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枝看了她一眼:“那那就去托儿所做阿姨,这样也能照顾宁宁,还能有些事情做,不过宁宁这个年纪过去能收吗?” “我才不要,一个就够闹腾的了,再来十几个,几十个,让我死了吧!”莫莉仰天长啸,吓的怀里睡着的孩子抖了抖。 杨梅枝接过了孩子放到一楼的简易沙发上,然后看着莫莉:“这孩子跟着你……也是他的福气。” 杨梅枝想到了一句经典的台词:有你,是我的福气。 莫莉看着杨梅枝的表情撇嘴,这个婆娘看她的样子就是不是夸自己。 “你是想让我帮你看孩子?”刘莉一旁看着两个人说话,然后开口道。 莫莉笑嘻嘻的说道:“婶子,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了。”刘莉还没开口,杨梅枝就拦住了。 “就一会儿,我上班时间很宽松的,我喂奶会随时回来的。”莫莉知道杨梅枝对刘莉是当做亲娘似的好,所以这活自然不想让她接。 杨梅枝很坚定:“那也不行。” “可是……”莫莉还没说完,就看到邮递员寄信过来了,这次收件人写的是刘莉,难为邮递员得亏知道杨梅枝是医院的,过去问了一家,确定她家有个叫刘莉额老人,这才送过来的。 刘莉恩师疑惑,会是谁给她写的信,拿过信封,上面熟悉的字迹,她的心跳忍不住加速。 “干娘,坐下再拆。”杨梅枝看着刘莉很兴奋,生怕她高兴的昏过去,给予落地面积越大越低,反作用力就会越小的歪理,把刘莉扶到椅子上坐下了。 莫莉想了想也没急着走,反正两家关系好,互相也不瞒着啥。 刘莉打开信封,看到里面内容,很是激动,她拉着杨梅枝的手,另只手把信递给杨梅枝:“梅子,天亮了。” 杨梅枝瞬间秒懂,接过信一看,很是欢喜:“干娘,恭喜你啊!”其实她都不清楚,平反这两个字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的。 “嗯,如果没有你,我说什么都等不到天亮的这天,梅子,等到了,让我等到了。”刘莉激动的眼泪早就在脸上泛滥起来了。 杨梅枝也跟着酸了鼻子,急忙用手帕给刘莉擦了擦脸:“干娘,这是大喜事,我这就然敬国去买点好菜,晚上我陪你咱们喝两杯。” “好,不醉无归。”以前端午温雄黄酒,总是和朋友去吃西餐,好像是昨天的事情,看着已经粗糙的手背,已经不再年轻了,同时也提醒了,这些年她是怎么过来的。 “婶子,恭喜你。” “谢谢,一会儿一家三口过来吃饭,你不能喝酒,喝点温水吧!”刘莉心里高兴,恨不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以她认识的人。 “那我让老赵从食堂带几份菜回来。”莫莉自己做的饭,自己都不爱吃,就不露怯了吧! 杨梅枝急忙喊道:“饭菜家里都有,酒不太够,把你家的茅台拿出来喝了吧!”这个时候的这种酒,还不是高不可攀的价格呢! 莫莉挥了挥手,表示自己知道了,杨梅枝扶着刘莉回屋,小声说道:“赚到了。” “就这么喜欢喝那酒?如果你喜欢的话,我记得我认识那酒厂的一个领导,按道理来说,成本价拿机箱是没问题的。” “真的,那指望干娘了。”杨梅枝忍住了说实话的冲动,她以为只是酒,但是在杨梅枝眼里,那就是财富。 刘莉点头:“这只是我学生同我说的,他在京市消息应该不会差的。” “干娘,那你会回去吗?”这是杨梅枝最担心的事情了,刘莉话不多,没那么多的事,两个人几年相处中,早就成母女了。 刘莉的笑容停住了,刚才光顾着高兴了,还没想到这个问题,如果之前她或许就不回去了,心灰意冷说有点大,如今年纪大了,想守着孩子过活。 可是如今发现,敬民可能是自己的孙子,京市是国内意料条件最好的城市之一,他如果过去会知道第一手的消息,什么时候能验血缘,她不会告诉敬民,方式她想知道,想让心里悬着的那颗石头落地。 “也不急,您的学生说,办手续还要一阵子,估计得过些日子,消息才能传过来,这段时间您都可以考虑的。”杨梅枝怕刘莉为难,虽然刘莉在家她轻巧了许多,但是给自己你在意的人,不能自私。 刘莉点头,刚才欢喜的心情冷下了一半,不过还是在经过买回来食材的时候欢喜的去做了。 “我会炖鸡,之前觉得吃肉不容易,所以舍不得花粮票,如今不用了,那咱们也庆祝一番吧!” “干姥姥,这是你让我买的红枣和莲子,这些东西甜甜的,放到鸡汤里能好喝吗?”敬国喜欢吃鸡肉,却不喜欢吃甜丝丝的东西。 刘莉笑着清洗他买回来的红枣和莲子,一边说道:“那是我的拿手好菜,一会儿你吃就知道了。” “好。”敬国看着刘莉眼睛发光的喜悦劲,也没再说什么,心里想着好吃就多吃点,不好吃就少吃点。 杨梅枝一旁帮忙,看着刘莉把鸡剁块稍微焯水,然后放到炖锅里去炖,大火开了之后改小火,把准备好的红枣和莲子放到里面,就盖上盖子等着就好。 “这就可以了?” “嗯,是不是很简单?我跟你说这事我奶奶跟我说的,一位御厨告诉她的,还说过做饭菜最简单的味道,其实才是最好的。”刘莉回想着小时候,自己赖在奶奶身边,让她给自己熬鸡汤,然后还能吃鸡肉,想到那个味道,忍不住的吸了吸嘴里的口水。 杨梅枝点头,不一会儿的功夫,香味就飘出来了,刘莉没急着关火,她坐在那里,是不是的看看,然后用筷子搅拌一下,生怕糊底了。 “好香啊!”几个孩子跑了进来,微笑和周静安一头的汗,杨梅枝急忙拿出手帕给两个孩子擦脸。 “这会你们馒满头是汗,很容易受风的,如果想在外面玩,就跑,用走的就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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