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周韬出面震慑,田氏家族这次不像上次田广生和齐氏和离那样偏帮着他们,死死拦住田广生母子,没让他们搅合亲事。 齐氏和大顺的婚事就这么顺顺利利定了下来。 本来齐家的意思是,齐氏是二嫁,不用走那么多规矩,选个好日子将齐氏嫁过去就好了。 但周韬不同意,“不管云娘是不是二嫁,都是我们大顺要娶的妻子,规矩都是要走的。至于外人怎么说,又与我们何干?日子是他们两口子过的,只要他们好就行。” “可是……” “没什么可是,咱们把规矩走快一些便是,日子我也选好了,就下个月初九吧,还有二十来天,时间是够的,就是赶了一些。不过,大顺也着急娶妻,所以,两全其美吧。” 齐母悄悄红了眼。 当初田广生娶她女儿,那是什么都不想给。 可大顺什么都没落下,甚至还下了超出他们想象的聘礼,还另外给她准备了嫁妆,让她之后带过去,作为她的体己钱。 这般重视,两相比较,真的对齐氏太好了! 他们定下婚事就商量了细节,一天下来,大体上都敲定了。 等周韬走了之后,齐母进房间握着齐氏的手含泪道:“我家的云娘是苦尽甘来,大顺是个好的,我没见过会有男人给未过门的妻子准备嫁妆的,可见他是真心实意要跟你过日子的。 “云娘,你嫁过去之后,可不能因为孩子就冷落了大顺,也要孝敬周山长知道吗?我本来想着先将天赐留在咱们家,等你跟大顺的孩子出世后再把天赐接走的。 “但是大顺不答应,说天赐是要跟着你一起嫁过来的,也是他的儿子,没有道理将儿子留在外祖家的。云娘,田家的事都过去了,往后就不要再想。 “安心和大顺过日子,许是你从前的苦,都是为了遇到大顺,往后都是好的。” 齐氏点点头,她虽然待在房间里带孩子,可是外头的说话她都能听到,知道大顺为了她付出很多。 光是给她准备嫁妆这点,便让她当时落了泪。 “娘,我会的。” “我的好孩子。” 齐母搂住齐氏,心里说不出的舒畅。 之前女儿要嫁田家,她是半点都高兴不起来。 如今要嫁给大顺,她却盼着日子快些到,让两人成亲。 婚事定下的次日,齐母让大儿子留在家里,她跟着齐父去了大福村,提了两只鸡和几斤肉去谢谢张小英做媒。 张小英看着那活蹦乱跳的鸡,忍俊不禁,赶紧让梁氏收下来。biqubao.com “张大夫,要不是你,我家云娘也没这种造化。”齐母感叹道,“我想都不敢想,云娘还能有这样一门好亲事。” “其实我也没做什么,也是云娘和大顺有缘分,否则也不会遇到。日子定下哪天没有?到时候我们可得去喝上一杯喜酒。”张小英说 齐母忙点点头:“定了定了,就下个月初九,到时候张大夫带上全家人来吧,我们也沾沾张大夫的光。” “瞧你这话说得,这可是云娘的好日子,是我们去沾沾云娘的喜气。” “哈哈哈……” 齐母开怀地笑了。 这时,林氏和许巧巧捧着匣子从屋里出来。 “婶子,虽然我们没有见过云娘,但却听我娘提过好几次。这是我们自己做的绒花,你给挑两朵,算我送云娘的礼。”林氏笑着说道。 齐母瞧见那精致的绒花,目光一亮,她下意识想去摸摸,却在快碰到的时候又猛地缩回手,怕自己粗糙的手会弄坏绒花。 “这花也太好看了,你们做出来也不容易,还是留着拿去换钱,我们不要。”齐母拒绝,“这太贵重了。” “哪有什么贵重?我们这个做得还不算很好,你们不嫌弃就好了,快挑两朵吧。”许巧巧道,“到时候云娘也是头一个戴绒花出嫁的。” 齐母还是不肯要。 她虽然不懂这些,可看做工就知道,肯定不是寻常的东西,她可不能这样占张小英便宜。 林氏和许巧巧见状,直接从绒花里挑了两朵适合新娘戴,但平时也不会夸张的绒花放到齐母手里。 “婶子一定要收下,这是我们的心意。” “这……” “好了,孩子让你收你就收吧。我这女儿的遭遇跟云娘差不多,她也是心疼云娘。”张小英开口,“孩子的心意你老拒绝,会凉了孩子的心。” 齐母这才收下,谢了又谢。 “这朵给你,这朵是给嫂子的。”许巧巧又另外挑了两朵,分别送给齐母和牛氏。 齐母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活了这么大半辈子,她还是第一次拥有这么一朵让她看着舍不得移开眼的头花。 “不怕你们笑话,我年轻的时候看着别人家媳妇戴着头花,心里可羡慕了,每次赶集也只敢远远看一下,因为我知道自己买不起。没想到,如今却白白得了比那时候喜欢的更好看的头花。” 齐母有些哽咽。 “真的太好看了。” “那往后婶子就戴着,你看,我娘也戴着呢!”许巧巧摆正张小英的头,给齐母看。 “嗯,我很早就瞧见了,那会儿就觉得很好看,却不料是你们做的。” “是娘教我们的。” 许巧巧很骄傲。 姨母离开的时候,还带走了好几朵呢。 现在秦夫子和温夫子也都不怎么戴朱钗簪子,都是戴的绒花! 齐母道:“张大夫真厉害呀,你们这绒花比绢花还要好看,总有一天,会比绢花更得姑娘喜爱的。” 张小英笑了笑,“哪里哪里,我只不过是随便说说,也是她们聪明,真给做出来了。” 长公主回京之后,绒花定会在京城流行起来的。 林氏和许巧巧苦心学习大半年,很快能看到成效! 也不知道郁阳他们在京城怎么样了? 而此时的郁阳,刚刚回到皇子府,左臂还受了伤。 自从他回京露面后,各方算计,明枪暗箭,简直防不胜防。 这已经是郁阳第五次受伤了。 明景帝病重之后,某些人的野心是藏都不带藏一下的。 若非明景帝清醒的时间还多,怕不是就要逼宫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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