫你的是你最爱的母亲。
  “哎,儿孙自有儿孙福,梅子,其实现在想想,也挺好的,你说琳琅要是活着,我看着她带着那么个玩意回来,我还不得被气死?”刘莉喝了口茶,茶香在嘴里散开,这个感觉真的很好。
  杨梅枝看了刘莉一眼:“怎么这么感慨?”
  她相信,依着刘莉的脾气,被气住院都是小事。
  “还不是因为江老的事情,你说他那么优秀的人,偏偏养出那么几个,不懂四六的孩子。”刘莉和江老虽然差了一些岁数,但是是一辈子人,能体会他的那种心情。
  “我未来大嫂是个好的不就成了吗?谁家还不得有几个搅屎棍。”参考周行瑾二哥二嫂,她的姐姐。
  刘莉叹了口气:“就是因为忆明优秀,江老总想起过世的大儿子,再看看眼前几个不成器的东西,怎么能不生气。”
  “可是生气,不成器的也不会成了器,何苦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呢?”杨梅枝想了想觉得说的不对,又改口:“又何必拿过去的错误惩罚自己呢?”
  刘莉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这就叫自己种下的恶果,自己承受着。”
  “说的怪吓人的。”杨梅枝也抬头看了看天空,今天繁星点点,天空真的很美。
  ……
  周行瑾回到寝室,就把杨梅枝准备的东西给大家分了,寝室的战友高兴坏了。
  “这是嫂子给你准备的?”
  “不是,给你们。”周行瑾一边说着一边拖鞋。
  众人欢呼着拿东西,其中一个吃了一口肉干说道:“这味道不错,嫂子是蒙市人?”
  “不是,就是她性子不错,在外面喜欢和人说话,才知道的。”周行瑾说着自己也拿了一块吃了起来,很有嚼劲,也顶饱。
  “这些肉干得用不少肉做吧!”其中一个战友有些不好意思,大家刚凑到一起,周行瑾就请大家吃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家可没钱买那么多的肉做肉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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